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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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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龙江省巴彦县耕地资源价值体系及价值定量测算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耕地资源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具有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其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往往在政府决策及耕地流转交易中被忽视,导致大量耕地资源被过度开发及低效利用。全面显化耕地资源价值,有利于耕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巴彦县为例,在界定耕地资源价值内涵基础上,借鉴资源经济学的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及成果参照法等研究方法,对耕地资源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1)巴彦县耕地资源每年提供的功能价值高达672 415.79元/hm2,其中,经济价值为67 661.78元/hm2,社会价值为573 852.33元/hm2,生态价值为30 901.68元/hm2,耕地资源总价值是显化的耕地资源经济价值的9.94倍;(2)巴彦县耕地资源价值以社会价值为主,占其总价值的85.34%,而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分别占其总价值的10.06%和4.60%,其中,耕地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功能上,占其社会价值的67.52%。合理确定巴彦县耕地资源的真实价值,对维护市场等价交换交易,激励农民自觉经营生产和保护耕地,促进区域农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研究西部农户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对科学合理地制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基于耕地面积建构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计量模型,利用西部省区2005—2012年的相关数据,对西部农户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西部农户在保护耕地过程中向社会无偿提供的生态外部性价值量平均为8 174元/(hm2·a),各省区农户贡献的耕地生态外部性年价值量具有不确定性、区域差异性,整体上呈增长变化。因此,从西部区域角度建立西部农户耕地生态外部性价值的补偿标准与机制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基于农户经济收益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保护耕地的农户进行补偿是耕地保护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外部性效益建立合理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是保证补偿效果的关键。利用文献分析法,从满足农业生产者经济收益期望的角度出发确定补偿标准,通过比较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出一种新的确定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的方法。以咸宁市、郴州市、无锡市为例,分别计算了各地区典型农户的补偿金额,咸宁市1 hm2耕地一年可获得补偿金额为6 892.36元,较其他两地水平略低,郴州市的1 hm2耕地一年的补偿金额为16 795.58,处于三地区之首。农户的补偿标准主要由城乡收入差距和农户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从农户经济收益的角度出发,在保障农民收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利用收入差异间接衡量耕地的外部性效益。  相似文献   

4.
以澧水流域为研究对象,通过生态足迹的方法,实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补偿量之间的转化,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测算了研究区域的生态补偿额度。研究表明:(1)从2001—2013年澧水流域各县(市、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率来看,降幅最大的是澧县,其次是临澧县;增幅最大的是武陵源区,其次是桑植县。(2)2013年澧水流域的人均生态足迹为3.203 6 hm2,而实际生态承载力为0.600 0 hm2,人均可利用生态承载力为0.528 0 hm2,则人均生态赤字为-2.675 6 hm2。(3)计算出了澧水流域各县(市、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其中澧县需要支付的生态补偿量最高,为26.97亿元;其次是石门县和临澧县,分别为8.87亿元和6.44亿元。研究结果将为澧水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利用RS和GIS相关技术分析保护区的1988年、1998年、2008年近20 a的土地利用变化,以及相应生态承载力变化和空间分异特征,结合生态足迹效率对生态补偿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保护区成立以来土地利用相对稳定,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草地、水域和滩涂湿地。1988年、1998年、2008年保护区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分别为1.638 4 hm2/人、1.710 9 hm2/人、1.801 2 hm2/人,生态足迹效率分别为669元/hm2,2 779元/hm2,8 382元/hm2。以2008年度保护区的生态足迹效率和生态农业足迹效率为基准,综合直接收益损失补偿、基于生态承载力的静态评价补偿和动态评价补偿分析,比较合适的补偿标准为户均补偿3 572.52元/a、人均补偿1 180.51元/a。以期在江苏沿海大开发的背景下,为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补偿提供合理的参考模式,引导滩涂资源生态补偿的科学进行,促进盐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6.
黑龙江明水县耕地质量综合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耕地质量评价是改善农田质量状况、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的基础,是基本农田保护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工作科学开展的重要前提。在深入剖析耕地质量评价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从质地、土层、气候、地貌、农田基础设施和规模等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综合指数模型、模糊聚类及GIS技术,从地块、乡、县三个尺度评价该县耕地质量及其空间分布。结果表明:自然等别中,一类地面积12 832.17 hm2,占8.89%;二类地面积111 269.06 hm2,占77.05%;三类地面积20 301.55 hm2,占14.06%。该县耕地总体质量一般,西部基本为二类地,东部主要为三类地。综合等别中,一类地面积60 794.01 hm2,占42.10%;二类地面积56 950.72 hm2,占39.44%;三类地面积60 794.01 hm2,占18.45%,一类耕地面积比例比自然质量耕地面积比例提高了33.21%,说明耕地质量提升潜力较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作用显著。  相似文献   

7.
耕地资源价值主要由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三方面构成,而其中社会价值所占比重最大。虽然相关研究成果颇多,但是迄今为止,尚未形成耕地资源社会价值定量测算的统一方法。本文以株洲市为例,提出较为完整的耕地资源社会价值内涵构成,测算得出2012年株洲市耕地资源社会价值为135.06万元/公顷,并结合当年种植业增加值和某些学者已有研究成果,估算株洲市耕地资源综合价值为147.78万元/公顷。与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对比,得出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普遍过低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探索淮河生态经济带耕地资源分布变化特征,可为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规划和决策依据。基于1990—2020年遥感影像数据,利用空间探索、统计分析等方法,揭示该区域耕地资源在过去30年的时空分布变化及其驱动机制,并进一步对2030年土地利用进行情景预测。结果表明:1)淮河生态经济带土地利用结构以耕地为主,平均占比为68.70%;近30年来研究区耕地面积剧烈缩减8.63×105 hm2,年均减少2.88×104 hm2,其中旱地减少占耕地总减少量的81.69%;耕地的流失主要在于建设用地的侵占。2)耕地资源具有明显的集聚特征,以淮河为分界线集聚分布,呈现“东南水田、西北旱地”的典型分布特征。3)耕地资源分布变化的主导驱动因子包括农业机械化水平、粮食产量、人口等社会驱动力;生态驱动力各要素对耕地资源变化的驱动力则相对较为稳定。4)自然发展情景下,2030年耕地面积持续减少110 011 hm2,在积极的耕地保护情景下,耕地面积将显著增加529 309 hm2  相似文献   

9.
李晖        蒋忠诚    尹辉  王月    李建鸿  喻崎雯   《水土保持研究》2014,21(1):267-271
借鉴条件调查法(CVM)中有关受偿意愿(WTA)和支付意愿(WTP)的基本原理及调查方法,调查了解会仙湿地周边居民的生态受偿意愿和桂林市市区居民对会仙湿地的生态支付意愿。运用市场价值法、影子价格法、替代花费法、条件价值法等方法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核算。结果表明:(1) 会仙岩溶湿地生态服务价值为512 484 929.2元/年,平均39 180元/(hm2·a);(2) 适宜的生态补偿值为16 144.5元/(hm2·a)。(3) 适宜的生态补偿的方式应该为现金补偿、政策补偿和智力和技术补偿。  相似文献   

10.
农户是耕地利用主体,研究其视角下的休耕意愿和不同模式的受偿标准,对政策推行有实际意义。以太行山北麓平原、黑龙港地区为例,调研走访农户分别得到81份和148份有效问卷,通过统计分析、机会成本法和受偿意愿法等,研究了农户休耕意愿和不同模式的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超过50%受访农户休耕意愿依补偿而定,两区域调整种植结构模式的接受度均高于减少灌溉次数模式。考虑到粮食安全,黑龙港地区调整为种植春玉米,水资源补给性较好的太行山北麓平原实行减少灌溉次数方式;(2)不同模式下两区域农户受偿意愿值均高于机会成本值。建议种植春玉米时补偿标准为7 500元/hm2,减灌时太行山北麓平原、黑龙港地区补偿标准分别为灌溉1次下2 504.7元/hm2,2 126.4元/hm2,灌溉2次下1 252.35元/hm2,1 063.2元/hm2。本研究从农户视角对休耕政策进行了反馈,提出不同模式下的补偿标准,为休耕政策的具体制定和实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目的]基于公平视角量化2011-2018年东北地区的耕地生态补偿标准和优先级,为东北地区耕地生态保护提供理论指引.[方法]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出发,在对耕地生态补偿行为和标准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当量因子和水足迹模型.[结果]①东北地区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呈现东高西低的特点,在2011-2018年,各省份均出现先上...  相似文献   

12.
安徽省耕地资源利用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方法及其应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目的]计算安徽省耕地资源利用生态社会效益,为制定合理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提供依据。[方法]以安徽省2000,2005和2010年数据为基础,利用当量因子法、影子价格法等方法计算了历年单位面积耕地生态社会效益理论值,采用社会发展阶段系数对不同等级耕地生态社会效益现实值进行了计算。[结果]2000,2005和2010年安徽省耕地资源利用生态社会效益理论值分别为25 032.31,34 879.15,43 700.38元/hm2,生态效益比重从2000年的15.53%上升到2010年的21.10%,而社会效益则从84.47%下降到79.90%。2005年低等、中等、高等优质耕地单位面积生态社会效益现实值分别为7 219.69,11 130.42和18 039.25元/hm2。[结论]单位面积耕地生态社会效益理论值和现实值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在制定单位面积耕地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区域耕地质量等级以及该区域人们支付意愿。  相似文献   

13.
为了探究生态用地变化特征及其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效应,以西部平原区的四川省广汉市为例,基于土地利用转移概率矩阵和重心迁移模型分析研究区生态用地的时空演变特征,然后从承担生态风险、生态服务供给、均衡生态系统的维度运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敏感性和生态协调评估分析评价了研究区生态用地演变导致的生态环境效应。结果表明:(1)2000-2017年,研究区生态用地流失严重,大量城镇边缘的生态用地被快速转化为建设用地。研究区生态用地总面积减少9769.51 hm2,耕地面积减少了10726.91 hm2,生态用地重心向北部迁移。(2)生态用地格局受建设用地扩展的扰动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和风险,产生了一定的负向影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减少了17.11%,生态极敏感和高度敏感区面积分别增加1629.47,4294.40 hm2,生态协调度下降了10.36%。西部平原地区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用地流失严重,整体生态环境承受较大压力,应加强生态用地科学管控与修复,提升国土空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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