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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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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窗口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近期联合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解决建筑企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相似文献   

2.
正黑龙江省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厉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见》规定,各类企业对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  相似文献   

3.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完善保障金制度,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等,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纠纷甚至极端事件不断发生,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  相似文献   

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建设部2004年11月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发工资要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发放,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如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内容要向农民公开。《办法》明确了应付工资支付扯皮的措施。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  相似文献   

6.
《农村科学实验》2007,(11):43-43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筑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近日,为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在河南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8.
从10月18日起至2006年1月25日,云南省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每一个农民工都能领到工资回家过年。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及个人,将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应建勇  楼冰 《新农村》2005,(1):28-28
近年来,浙江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十分突出。到2003年底,全省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总计20.55亿元,全省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总额则达244.95亿元。为切实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浙江省政府提出,从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建设领域的一大痼疾,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垫资开发模式、建筑企业或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不能按月领取工资和法制的不完善等。因此,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综合治理,其对策主要有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信用制度、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行“月薪制”和健全法制等。  相似文献   

11.
<正>为切实解决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前不久,全国各地政府在规划下半年工作中都出台了有关做好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一些《通知》,这些《通知》都要求努力从源头做起,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出台的政策  相似文献   

12.
周文彬 《甘肃农业》2006,6(8):102-103
建筑领域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而且已经演变成一个深受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群体的稳定和发展,也关系到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割政策所导致的种种矛盾的解决以及社会进步和现代化发展的进程。本文从管理学的角度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状和成因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3.
肖克  生李美 《新农村》2005,(10):27-27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贵州省人民政府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使农民工讨还血汗钱多了一件利器。贵州省人民政府明确提出,工程承包企业、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条款.并按分级管理原则在一个月内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用工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并按规定保存两年以上,用工单位不得伪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  相似文献   

14.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5年要进一步推广改进支付农民工工资方式的有效经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位负责人说,2003年及以前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依法签订的集  相似文献   

15.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完全可以参照《劳动法》中有关条款,运用法律武器向工资拖欠方“讨一个说法”。作为农民工工钱拖欠方,要承担那些法律责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  相似文献   

16.
政策与法规     
《新农村》2001,(7)
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要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今后除了要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外,还要支付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若具有这些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要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17.
<正>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农民进城务工,应掌握一定的常识,做好储备,以保护自身权益。一、农民工享有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2.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18.
《当代农村》2005,(5):36-36
河北迁安市为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出了有益尝试。今年初,该市出台了《迁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打出了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组合拳”,六项制度共同作用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今年以来,该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现了“零拖欠”。  相似文献   

19.
郭明 《农家致富》2004,(22):47-47
南京市宣布从即日起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大检查.重点对拖欠民工工资比较集中的建筑装饰、餐饮娱乐、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  相似文献   

20.
▲山西省劳动厅、建设厅关于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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