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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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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日至 《新农村》2005,(11):17-17
根据国家制定的《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组织制订了兽医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停药期规定。按照规定,蛋鸡和蛋鸡产蛋期禁用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兽药。  相似文献   

2.
宏利 《现代种业》2005,(5):33-33
根据国家制定的《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兽医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停药期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产蛋鸡和产蛋期禁用的兽药分别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3.
《农村实用技术》2007,(6):24-25
为加强兽药标准管理,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对历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中的71种兽药品种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并形成评审意见。鉴于甘汞等48种产品不同程度存在毒性大、疗效不确切、环境污染、质量不可控等问题,目前已有替代品种提供临床应用,淘汰使用该类产品时机成熟。经审核,现公布《淘汰兽药品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4.
, 《农业质量标准》2012,(6):70-70
10月12日,农业部发布公告(第1845号)公布《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公告中指出,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品种的安全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将质量不可控、毒副作用大、制剂产品生产无原料药合法来源、长期未生产、兽医临床使用量小且已有替代产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药材及可归属饲料添加剂管理的109个品种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5.
《农业质量标准》2014,(2):47-47
3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公告》从违法添加违禁药品、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不执行兽药GMP且不改正、向养殖环节销售原料药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6种从重处罚情形。《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设定了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公告》既是对此项规定的重申,更是一种信号。今后,各地在执行《公告》对兽药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视情节相应明确兽药生产、经营者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决定,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并对处罚内容予以公开。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数据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6.
<正>随着人们对动物性食品需求量的增加,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也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文章阐述目前国内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兽药残留的危害,并提出加强兽药残留的监控力度的措施。1引起兽药残留的原因1.1不遵守或不严格遵守停药期的规定兽药残留指畜产品中兽药及其分解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量标准。停药期,即食用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我国目前允许  相似文献   

7.
农业部近日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相关人士就为何出台该法规.如何处罚兽药违法行为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8.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标签、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依法实施对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是兽药审批和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在审查产品申报技术资料的同时,必须按照《办法》的规定审核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并随产品批件与质量标准同时发布,凡未同时发布或内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不得核发《新兽药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各地在…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宁杞4号等5个林木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名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发布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特此公告。二OO五年  相似文献   

10.
《北京农业》2006,(4):30-30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1.
《现代农业科学》2007,(7):30-30
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畜禽水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历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等标准中的71种兽药品种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鉴于甘汞等48种产品不同程度存在毒性大、疗效不确切、环境污染、  相似文献   

12.
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用于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  相似文献   

13.
《农家顾问》2014,(4):7-7
<正>农业部2014年3月3日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处理,一律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生产的兽药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生产预防用兽用生物制品的。  相似文献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宁杞4号等5个林木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名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发布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相似文献   

15.
农业部文件     
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  相似文献   

16.
《新农村》2017,(11)
<正>为规范养殖业中的兽药使用,农业部先后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兽药停药期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等文件。这些文件属于强制性规定,是养殖企业合理用药、农业执法部门执法检查的依据,养殖场(户)必须严格遵守。为此,有必要分类整理出一份便于养殖场(户)和执法部门可对照使用的禁用药物清单。  相似文献   

17.
《河南农业》2003,(2):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监督管理,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印制、使用活动,保障兽药使用的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所辖地区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凡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河南农业》2002,(10):4-6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2002年第193号公告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该《禁用清单》收载了37种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其中氯霉素等29种药物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禁止8种药物以动物促生长用途使用。  相似文献   

19.
农业部发布《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农业部发布《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为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民正确使用兽药,控制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农业部以农牧发〔1997〕8号文发布了《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  相似文献   

20.
《兽药管理条例》里边规定了,兽医行政管理是兽药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现如今在此项工作中存在着大量对兽医行政管理重要性认识上不去,监管措施跟不上,查处力度欠缺,甚至无视辖区内的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着部分工作人员不履行兽药监督职责等行为,这些严重影响了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形象。对此,本文浅析兽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从而说明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兽药监督管理职责,强调政府应加强兽药监督队伍建设力度,政府应加大兽药监督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相关部门应该切实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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