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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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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植物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植物品种保护制度同专利制度一样,是一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它是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机关,根据品种权申请人的请求,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的新品种,依据品种权的授权条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该品种能否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品种审定是国家或者省级农业行政部门的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新育成的品种或者新引进的品种进行区域试验鉴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该品种能否推广并确定其推广范围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1 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的共同点无论是植物品种保护还是品种审定,二者的共同点在于:新品种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颁发证书,其目……  相似文献   

2.
浅谈新时期的品种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锦峰 《种子科技》2003,21(3):151-153
1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1.1植物新品种及其保护的概念植物新品种是指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属于国家保护名录范围并经适当命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育种者对其经授权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和依法获得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未经品种权人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授权的品种。1.2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原因从国内情况来看,目前因品种侵权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育种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鼓励…  相似文献   

3.
梁顺伟 《种子世界》2004,(12):14-16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植物新品种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得到法律认可。通过申请取得植物新品种权,意味着法律赋予品种权人对该品种的独占实施权,意味着品种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拥有了一种市场稀缺资源。近几年来,像豫玉22、临奥1号、郑单958等授权品种,通过实施许可的方式,  相似文献   

4.
浅谈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之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晓飞 《种子科技》2012,30(1):22-22
1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的概念1.1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保护是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的新品种,依法授权条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该品种能否被授予品种权。品种保护的目的是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6.
1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1.1植物新品种及其保护的概念 植物新品种是指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属于国家保护名录范围并经适当命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保护客体是构建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基础,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司法实践的指南。确定的品种权保护客体有利于理解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平衡育种者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品种本身即为一个抽象的集合概念,是通过对品种性状特征的描述定义的植物群组,所以品种权的保护客体也并非是具体的植物个体,而是在新品种这一植物群组中所普遍存在且可归因于育种者的品种性状特征。惟其如此,将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拓展至新品种的繁殖材料、收获材料、收获材料的制成品以及新品种的实质性派生品种才具有正当性。品种的界定与鉴定属于技术问题,新品种的保护则是法律问题。确定的保护客体是实现品种权保护的前提,也是在法律框架下实现品种权保护的逻辑起点和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8.
武合讲 《中国种业》2013,(Z1):20-22
假冒授权品种,假冒的对象是品种权标记或授权品种名称。假冒的对象不属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权保护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侵犯品种权行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十七条列举  相似文献   

9.
陈红 《中国种业》2017,(12):5-7
选择近似品种及其理由陈述是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人在填报申请文件和审批机关开展审查时的重点内容,也是影响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进程的关键环节。申请人难以选择合适的近似品种以及恰当地陈述理由是当前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避免近似品种选择不合适影响到品种权申请审批进程,本文从植物新品种和近似品种的定义和理解出发,对如何选择近似品种和恰当地进行理由陈述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0.
农作物品种是技术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强化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权执法工作,对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农作物新品种权保护已得到种业界的普遍认同,品种权实施所带来的收益已成为推动育种创新的有  相似文献   

11.
植物新品种权及品种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君 《种子科技》2002,20(3):155-158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建立起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也于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本文就品种权人的权利、侵犯品种权的各类、品种权的保护等知识作一较全面介绍,供植物新品种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部门实际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12.
<正>假冒授权品种时,假冒的对象是品种权标记或授权品种名称。假冒的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保持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权保护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  相似文献   

13.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经过近百年发展,形成植物专利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两种制度。以美国为代表采用自由选择模式,可以选择植物专利或植物新品种的单重保护,也可以选择双重保护。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强制选择模式,植物品种不可授予专利保护,采用品种权保护。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起步较晚,经过近 30 年探索,初步建立由 1 部法律、1 个条例、2 个实施细则、3 个司法解释、4 个规章制度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1+1+2+3+4”保护制度,实现品种权保护制度从无到有和保护数量由少到多的转变,基本确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大国地位。当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尚处于“水平低,力度弱”初级阶段,“三多、三少、三不足”问题突出,革新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实现由品种权保护大国向保护强国实质性转变迫在眉睫。针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提出发展对策:一是加强系统性、全局性顶层设计,立法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单行法,提高品种权保护法律位阶;二是对所有植物属或种保护,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扩大保护环节,拓宽保护范围,延长保护期限,为品种权人提供更多机会保障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授权品种可获得是研究豁免制度得以实行的前提。亲本品种的不可获得性不仅造成不同繁殖特性下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对等、品种受到重复保护而遗传资源却得不到有效利用,而且还会使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根本目的部分落空。在保障亲本品种权利人利益的制度已经出现的今天,未来植物新品种立法的目标之一就应当是亲本品种可获得性制度的设立。  相似文献   

15.
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等有关品种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现行中国品种权行政保护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并结合农业部有关品种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的修改,讨论了品种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最后指出尽快启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才是切实推动品种权行政保护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新西兰高等法院在Zesprit一案中支持了原告对域外损失的索赔请求,在一定程度上肯认了品种权的域外效力。虽然新西兰尚未采用Upov91文本,但是91文本中关于品种出口权的规定为这一判决提供了法理基础。出口权的规定消解了品种权的地域性限制,为品种权的强势扩张提供了制度支撑。新西兰高等法院对于出口权的扩张解释是产业保护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反映。出口权的规定对农产品国际贸易构成了潜在的法律威胁。在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逐步向Upov91文本靠近的同时,有必要对品种出口权制度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7.
谢居林 《种子》2003,(1):95-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 )》就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申办的条件和法律程序都作了极其详细的硬性规定。为提高新品种权保护的申办质量 ,以免发生因操作不规范 ,资料准备不充分造成品种权保护申请人坐失最佳申请保护时机 ,有必要提醒品种权保护申请人在申办新品种权保护之前注意下列问题 :1 熟悉和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1.1 注意研读与新品种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 ,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  相似文献   

18.
武合讲 《中国种业》2010,(Z1):11-17
植物新品种属于育种者创造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的形态不同,选择保护的方式亦应不同。常规品种应申请品种权保护,杂交种和转基因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申请专利权保护,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育种材料或育种方法应选择技术秘密权保护,经审定通过的非授权品种应选择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  相似文献   

19.
史平臣 《种子》2016,(1):132-134
对于未获品种权的植物品种,他人可以未经品种权申请人许可依法生产或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但是需要承担将来被品种权人追偿的法律风险.由于植物新品种追偿权有自己特有的构成要件,这就决定了其维权保护路径及法律适用与品种权侵权案件具有明显不同.  相似文献   

20.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作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和工业外观设计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独占权是指品种权人享有授权品种处置权或者排他权,包括处分权、生产权、销售权,许可他人生产和销售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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