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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01,(5)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有效地调解、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减少因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受理投诉原则1依法受理、调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原则 ;2投诉双方自愿接受调查、调解的原则 ;3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进行调节的原则。农民投诉者有责任提供证据 ,证明购买、使用的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与所受损害存在的因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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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1年11月30日制订并发布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规则》规定,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受理投诉原则(1)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2)受理投诉、调解争议,要以事实、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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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农机管理站、嘉兴市消费者协会农机消费维权监督站四个方面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
一是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切实发挥农机消费维权监督站作用,认真履行农机消费维权监督站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协调处理重大质量投诉。农忙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及时受理辖区内农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消费投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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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投诉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投诉以调查、双方调解为主。办理投诉的方法:1投诉分电话投诉、书面投诉、来人投诉、咨询等多种形式,但正式受理一定要有书面材料,投诉者在书面投诉中要写明: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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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质量与监督》2001,1(2):13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调解、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减少因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受理投诉原则
1依法受理、调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原则;
2投诉双方自愿接受调查、调解的原则;
3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进行调节的原则。农民投诉者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购买、使用的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与所受损害存在的因果关系;
4公正、公平、合理处理投诉的原则;
5无偿受理投诉的原则;
6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原则。做到农机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接待农民要诚垦热情,认真细致,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
第三条投诉范围
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以投诉。
农业生产的含义为大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
第四条受理范围
1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受理以下投诉者的投诉:
(1)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民个人、农户、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集体组织;
(2)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场职工;
(3)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城市职工和其他人员。
2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
(2)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的投诉;
(3)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之外发生的质量纠纷;
(4)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5)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或基层消协已经受理或已经处理的;
(6)违反《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免责条款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第五条投诉受理
1投诉方式投诉分电话投诉、书面投诉、来人投诉、咨询等多种形式,但正式受理一定要有书面投诉材料,投诉者在书面投诉中要写明:
(1)投诉人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单位名称 (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农机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购买地点,发生的质量问题,受到的损害和与被投诉者的交涉情况等;
(4)投诉要求;
(5)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
2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及时将不受理原因及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告知投诉者。
3对其他单位转来的投诉,凡投诉人没有要求向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的,不直接受理,不直接答复投诉人。
4对理的投诉,及时登记建档。
第六条投诉处理程序
1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接到投诉后,原则上十天之内进行处理; 2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将有关投诉材料 (复印件 )转寄给被投诉者,要求其在十五天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和投诉者本人;
3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争议的解决”一章中有关条款进行调节:
(1)投诉双方经调查、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形成书面或口头协议,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负责监督执行。
(2)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可根据需要派专家现场调查,再调解处理;
(3)调解中需做技术鉴定检测的,由投诉者本人或者有关部门出具书面委托文件,委托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4如被投诉者逾期不予答复,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则发“催办通知”,连续三次催办不予处理的,可公布有关投诉材料。
5搞好舆论监督对于一些典型案例,或影响面较大、问题严重的投诉,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布。凡公开点名暴光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并经过审批手续。暴光前一般需反馈给被批评者进行核实。
第七条按照中消协的要求,搞好年度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负责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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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2002,(2)
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 ,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 ,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第三条 受理投诉原则(1 )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2 )受理投诉、调解争议 ,要以事实、证据为依据 ,依法、合理、公正为基础 ,以当事人自愿和解为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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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的第四项职能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概括地说就是"调解职能".调解投诉是消费者协会的主要工作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自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至今,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累计受理的投诉总量在700多万件,最近几年每年保持在70万件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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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3月 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办公室主任梅成建在京召开情况通报会,向有关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了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建设情况,公布了全国农机投诉站的电话及联系人名单,发布了新修订的《受理投诉办法》,总结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 2000年的工作,提出了今年工作打算,最后发布了第一份“ 3· 15”忠告。 在谈到新修订的《受理投诉办法》时,梅主任指出,这一次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明确了免责条款,即对超过三包期的产品的质量投诉可不予受理。增加了投诉双方已达成过调解协议,又不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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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自2002年底接触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至今已近11年。11年来,在保山市共组织和参与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2万余人次,抽查销售单位130多家次,受理并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3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然而,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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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的一项重要任务。但由于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情况千差万别、纷繁复杂,在调解中往往困难重重,如果不掌握一定的知识,没有一定的调解技巧,常常会事倍功半或导致调解失败;如果能应用科学合理的调解方法,审时度势,抓住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则很可能迎刃而解,使调解获得成功。因此,作为调解人员,首先要做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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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 《农机质量与监督》2010,(6):26-28
2009年,各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围绕本年度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根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机投诉监督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机质量维权宣传活动,认真受理、处理农民投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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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农机局近期采取措施,公开向社会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规范收费,对乱收费现象坚决予以查处。 二是及时受理农机消费者投诉,有效调解争议纠纷,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