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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创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路径,紧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对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至关重要。在尊重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愿的基础上,以共享为核心,两者之间常见的利益联结方式有订单收购、带动就业、股份分红等模式。以农业特色转型中的山西省为例,梳理了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的国内外研究成果与发展现状,指出当前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弱、小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不强、小农户融入大市场困难的发展困境。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增加小农户土地流转收益、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等方面,提出了推动中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正>为寻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在土地流转上的双赢路径,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茁壮成长对土地流转的依赖情况,文山州开展了专题调研。一、调研情况(一)调研时间2019年4-6月。(二)调研方式采取实地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及产业发展情况,与农民群众、村组干部、乡镇干部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座谈等形式进行。  相似文献   

3.
<正>"十三五"期间我们究竟应该建立一套什么样的农业政策体系?我认为,要促进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竞争力导向。也就是说,要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重构农业政策体系。第一,农业经营方式问题。我认为应把促进土地的流转和集中、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作为下一步农业政策体系的核心目标。培育和扶持新型主体应该有一个优先序。我认为农户间自发流转基础上形成的"十户变一户"应该排第一顺位,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流转或返租倒包基础  相似文献   

4.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大事来抓,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明确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的基础上,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维护流转双方的正当权益,引导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积极探索建立以权抵押融资和信用机制并行操作模式,促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土地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经营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的根本途径,研究二者关系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发展乃至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基于第二期"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数据,运用负二项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土地流转及转入不同特征土地对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获取的影响。结果表明,单纯的土地转入对不同类型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获取均不具有显著影响。但如果转入土地有利于规模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较好,则能显著促进社会化服务获取。另外,农户经营能力越强,对不同类型社会化服务的应用程度也越高。因此,政府应推动更有效率的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提升农户生产经营效率;强化经营主体培训,增强联结带动能力。  相似文献   

6.
土地流转催生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所在。建议通过完善土地流转政策法规体系,规范政府职能;完善土地定价机制,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创新融资模式、贷款抵押担保品、金融服务方式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等措施,促进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相似文献   

7.
《新农村》2017,(8)
<正>浙江省海盐县近年来积极引导土地流转经营,以"确权、赋权、保权、活权"为土地改革思路,推动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土地流转经营权不断放活,赋予流转经营权金融功能,推动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育及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也有效推动了海盐县就地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1.现状与成效(1)全面确权,强化农户土地权益向农  相似文献   

8.
<正>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  相似文献   

9.
土地确权流转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以土地确权流转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是一个新机遇、新课题。该研究从土地确权流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三者相互联系、促进、制约的关系,指出土地确权流转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农民增收、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因此,应高度重视、注重方法,正确引导农户自愿、依法、高效搞好土地确权流转工作,从而加快云南省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步伐,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步伐。  相似文献   

10.
【目的】开展农地确权工作旨在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然而现实中农地流转出现与预期效果不一致的现象。文章重点为四川省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提出可行路径。【方法】文章以农户有限理性为基本假设,运用前景理论分别对四川省成都平原地区、浅丘地区和山区的农户,在农地确权前后对农地流转的心理认知进行分析,并针对不同地区农户农地流转心理状态及当地资源禀赋提出适宜的农业规模经营实现路径。【结果】山区农户生存能力较弱,对土地依赖程度强,土地用于满足其生存需求,通过农地确权降低了流转意愿;浅丘地区农户生存能力较强,对土地依赖程度较弱,土地用于满足其安全需求,在农地确权之后,部分农户倾向于短期流转,部分农户愿意流入土地;成都平原地区农户生存能力强,对土地依赖程度弱,土地用于满足其社交需求和尊重需求,流转土地的态度在农地确权之后趋于开放。【结论】对于四川省山区,提出"充分发挥生态优势,第三产业带动发展"与"细化生产分工,实现农业服务规模经营"路径建议;对于四川省浅丘地区,提出"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按面积入股分红退股"与"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品牌化发展"路径建议;对于成都平原地区,提出"互联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智慧农业"与"打造田园综合体,开发新型产业发展亮点"路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卷首语     
<正>为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常态,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解决"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这两大农村的现实难题,在保障承包农户土地财产权利的基础上促进土地流转,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做出了重大部署。  相似文献   

12.
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耕地的主要经营者,他们对土地整治后耕地经营环境变化的适应不同。以产投比为识别差异的指标,重点研究不同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整治后耕地经营环境变化的适应程度。结果发现,农户对土地整治后耕地经营环境变化的适应性较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明显优势,产投比高于农户。据此建议土地整治项目应落在土地流转区域,旨在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和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相似文献   

13.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动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梳理国内外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增收的相关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建立调研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以农业特色转型升级的山西省为例,基于山西省境内11个地级市小农户的调研数据,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分析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增收效果的因素。结果显示:农户人均收入、土地流转总面积、经营者能力、市场信息服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增收有显著影响。基于此,推动中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增收,针对辐射带动能力弱、土地流转不畅等问题,提出了健全利益联接机制、提升农业主体管理水平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联效应,对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意义重大。基于2013—2017年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数据,采用灰色关联模型测算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联效应。结果显示:1)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存在显著的关联效应;2)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各评价指标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关联度存在一定差异性,其中,注册登记家庭农场数、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占比、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占比、农业机械化程度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关联度最大,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户入社率、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数、规模经营面积、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农业企业数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关联度次之,土地生产率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关联度最小。为促进湖北省现代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出着力培育多元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多元高效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流转机制创新;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运营高效的体制机制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正>商水县是农业生产大县,耕地面积8.8万hm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粮食种植规模是当务之急。为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统一化管理,商水县进一步加强了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引导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现代农业主体发展规模经营。目前,商水县建立了25个乡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流转服务大厅。2014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0.64万hm2,全县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16.
<正>在农村撂荒土地逐渐增多的大环境下,为避免耕地浪费,政府鼓励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在安徽绩溪县伏岭镇湖村,160亩土地开始用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流转——名为"聚土地"的土地电商试验。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农业将围绕"四化"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革.这个变革,对于向农业生产提供现代物质装备和技术的农机、肥料、农药等农资企业,是一个极大利好,将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小规模、极为分散的农业经营体制带来的农资领域多种"顽疾".农资企业需要积极呼应农业经营体系"四化"变革.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出现了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土地在农户之间流转,农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体系日渐成型.  相似文献   

18.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9):120-123
近年来,泰州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为主,其他组织形式为辅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新格局。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该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存在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占绝大多数;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比较效益低下;土地流转难度大、成本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资金扶持和政策保障力度不大;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泰州实际,提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为促进土地合理有效的可持续流转,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大户的土地供给,利用对陕西子长县492名农户进行调查获得的数据,构建农户土地再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 logistic 模型,分别就农地已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大户两类农户的土地再流转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对于农地已转入合作社的农户,其土地再流转意愿与农户文化程度和转出农地的租金呈正相关,而与农业收入、农地的转出期限和经营现状以及转出自发性呈负相关;对于农地已转入专业大户的农户,其土地再流转意愿与农户所从事职业的农业属性和土地租金呈正相关,而与农户年龄、家庭实际经营土地面积和农业劳动力人数以及转出农地的经营现状呈负相关。农户是否为村干部、农户家庭总人口、土地转出面积、协议形式、转出形式均对农户的土地再流转意愿没有影响。  相似文献   

20.
基于2016—2020年湖南省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了乡村产业振兴背景下农地流转的制度基础,估计了农地资源配置的效率,评价了农地流转对农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家庭人口特征与村庄土地资源禀赋是决定农户承包土地规模的主要因素,在乡村产业振兴背景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利益联结成为决定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核心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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