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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林业》2014,(8):30-31
近年来,易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治林,适时开展林业执法专项行动,严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从该县近几年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的总体情况来看,传统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对林业行政执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就要求林业综合执法必须适应新形势,正视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具体措施,把全县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上。一是打破原有设置,重建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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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2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2023年第12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查,授予217项植物新品种权,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此次获得授权的包括45个属(种)植物,从种属分布到首次获得授权的种属数量,相比以往均有较大变化。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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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做好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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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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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在改革中兴起。1984年2月6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要求,建立云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1996年9月11日更名为”云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2007年2月27日更名为“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是国家法规直接授权执法主体、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着装执法事业单位。根据《行政许可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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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酝酿到最终出台历时5年,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了《条例》,201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后,湖北省出台的首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性法规。自此,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了法律保障。《条例》实施已一年有余,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正轨,防治工作也初见成效,社会反响较好。各级领导高位推动。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面做好疫情监测、检疫封锁和防治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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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在实行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林业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适用林业行政法律规范,以保护森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广义上包括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强制措施、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审批、林业行政登记、林业行政征收、林业行政认证、林业行政裁决等行为。狭义上多理解为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强制措施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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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3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林业和草原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绍军带队做客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访谈栏目,就我省当前生态保护修复和荒漠化防治等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沟通和交流。王绍军说,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们林业和草原局自机构改革以后,新的机构运作的第一年,今年全省要完成1000万亩营造林任务,其中,人工造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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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乌兰察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市林业局、自治区森防站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森林植物检疫条例》,牢固树立生态安全意识,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等工作,充分发挥森防森检职能站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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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减少灾害损失,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近日,由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发,并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