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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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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种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安全、农民增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农业执法部门虽然加强了对种子市场的依法监管,但是,有些经营者受利益的驱动,仍进行着某些种子违法经营活动。今年是种子执法年,为规范  相似文献   

2.
种子质量的优劣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搞好种子质量检验,严把种子质量关,对杜绝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保护农民利益,增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的优种意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用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3.
种子标签是种子的身份证,是农民识别种子、使用种子的说明书,是执法监管部门界定种子真假优劣的重要工具。为了便于执法人员对种子市场进行监管,维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对玉米种子标签的规范标注、标签制作、违法行为认定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归纳总结。  相似文献   

4.
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一些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都在进行种子繁育及销售。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五常市植保站对辖区内的56个种子繁育及经销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加强了五常市农作物种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规范了植物检疫执法行为,净化了农作物种子市场,保护了农业生产安全。  相似文献   

5.
分析了种子市场存在的经营不规范、执法不规范等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的措施,从而使品种选育者、经营者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达到促进农业生产水平提高和农村经济发展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北京农业》2011,(2):23-24
全国种子生产、经营者: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我部决定自2010年11月-2011年5月,组织全国农业执法系统集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恶意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7.
石秀 《甘肃农业》2004,(8):34-34
“加强种子管理,保证种子质量,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是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几年来,我县种子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民”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种子案件,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依法管理种子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8.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特殊的、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的优劣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由于种子在农业生产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加之种子生产、经营具有较高利润,在利益的驱动下,个别企业制售假劣种子,害农坑农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搞好种子质量检验,严把种子质量关,对杜绝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保护农民利益,增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的优种意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用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把种子企业全面推向了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激烈。作为执法部门,如何规范开放型种子市场,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随着种子市场有条件的放开,经营主体的增多,执法难度增大,种子经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巩固种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进一步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业生产安全,认真贯彻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的通知》精神,吉林省农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种子市场“六查”、“三整顿”活动。  相似文献   

11.
<正>武合讲律师: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实施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或无证生产、经营种子行为,以及违反品种资源管理制度或违反品种审定制度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定倍数的罚款。种子经营者经营假、劣种子的"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依据《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农市发[2007]15号)规定,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刑事责任。在种子执法实践中,我们对种子生产者或种子经营者采取代销、赊销和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种子尚未收讫的销售款应否计入"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掌握不准,特请解答。某某市种子管理站  相似文献   

12.
<正>武合讲律师: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实施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或无证生产、经营种子行为,以及违反品种资源管理制度或违反品种审定制度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定倍数的罚款。种子经营者经营假、劣种子的"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依据《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农市发[2007]15号)规定,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刑事责任。在种子执法实践中,我们对种子生产者或种子经营者采取代销、赊销和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种子尚未收讫的销售款应否计入"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掌握不准,特请解答。某某市种子管理站  相似文献   

13.
种子管理工作的目的,是维护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种质资源,最终达到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保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目的。所以。种子的质量管理、市场管理及品种管理必须进行依法规范。  相似文献   

14.
农业种子经营管理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就国家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目前农业发展对国家经济以及粮食储备工作的影响都是非常之大的。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种子,因此从农业发展的角度来讲,种子的还是非常重要的。这几年来,种子的经营方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又有的种子经营格局被改变,取而代之的是有许多的新兴种子经营者。由于竞争者的增加,种子经营的管理问题也不断的随之出现,这个时候就需要相关的执法部门对种子经营加大管理力度,从而保障种子经营井然有序。  相似文献   

15.
农作物种子是一种特殊商品,目前,种子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加强种子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用种农民、种子企业和育种者各方切身利益,是国家法律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文章就种子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假、劣种子的认定应把握的几个问题作简要分析和总结,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种子法的实施,种子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体现在种子管理有法可依,种子管理站由配合工商等部门执法变为种子管理中的执法主体。各地相继成立了市级农业执法支队、县级执法大队,人员、车辆经费及办公场地得到了保证,为打击假冒产品,提高种子质量,培育良好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证。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资本多渠道,经营单位增多、  相似文献   

18.
全省种子生产、经营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厅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底,组织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以小麦、玉米种子为重点,严厉查处恶意、反复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品种权人、种子经营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赵荫楼 《现代农业》2008,(10):40-40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也是最特殊的生产资料,种子的优劣、真假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丰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与发展,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如何管理好种子市场是我们种子执法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20.
目前,北京种子产业发展迅速,全市种子经营企业已逾千家,3000万以上注册企业30多个,种子产量5亿多千克,年种子交易额超30多亿元,首都种业已逐渐成为全国种业的旗舰力量,而种子市场管理也成为北京农业执法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本期"首都种业"栏目专门选编一组基层种子管理人员的有关文章,用他们的亲身体验和有益探索,给我们讲述首都种业真实现状及种子执法中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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