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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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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西方发达国家的植物新品种权立法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我国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起步较晚,由于我国的《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植物新品种专利权,因此需要采用单独立法予以保护,于1997年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随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规定》也相继出台,使我国品种权保护规定日趋完善,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林琼 《种子世界》2003,(12):6-7
1主要进展 1.1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第39个成员国.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1999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施行.随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以及数十种申请文件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3.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近些年来,我国加强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现从立法背景、《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点和条例实施的进展三个方面,介绍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相似文献   

4.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保护育种者权益和促进育种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自建立以来,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也呈现出一些不相适应之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进展与成效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目前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并对健全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一、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建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培育出40多种优良作物和5000多个新品种和新组合,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在全国范围更换5次至6次,每次更换一般都可实现农作物增产10%以上。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农业领域迫切需要一个以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发明创造专利权、农业新品种商标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农业商业秘密保护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以适应全球化的新经济环境。事实上,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已取得初步的成绩。1997年,我国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6.
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7年 3月 20日,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23日,我国正式签署<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1978年文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 39个成员. 200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条例>实施 6年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产业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前,我国也正面临着加入 UPOV公约 1991文本的压力和挑战.  相似文献   

7.
1999—2021年,我国发布施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19批484个属或种,其中农业农村部发布施行11批191个属或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施行8批293个属或种。初步统计,48个属或种出现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严重影响保护名录的严谨性,提出以处于植物品种权保护核心地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全面修订为契机,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协商DUS测试指南研制中长期规划,有计划分批次推进DUS测试指南研制工作,逐步构建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的DUS测试指南体系,科学发布配套植物品种保护名录。  相似文献   

8.
关于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讨论了当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品种命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中植物新品种的命名原则和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五年的经验对农业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提出了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展迅速,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不断完善、申请量逐年递增、育种主体渐趋多元化,但仍存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保护的结构性差异明显、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授权耗时长、育种质量和效率不高、新品种权管理不力等问题,通过合理配置植物新品种育种资源、简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及保护程序、加强侵权行为治理、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等措施,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农业植物新品种育种与保护工作健康开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但是经过短短5年的迅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进展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为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为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为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  相似文献   

11.
刍议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述了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意义,介绍了我国目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标志我国在植物新品种培育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正式建立。20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推动育种创新、促进民族种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我国农作物优良品种不断涌现,种企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立20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针对新时代品种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与  相似文献   

13.
正"截至2016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总申请量超过18000件,总授权量超过8000件。2016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2523件,年申请量位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第一。"近日,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透露。我国于1997年3月2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14.
《种子世界》2013,(3):56-57
《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指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将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一批“涉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将着力完善农作物种子管理体系。规划明确,要加快研究修订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标签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等配套规章。  相似文献   

15.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所特有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项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近年来,国家提出要将海南自贸港建设成为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并且在2021年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创新点就是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以及扩大育种者的权利范围。由此,从海南自贸港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现状出发,分析拓宽品种权保护范围后出现的相关问题,依据利益平衡论提出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王晓伟 《种子科技》2020,(4):115-115,118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农业不断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林业部门越来越重视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分析了当前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归纳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7.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为了促进植物育种研究和新品种开发事业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18.
随着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出台与落实,品种选育耆的增多,使得育种进程加快,投入生产的新品种骤增,这既丰富了农业生产品种的多样性,又加快了品种更新换代步伐,为我国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是林业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提升我国林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我国林业实力,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家林业局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十分重视,早在1997年就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导小组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001年批准成立了1个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5个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2002年成立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截至2003年底,已考核认定了近300名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人资格,成立了21家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事务所,初步形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机构体系框架。我…  相似文献   

20.
崔野韩  杨扬 《中国种业》2018,(12):14-16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现代种业发展的核心。欧盟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为数不多的实施区域保护的成员,其制度设计科学高效、审查流程简单实用、日常管理规范透明,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完善和规范管理等方面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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