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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作弊客观因素分析──大学生问卷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们在三百六十五名大学生中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评估与作弊有关的观念及行为。结果显示,最有可能促成作弊的因素为:教师警惕性不高、不公正的考试、教师对作弊的不够重视,及对经费援助的依赖和得高分的长期目标。最有可能减少作弊的因素为;教师的高度警惕性,考试的公正性,对作弊的严惩,论文考试,考场座位间隔远及有意义的考试内容。主要成分分析表明,有计划作弊的主要因素有:难度、压力、教师人格、社会模式和对课程的兴趣。这些因素与特定计划行为理论之下的行为决定因素有关。调查资料表明:被调查者中有83%曾在大学考试中作弊,并且两种最普遍的作弊方式是:在试前向其他学生提供试题,占58%,和从他人那里得到试题,占49%。帮助他人作弊的情况比为自己而作弊的要多。因作弊而获高分者,男生多于女生。而且大多平均分很低,并相信在大学中考试作弊是相当普遍的。  相似文献   

2.
完善高校考试管理制度,预防考试作弊现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高等院校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产生的根源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认为要减少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就要加大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力度,要由高校教务处考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管理部门、任课教师的积极配合,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建立完善地考试制度和考试管理方法,就能有效地杜绝高等院校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大学考试作弊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大学考试作弊原因主要归结为学生价值观扭曲、道德弱化、诚信丧失、监管失控等。提出预防考试作弊的对策在于完善大学考试制度,提高监考教师责任心和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学生监督;加强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教育;通过改进考试方法,正确发挥考试功能,避免考试作弊现象发生。  相似文献   

4.
大学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博弈分析与对策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杜绝和减少大学生考试作弊行为是高等院校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实现办学目标的重要措施。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大学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基本动因,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导出学生和监考教师行为选择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点,并提出监考教师监督空间和学生作弊空间的概念。最后基于扩大监督空间和缩小作弊空间的途径,从强制性和引致性两种作用入手提出治理大学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可操作性对策。  相似文献   

5.
考试为国家选拔培养了大量的人才,这些人才遍布各行各业,为现代化建设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考试在做出积极贡献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存在的弊端也越来越显露,考试的环节需要改革和完善,其中危害最大、影响最坏的就是作弊行为屡有发生,而且大有升级扩大之势。分析了各种作弊行为的特点及其产生原因,提出了各种防范作弊的相应措施及建议。  相似文献   

6.
9503032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并于1995年9月1日施行//中国教育报一1995,3,22一第1版 1995年3月18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发布第45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995年9月1日施行。《教育法》共十章84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教育基本制度,第三章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四章为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五章为受教育者,第六章为教育与社会,第七章为教育投入的条件保障,第八章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第九章为法律责任,第十章为附则。《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杂志、《中国高等教育》杂志、《神…  相似文献   

7.
考试既是对学生所学知识掌握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是教学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环节。考试作弊古来有之,从有科举考试制度开始,就有作弊现象。但近年来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有越来越严重之势,大学生考试作弊已经成为高校学风建设中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所以对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进行分析,了解作弊动因,对防范大学生考试作弊、建设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大学生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的方式和手段日新月异,折射出大学生诚信的缺失现象。大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如何有效施行成为现今的热点。文章从分析大学生考试诚信问题缺失的角度展开,论述大学生诚信考试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探讨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的措施。这也为高校促进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了可靠保证。  相似文献   

9.
本从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过程、直接心理和深层心理三个方面,分析了大学生考试作弊这一大学校园里常见的问题行为,并提出了防治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对策,以期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高校学生考试作弊原因分析与防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高校考试作弊现象虽有所遏制,但作弊现象仍屡有发生,就作弊手段、范围和程度而言更具有隐蔽性、群众性和联合性。最令人心痛的是有些大学生全然不把作弊视为丢人的事,敢于公开炫耀作弊的“成功”。这就使作为检验和评价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的手段──考试受到了作弊这种不道德行为的“污染”,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良好学风的建设。长此以往,将直接影响我国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建设大军的质量。因此,揭示高校考试中的作弊现象,探讨有效的防治措施,对高校的现实和长远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当前高校考试作弊现象的…  相似文献   

11.
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普遍存在,令人担忧.通过对考试作弊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思想教育、校风建设和考试管理三方面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肖丽梅  曹英 《甘肃农业》2006,(1):193-194
考试只是一种教学手段,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才是目的。考试作弊则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行为,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往由这种现象划算下去,会败坏学校的风气,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3.
在某高校的大学生中主要针对学风考风现状、考生对作弊的认识态度、考试作弊的原因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发现,目前高校的学风考风状况不容乐观,的确存在一些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加强学风考风建设势在必行。遏制大学生的考试作弊行为主要应从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加大考试管理力度,改进考试内容和改革考试模式等方面来解决。  相似文献   

14.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采用机考模式具有诸多好处,如避免"哑巴"英语,节约考试资源,预防考试作弊等,但是该模式同时还存在一些弊端,如长期使用电脑会导致相关问题,考试软件设计不周全,电脑故障应急机制不完善等。因此,消除这些弊端需要相应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条规定,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第二,要有不法侵害发生.第三,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对尚未开始实施的侵害和已经结束的侵害进行防卫的,不是正当防卫.第四,防卫的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相似文献   

16.
考试作为教学中重要一环,既是衡量学生学习的标准,也是检查教学的手段。因此,对考试的质量必须严格要求。近年来,学生在考试中作弊之风日盛,手法也多变,此风如不及时、有效地刹住,就不能为“四化”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自国家教委1986年颁发了《关于制止考试作弊现象的通知》后,我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弊之风虽有所改观,但仍屡禁不止。究竟作弊原因何在?常用的作弊手法有哪些?本文就以上问题对教务处、87级本科生、考场实地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对应采取哪些对策做了初步探讨。 一、我隍学生考试舞弊现状 (一)学生考试作弊情况 198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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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0月,我曾赴联邦德国考察农业教育,访问了霍恩海姆大学、基尔大学、波恩大学、慕尼黑技术大学和李比锡大学等,对联邦德国的高等农业教育有了初步的了解。 联邦德国没有国家教育部,也没有国立大学,均为州立大学。国家有教育法,各州有大学管理法,州政府通过立法和经费投资来领导学校,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由学校自行决定,讲课内容由教授决定。国家对大学除了通过州政府领导并制定有关教育法进行约束外,主要从以下  相似文献   

18.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七号主席令,定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高等教育法》从起草到通过,历经十几年的时间,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而正式出台,可谓十年磨一剑,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们热烈欢呼这部规范、保证、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法律的诞生。  相似文献   

19.
<正>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销售行为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个方面:(一)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二)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行为。(三)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收到你局 1 998年 7月 3日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 (青权函字 [1 998] 1号 )。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 ,是同一概念 (为简略起见 ,以下统称抄袭 ) ,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侵权行为一样 ,需具备四个要件 :第一 ,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二 ,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 ,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第四 ,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 ,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 ,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 ,更准确的说法应是 ,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二、从抄袭的形式看 ,有原封不动或者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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