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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正>《劳动合同法》第93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就是关于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被依法处理后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武合讲 《北京农业》2007,(32):27-28
<正>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因农作物种子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有害生物(以下简称检疫对象)造成农作物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发生此类事故给种子使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一句话信息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两个“三包”规定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自11月15日起开始施行。 中国科学院上海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邮码:200032)陈晓亚研究员利用兔子身上分离的角蛋白基因转入棉花,使棉花纤维具有了兔毛的品质,成功培育出“兔毛棉花”,且已培养至第六代,最近这一全新棉种在江苏喜获丰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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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7月1日起实施网店实名制 工商总局决定于7月1日起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去年,我村附近建了一家糖厂,经常排放废水、废气,污染农田,造成粮食减产。我们与厂方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可厂方说,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再说已经向有关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所以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宁夏石嘴山市刘农刘农同志: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除了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污染损失外,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36条明确规定:“缴纳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或者被处以警告,罚款的单位、个人,并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这家糖厂以交了排污费为由拒绝赔偿其因污染而造成的损失,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他们的上述说法都是不合法的污水淹农田损失谁承担$银川市司法局@李文成  相似文献   

6.
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第45条规定:“对重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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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对品种选育与审定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种子法》配套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又进一步对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做出了相应规定。要依法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应当明确品种审定申请者、品种试验承担者和品种审定管理者三方的责任,认真抓好以下3个环节:  相似文献   

8.
一、警惕劳务黑市农民工如果到民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应当做到"四看":一看有无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有关制度;二看有无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机构;三看有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四看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符合省级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推动农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农业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将普法内容、普法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执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司局、处(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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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加强首都农机信息化建设、为农民提供优质农机信息服务,是当前农机推广的新的方法和新的手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相似文献   

11.
问:去年,我们村附近新建了一家糖厂,经常排放废水、废气,污染农田,造成粮食减产。我们与厂方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可厂方说他们不是故意的,也已经向有关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所以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答:糖厂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一种…  相似文献   

12.
自5月1日起,山东省将正式开始实施《山东省农用运输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用三轮车“三包”有章可循了。 该规定明确指出,农用运输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该规定应当向用户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该规定所指的农用运输车是指三轮农用运输车、四轮农用运输车和其他农用运输机械,“三包”是指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 当购车选择销售商时,首先,要看销售商能否履行下列义务:销售商在出售产品时,应当检验或者向用户当面交验、试车;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介绍产品“三包”方式、修理者地址和联系方法;介绍产品使用、维护、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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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农药经营者不得拒收确属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同时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办法》共18条,将于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应当遵守其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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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108部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对各司局各单位做好普法工作提出5条明确要求。一是积极构建普法机制。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落实《清单》分工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确定普法工作重点,细化普法工作措施,切实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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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我国首次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办法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当前,我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污染地块类型复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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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行为,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的监管职责;县级植保机构应当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向具备条件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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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山东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规定》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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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5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一个法律行业以外的人,对此研究后觉得,这个意见的精神对农资行业也是很有借鉴价值的。农资、农业是不是也应该有这种"谁生产谁培训""谁推广谁负责""谁施用谁学习"的理念呢?《意见》中说,国家机关是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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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通过立法明确防治责任,作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有哪些方面的责任呢?笔者梳理了以下5个方面的责任,并分别做出解释,供大家参考。1.《条例》第8条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防治工作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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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5年5月22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一共有25条,其特点主要有:明确了动物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规范了信息及溯源管理,完善了畜禽市场监管,加强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强化了责任追究等。1.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县级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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