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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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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俄罗斯保护竞争法对行政垄断有专门定义,调整行政垄断主体范围广泛,有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等,行为种类有单个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之间及行政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行为,有作为也有不作为。俄罗斯反垄断署有立法、司法及行政执法权,能调查、审理并处罚行政垄断案件,且为行政垄断设置了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制度,规制行政垄断执法效率高、成本低。我国应重新界定行政垄断及其表现形式,调整行政垄断主体范围,完善行政主体法律责任,建立独立权威的执法机构,以实现《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加入WTO后 ,反垄断特别是反行政垄断的紧迫性日益增强。行政垄断实际上是个复合性概念 ,包括行政主体的行政垄断行为与市场主体的经济垄断两个部分。其中行政垄断行为实质上是行政主体滥用经济行政权排斥、妨碍、限制市场竞争的行政违法行为 ,属于典型的行政法问题。从行政法学视野探讨行政垄断的内涵、特征、表现形式及其规制路径 ,有利于弥补经济法学界传统反垄断体制在规制行政垄断方面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3.
魏晓楠 《甘肃农业》2006,3(7):129-130
我国现阶段尚无关于反垄断的专门立法,因而也就不存在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法本身不能创造一个自由、公平的交易环境,而是得借助一个有效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笔者首先从中国的立法现状谈起,其次,比较分析了外国几个代表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最后对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提出若干建议,认为在确立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时候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任务和调整对象、竞争立法模式、现有机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并要遵循科学合理、精干效能、权威独立等原则,不宜在现有机构中指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应该单独创设专门的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4.
我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多部行政法律法规都规定了"责令限期拆除"的行为类型,这一行政活动已经成为行政主体广泛运用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这一行为的性质界定不仅关系到执法主体如何适用法律,而且涉及到行为相对人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因此,如何认定"责令限期拆除"行为的性质就成为执法和司法关注的共同问题。当前,学者对"责令限期拆除"行为性质的认识存在行政处罚说、行政强制说、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告知程序说等多种观点。通过着重分析《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提出该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性质属于行政处罚,并从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法律条文的解释方法、行为所处的行政行为阶段等进行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反垄断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制定一部与已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互协调,对市场竞争起到保护和促进作用的《反垄断法》已是当务之急。在此立法中,要明确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反垄断法规范制约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的列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与职责,以及垄断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几个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简论行政垄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垄断是行政主体或行政人为达到一定目的或取得一定利益而实施的妨碍、限制和排斥市场竞争的运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行政垄断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竞争的禁止、限制和排斥行为,是公共权力又称公权力对市场竞争的一种破坏。行政垄断的根源在于行政主体、行政人对国家公共权力主要是行政权力的运用。虽然这种垄断既具行政性,又有经济性,但如果没有行政性,是不会有经济性的后果的,所以行政垄断不应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控范围之内,因为经济性的法规是不可能彻底解决行政性的问题的。  相似文献   

7.
搭售是反垄断法重点规制的对象,在反垄断史上一直被视为“本身违法”行为。软件搭售是随着软件产业的发展及反垄断法对软件产业的干预而出现的新概念,旨在强调软件产业中的搭售与传统产业中搭售的区别。软件搭售违法性的认定难题主要在于独立产品的认定,即两种被捆绑在一起的软件是集成产品还是两个独立的产品。欧美司法实践一般根据消费者需求来进行判断,即消费者需求标准,这是值得我国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借鉴的。  相似文献   

8.
行政垄断是行政主体或行政人为达到一定目的或取得一定利益而实施的妨碍、限制和排斥市场竞争的运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行政垄断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竞争的禁止、限制和排斥行为,是公共权力又称公权力对市场竞争的一种破坏。行政垄断的根源在于行政主体、行政人对国家公共权力主要是行政权力的运用。虽然这种垄断既具行政性,又有经济性,但如果没有行政性,是不会有经济性的后果的,所以行政垄断不应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控范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配置直接影响和制约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本文从国外反垄断执法体制的比较研究,我国现行反垄断执法体制及其存在问题,以及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具体设计三个方而加以探讨,提出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体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实施八年,我国行政垄断行为却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规制,在直接利害关系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去维护其合法权利的时候,应当建立制度赋予消费者、社会团体或者反垄断委员会诉讼权利来维护公共利益,遏制行政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11.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农村行政执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确立这一制度的初衷,就是要解决某些行政管理领域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和执法扰民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农村行政执法中,也存在执法主体分割、权力过于分散、多头执法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沈华  叶颖萍 《现代农业科技》2006,(17):194-195,198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确立这一制度的初衷,就是要解决某些行政管理领域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和执法扰民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农村行政执法中,也存在执法主体分割、权力过于分散、多头执法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法的实现程度有赖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在学术界的讨论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论,但借鉴国外立法不等于照搬国外立法。盲目设立专门的独立的高度权威的执法机构虽是国外成功经验,在我国却会引起各方而的问题。因此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应当考虑中国自身的传统与现实,在商务部下设立反垄断司执行反垄断职能。  相似文献   

14.
冉智泉  杨静 《甘肃农业》2005,(9):100-101
行政主体的理论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从法、德、意等典型大陆法系国家引进以来,便一直是学界争鸣的对象。一般认为,行政主体只能是组织而不能是个人,但亦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事务的直接实施者,是否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是否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二者本身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学者对此更是莫衷一是。本文试就这一问题做初步的探讨,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5.
随着奇虎诉腾讯垄断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件是否适用反垄断法的争议越来越广泛。此文试图从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基本分析框架出发,分析得出本案中腾讯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对腾讯公司的行为需负的法律责任做出认定。最后就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适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规制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互联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我国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行为类型:相关知识产权行为、控制互联网竞争中的技术标准以及搭售行为,其垄断行为具有正反馈效应、用户的锁定效应、产品标准化以及市场竞争环境高速动态等四大特性。鉴于以上特征,文章对此我国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其中:完善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基本法律制度;完善责任承担相关规定;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互联网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监管制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17.
通过归纳司法实务中涉及房产登记行为的纠纷种类,分析房产登记行为本身性质,借鉴域内外对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问题处理的主要方式与原则,解决所涉案件的民事和行政问题。提出“除少数起诉登记不作为、登记行政赔偿等类型案件外,其余绝大多数涉及当事人之间私权利的案件均可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的观点,并就此解决方式的必要性、现实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粗浅的论证。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农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贯彻于整个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根本性规定,是农业执法必须坚持和遵守的基本原则。在农业行政执法中贯彻好农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农业行政执法经过了十年的发展磨练,农业行政执法已结束了以往原始的分散,兼职的运作模式,现在已经是有机构,有队伍,有设施,有制度,有成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因此,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是当前农业执法战线上的一项迫切任务。文章就多年来的执法实践,如何贯彻农业行政处罚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向同行交流一下自己的看法和体会。  相似文献   

19.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依法治农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一些地方存在的农业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弱化了农业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制约了行政执法作用的发挥。强化农业执法主体,必须要规范行政委托执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机构建设。 只有这样,农业行政执法活动才能有法可依,才能变“用人治解决问题”为“用法治解决问题”,改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执法体制,体现执法的公正性,法律的权威性,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农业经济发展秩序。  相似文献   

20.
在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被告的关系上,传统行政法理念认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即行政主体,除此之外其他的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这一观点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就目前行政法发展现状来说,其弊端已暴露无疑,构建行政主体理论和行政诉讼被告制度的标准不一定要一致,在我国实行“谁行为、谁被告”和行政诉讼被告与行政责任主体相对分离的制度,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可以弥补传统思维模式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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