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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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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亮 《水土保持研究》2011,18(3):272-275,280
以盐城市丹顶鹤自然保护区为例,利用RS和GIS相关技术分析保护区的1988年、1998年、2008年近20a的土地利用变化,以及相应生态承载力变化和空间分异特征,结合生态足迹效率对生态补偿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保护区成立以来土地利用相对稳定,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草地、水域和滩涂湿地。1988年、1998年、2008年保护区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分别为1.116 2hm2/人、1.478 3hm2/人、1.669 1hm2/人;以2008年保护区的生态足迹效率和生态农业足迹效率为基准,综合直接收益损失补偿、基于生态承载力的静态评价补偿和动态评价补偿分析,比较合适的补偿标准为户均补偿2 347.47元/a、人均补偿670.71元/a。在江苏沿海大开发的背景下这种定量的生态补偿模式,可以为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补偿提供合理的参考模式,引导滩涂资源生态补偿的科学进行,促进盐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利用RS和GIS相关技术分析保护区的1988年、1998年、2008年近20 a的土地利用变化,以及相应生态承载力变化和空间分异特征,结合生态足迹效率对生态补偿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保护区成立以来土地利用相对稳定,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草地、水域和滩涂湿地。1988年、1998年、2008年保护区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分别为1.638 4 hm2/人、1.710 9 hm2/人、1.801 2 hm2/人,生态足迹效率分别为669元/hm2,2 779元/hm2,8 382元/hm2。以2008年度保护区的生态足迹效率和生态农业足迹效率为基准,综合直接收益损失补偿、基于生态承载力的静态评价补偿和动态评价补偿分析,比较合适的补偿标准为户均补偿3 572.52元/a、人均补偿1 180.51元/a。以期在江苏沿海大开发的背景下,为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补偿提供合理的参考模式,引导滩涂资源生态补偿的科学进行,促进盐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基于生态足迹理论的调水工程移民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解决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跨流域调水已成为解决缺水地区水资源危机的重要手段。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对水源区生态移民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是实现持续、高效调水工程的保证,也是我国学术界和政府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传统的补偿标准未能充分、客观地考虑移民的生态损失,因而不能提供合理、全面的补偿额度。本文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丹江口市为例,整体考虑移民对生态环境的贡献,在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核算的基础上,计算移民的生态补偿额度。根据研究结果,建议生态移民的人均生态补偿额度为1 148元/a。本案例有助于推进生态移民补偿机制的研究,为研究区及其他贫困地区的生态移民补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土壤通报》2017,(1):70-78
本文以长株潭地区为研究对象,在对研究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生态足迹进行评估和计算的基础上,结合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探讨研究区域的生态补偿优先级,并建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补偿量之间的转化关系,测算了长株潭三市的生态补偿额度。研究表明:(1)长株潭地区2001~2013年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ESV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42.87×10~8元减至2013年的530.30×10~8元。(2)长株潭地区各县(市、区)的生态服务价值和生态补偿优先级存在较大的空间差异,芙蓉区、荷塘区、雨湖区等13个县(市、区)属于生态消费型;浏阳市、株洲县、湘潭县等其他10个县(市、区)为生态输出型。(3)计算可得长株潭三市生态补偿标准,其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需要支付的生态补偿量分别为549.07×10~8元、115.01×10~8元和125.59×10~8元。  相似文献   

5.
关于流域生态补偿问题的研讨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2  
在水土保持生态理论研究中,经常需要研究流域的生态补偿问题,流域内生物产量大、能量流动量大、信息传递量大,其补偿作用大,否则补偿量小。在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中,只有大气、水和土壤因素,可以表明补偿功能的强弱。分清补偿流域和非补偿流域,强补偿型流域和弱补偿型流域,对于正确评价水土保持在流域治理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6.
[目的]以湖南省湘江流域为研究对象,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方法,为湘江流域实施污染综合治理及区域平衡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通过研究区域内的8个城市(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岳阳、永州、郴州、娄底)2012年的人均GDP,人口总数,人均工业生产总值和万元GDP污水排放量与8个市的平均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系数。通过将各个市的人均排污量与8个城市的平均排污量作比较,求得各个市的超量排污量和节余排污量;按照主要因子排污价格及其排污比例确定超量排放和节余排放的支付和补偿价格;利用生态补偿标准系数,计算2012年湘江流域每个城市的最终补偿标准。[结果]2012年长沙、株洲、湘潭市应分别支付生态补偿资金4 005.0,440.7和430.1万元,衡阳、岳阳、郴州、永州和娄底市可获得的生态补偿资金分别为338.2,90.4,561.4,602.8和379.5万元。[结论]实际排污大于理论排污权的城市有长沙、株洲和湘潭市;而其他5个城市排污权均有节余。  相似文献   

7.
在分析龙川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状况下,运用生态足迹理论和计算方法,建立龙川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的计算模型,进行评估各用水方式下的水资源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特征。结果表明,在考虑外流域调水的情景下,龙川江流域水资源处于盈余状态,提高了水资源生态承载力;水资源生态承载力大于水资源生态足迹,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处于相对可持续利用状态。  相似文献   

8.
以王家沟流域为研究对象,计算分析了1991-1995年间的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赤字/盈余,结果表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了流域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对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湖南省澧水流域水土保持区划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澧水是湖南省"四水"流域中水土流失最严重的流域.以水土保持区划原则为依据,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对澧水流域进行水土保持区划.结果表明,澧水流域可划分为4个水土保持类型区,即桑植高山极强度流失农林牧综合治理区,张家界中山强度流失封育治理区,石慈低山丘陵中度流失农林牧综合治理区,下游平原丘岗轻度流失农业综合治理区.针对各区的优势与劣势,配置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模式,为该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指导性建议.  相似文献   

10.
流域生态补偿作为流域管理的一个热点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汾河流域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其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成为阻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瓶颈,建立汾河流域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基于理论研究与分析,结合汾河流域的实际情况,明晰建立汾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原因和原则,分析建立汾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主体、客体、方式和标准,同时提出建立汾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保障措施,从而构建起汾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整体框架.在汾河流域引入生态补偿机制,不仅可以调整生态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在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分配关系,而且还可以保护和改善汾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促进全流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1.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是目前国内生态补偿领域的研究重点之一,确定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是测算生态补偿标准的核心内容。通过分析流域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基于机会成本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并从理论补偿标准入手,引入生态补偿系数,以闽江流域为例,对2005—2014年流域上游地区保护成本及生态服务价值进行测算,测算了闽江流域下游城市应该对上游地区给予生态补偿的补偿量。结果表明:下游必须给上游补偿的资金下限值为1.477 42~3.242 50亿元。针对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即建立多元化的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实现市场机制与政府主导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模式。  相似文献   

12.
秋浦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内容,国内外对此观点不一。以秋浦河为例,以2007年为基准,采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评估了其上游生态服务价值为5.47亿元。并基于"外部性理论"提出了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应本着因地而宜原则,视生态服务的空间差异而定。补偿的上限为外部经济性行为的全部,即生态服务价值的全部5.47亿元,补偿的下限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主导效应因子的价值,即直接使下游受益的水源涵养及土壤保育价值2.16亿元。  相似文献   

13.
[目的]测算浑河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标准,为建立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浑河流域森林生态补偿为研究对象,在应用ArcGIS 9.3计算流域上游向下游空间转移的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基础上,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到浑河流域下游各市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测算出来的补偿系数,最终确定浑河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标准。[结果]沈阳市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最高为4.12亿元/a,大洼县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最低为0.07亿元/a。[结论]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转移量随着距离上游地区空间距离增加而减少。得到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转移量越多,补偿系数越大,补偿标准越高。  相似文献   

14.
基于治污成本法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对河南省驻马店市小洪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研究,为建立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提供参考。[方法]通过搜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处理资料,选取COD、氨氮和总磷3个有代表性的污染因子,采用治污成本法和统计学方法开展研究。[结果]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新蔡县的补偿值分别为0.40,0.46,0.58和0.88元/t,与相关研究结果较为相符。[结论]基于治理成本模型的水质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能够很好地反映流域水污染因子的单位成本,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基于生态足迹理论的内蒙古生态承载力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足迹理论是研究区域资源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基础,对制定科学的区域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获取的各种资源环境数据,结合不同的生态足迹模型,测算了内蒙古2001—2014年的人均生态足迹、人均生态承载力、生态盈余、生态赤字、万元GDP生态足迹等指标。结果表明:2001—2014年人均生态足迹呈快速增长趋势,由4.158 9hm2/人增至22.948 1hm2/人,年均增长率为14.59%。各类生态生产性土地人均生态足迹为:化石能源用地耕地草地建设用地林地水域,平均占有比例分别为65.22%,22.51%,10.34%,0.84%,0.82%和0.27%。由于人均生态足迹逐年增大,其增长率远高于可利用人均生态承载力的增长率,导致2001—2014年一直处于生态赤字状态,生态赤字的出现主要是由不断加大原煤、原油等化石能源用地的生态足迹造成的。人均万元GDP生态足迹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该指标说明研究区正处于能源利用转型期。最后,分析了生态足迹理论研究方法的不确定性来源,并给出了进一步改进的途径。该研究对内蒙古践行"生态文明",构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目的] 对渭河流域陕西段生态服务价值及区间补偿关系进行研究,为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同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理论指导。[方法] 基于渭河流域陕西段土地利用数据,通过土地利用动态度、当量因子法和重心模型法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ESV)及其空间分布和时空演变情况进行研究,并结合优先级进行补偿关系分析。 [结果] ① 在退耕还林工程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影响下,空间数量上耕地的减少与建设用地的增加比较明显,其中建设用地单一动态度达到了5.94%,表现最为活跃;演变程度上草地、水体和其他用地更加剧烈。 ② 渭河流域陕西段ESV从562.07亿元减少为516.21亿元,下降幅度超过8%,其中水资源供给和水文调节等功能服务价值降低,林地的增加使气候调节和土壤保持等功能服务价值上升;空间分布上ESV呈现“中间低四周高”的格局;建设用地重心迁移和标准差椭圆体现出其具有东北方向移动趋势且区域范围持续扩大。 [结论] 周至县和太白县为优先受偿区,蓝田县、陇县和凤县为次级受偿区,应及时获得补偿来保证生态质量;雁塔区等11个地区为补偿区,应提供补偿资金来以维持整体生态建设。  相似文献   

17.
生态足迹是评估区域可持续性的重要方法之一,已有研究多采用全国统一的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进行测算。以陕西省为研究区,通过独立测算研究区各年份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对传统评估方法进行了改进。研究结果表明,陕西省均衡因子、产量因子与全国统一因子存在较大差异。尽管评价结果显示1995—2011年陕西省总体处于不可持续性状态,但所反映的生态赤字和生态压力指数均比较稳定,分别在0.138 9~0.497 8hm2/人和1.170 3~2.613 7之间,该结果较传统研究结果数值偏小,但更贴近区域现实。从全球生态问题谈判的有利角度出发,我国有必要建立一套符合国情和区域特色的生态足迹测算因子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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