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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是动物防疫监督网络体系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尤其在商品大流通的今天,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以其最快捷方便、且又可保证水生动物等鲜活度、降低远途运输动物死亡率等优势而成为倍受青睐的一种运输流通方式,由于经航空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种类和数量上与日俱增,  相似文献   

2.
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环节涉及运输,中转、交易、屠宰、销售、贮藏、产品加工等,货主往往以盈利为目的,易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因此,切实加强流通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及监督,是新修订《动物防疫法》赋予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又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3.
航空输运动物防疫监督是指由国家法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和人员,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我国领域内经航空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一项具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行为。它的职责是负责管辖区内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采样、留样、抽检,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重检,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并促进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方便快捷而倍受青睐,其种类和数量与日俱增,包括有家畜家禽、种用动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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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日益繁荣,流通环节已成为动物疫病传播的主要途径。然而,市场、运输等流通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  相似文献   

5.
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统称"五证")是建立我国动物防疫管理新秩序、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我国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推动基层兽医防疫工作、促进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五证"的统一使用,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关系到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的全局.因此加强"五证"的监督管理,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顺利流通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6.
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铁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监督,是动物防疫监督的一种。《动物防疫法》第5章、第42条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方可托运;承运人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承运。铁路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是法律授权给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责。  相似文献   

7.
检疫证明是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农业部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依法所出具的法定的有效的检疫凭证。用以证明该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可以依法凭检疫证明进入销售、运输、加工等流通环节,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它是动  相似文献   

8.
浅谈动物检疫报检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正>动物检疫报检制度是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控制动物疫病、防止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  相似文献   

9.
随着高速公路的贯通,极大地方便了流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对从高速公路运输的动物及其产品无法实施防疫监督检查,违法经营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现象逐渐增多,动物疫病传播的隐患增加,还将严重影响产地检疫、动物免疫及免疫标识制度推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障人畜健康,应当尽快在高速公路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完善运输环节的动物防疫屏障,堵住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动物及其产品而传播动物疫病的漏洞。现结合青海省民和县实际,就高速公路甘青省界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问题做如下探讨。1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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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使动物防检疫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设立动物、动物产品报检制度,是为了全面及时正确开展动物检疫工作,防止偷逃漏检行为发生,向报检人提供有效、合法的动物检疫证明,而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报检单位共同设立的一项制度。它的有效运转,是推进动检工作更趋完善和规范的基本措施。 动物、动物产品的报检,是指从事动物、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的单位及个人,在其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前,依法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履行接受法定检疫义务的活动。 凡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均属报检范围。报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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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动物及产品流通日益频繁,给疫病控制带来了新的困难,一些地方因长途调运活畜及产品,交通要道缺乏监管,病畜及染疾产品畅通无阻,造成疾病传播蔓延。为及时封堵和处理疫情,控制疫病的扩散蔓延,确保养殖业发展,保证城市居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经批准,依法设立了临时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此外,为扑灭一类动物疫病,在疫情爆发时期,疫区地县还依法发布封锁令,设立临时性疫情封堵哨卡,禁止易感动物流动和交易。这些措施的实施,大大加强了运输环节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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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动物产品经铁路由此站运到彼站,如不能确保其健康无疫,铁路就有可能成为疫病的一个传播渠道。对经铁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很有必要。《动物防疫法》第42条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方可托运,承运人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承运。”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使命,贯彻《动物防疫法》,确保铁路运输卫生安全,切断动物疫病经铁路传播的渠道,保障畜牧业生产发展和人体健康是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责。现就如何做好铁路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笔者谈谈自己的观点,供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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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我们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一、关于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的实践应用《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第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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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更加频繁,同时也带来了动物疫病传播的隐患。省政府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批准省农业厅在人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边境关口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笔者就18年来从事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整理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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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速公路全面贯通,极大地方便了流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对从高速公路运输的动物及其产品无法实施防疫监督检查,违法经营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现象逐渐增多,动物疫病传播的隐患增加,还将严重影响产地检疫、动物免疫及免疫标识制度推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障人畜健康,应当尽快在高速公路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完善运输环节的动物防疫屏障,堵住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动物及其产品而传播动物疫病的漏洞。下面结合我县实际就高速公路甘青省界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问题做如下探讨。1基本情况青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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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动物及其产品流通贸易的发展,动物及其产品跨区域活动十分频繁,为便于动物及其产品、所有人、来源、去向、检疫出证人等在运输、经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要依法做出处理,而处理的方式之一就是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检疫证明。现将动物防疫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作一综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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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大市场、大流通的形成,各种农产品交易十分方便,可饲养的动物品种增多,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动物防疫上的难度.频繁的流通,增加了运输动物交汇的机会,也就有可能成为动物疫病传播的一种渠道.因此,为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必须切实加强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调运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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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检疫”的法律定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9条“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和第50条“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由于现有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逃避检疫”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尤其是对尚未售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仅设定为补检),执行中除加倍收取检疫费外,没有其它处罚措施。因此,对违法行为人没有法律威慑力。现提出几点措施供同仁共同探讨。1改进工作方法目前,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的工作方法基本上都是在流通环节抓现行,即在发现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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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活动日益频繁。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作为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的第一道关口,是防止动物疫病、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输入的有效屏障。本次调研,摸清了全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运行现状,发现了存在的机构归属不一,人员不足,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由此提出加快机构改革,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等建议,以期对加强青海省省际公路检查站防疫屏障作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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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85年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出台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在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县、乡级的生猪屠宰检疫,由动物检疫机构派驻动物检疫员,对运输的动物实施运输检疫。199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后,动物检疫机构对肉类联合加工厂、国营屠宰厂派驻了动物检疫员,并对屠宰厂(场)、加工厂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动物检疫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同时,选拔了一批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操作技能等各方面都比较好的专业兽医,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任命为专职检疫人员,成立了专职检疫队伍,动物检疫工作与动物防疫工作才正式分离,由专职检疫队伍代表政府行使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从而使动物防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进人了法治管理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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