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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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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执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开展可能引起动物疫病传播或者与动物防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乡镇畜牧兽医站在县级畜…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以及其他与动物防疫相关的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依照有关出入境动物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建立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加强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制订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  相似文献   

4.
正1存在的问题1.1基层防疫体系存在的问题1.1.1法律方面。我国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唯一可循的法律是《动物防疫法》,关于基层疫病防控只寥寥几语,仅在第一章第六条中提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对基层疫病防控缺乏相关的细则或指导性条例,而基层防疫工作涉及疫病源头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应该出台专门的细则以明确工作责任及相关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5.
畜禽强制免疫工作时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6.
畜禽强制免疫工作是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疫计划。同时第十四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7.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各地畜牧业生产规模化水平参差不齐,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尚不完善,导致动物疫病控制具有一定难度。《动物防疫法》第七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实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有利于消灭控制疫病。而动物防疫具有社会性,技术性和强制性,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建设的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双向责任状,并加强检查督促。要及时调整补充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制定好动物疫病应急控制预案,做好…  相似文献   

8.
导读:新的《动物防疫法》正是针对新形势、新阶段下,进行动物防疫的法律保障。文件中明确提出:"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明确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等。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既是努力目标,又是具有实实在在内涵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最能体现《动物防疫法》新的内容主要反映在政府的责任方面。《动物防疫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动物防疫法》还明确规定"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在队伍建设方面,首次明确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含义和职责。总而言之,新《动物防疫法》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出了修改,同时增加了疫病预防、疫情预警认定、风险评估、防疫保障机制、执业兽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在文中专家就新修《动物防疫法》中新内容及特质,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解)研读(说明:国家大法,拟研度),特刊出,以馔读者。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设立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第三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可联合设站。第四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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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已成为重要的经济产业,动物防疫工作在畜牧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促进我国畜牧业的良好发展,必须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兽医人员应当更加关注动物疫病的治疗问题,明确动物防疫的工作重点,从多方面检查动物疾病,深入分析动物防疫发生的原因,对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制定有效的防疫计划,以提高动物防疫的质量和效率。  相似文献   

11.
动物防疫工作和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都是控制疫病流行,消灭疫源,为畜牧业发展服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历年来,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既搞防疫又搞检疫,特别是检疫工作,未设专职动物检疫员,由站里的职工轮流担任,从而造成动物疫病的防疫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存在着权限不明、动物防疫责任不明确,动物强制免疫难以实施,检查消毒费收取不力,平调费不按时全额完成等问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乡、民族乡、镇的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参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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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的《动物防疫法》正是针对新形势、新阶段下,进行动物防疫的法律保障。文件中明确提出:“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明确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等。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既是努力目标,又是具有实实在在内涵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最能体现《动物防疫法》新的内容主要反映在政府的责任方面。《动物防疫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动物防疫法》还明确规定“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在队伍建设方面,首次明确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含义和职责。总而言之,新《动物防疫法》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出了修改,同时增加了疫病预防、疫情预警认定、风险评估、防疫保障机制、执业兽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文中专家就新修《动物防疫法》中新内容及特质,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解)研读(说明:国家大法,拟研度),特刊出。以馔读者。[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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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0期)4地方人民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4.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商务、海关、交通、公安部门和工商、质检、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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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站改革势在必行1.1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而原有乡镇兽医组织的职能在《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已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工作”。由此,原有的乡镇兽医组织已无权进行动物防检执法工作,而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来执行。1.2原有旧体制下造就的基层队伍存在诸多问题1.2.1多数乡镇站已成为父子站。夫妻站,有的甚至无站址,转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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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动物防疫法》的不断深入贯彻 ,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的日益繁荣 ,进一步加大畜禽检疫工作的力度 ,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 实行政府领导责任制 ,提高对动物疫病防治意义的认识《动物防疫法》第七条指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 ,实行“预防为主 ,防重于治”的方针。动物防疫具有社会性、技术性和强制性 ,是一种政府行为 ,它是养殖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关系到农村脱贫致富和社会稳定 ,尤其是我国加入WTO ,给畜牧业大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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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实施强制免疫以外的动物疫病的预防,也应由县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计划免疫预防疫病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首要问题,必须认真做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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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 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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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禽业导刊》2002,19(13):44-44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监督。第三条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的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监督。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一)选址、布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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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畜牧兽医》2010,(3):40-43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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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监督。第三条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监督。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一)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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