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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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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广场     
《北方牧业》2006,(2):9-11
<正>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精神,为落实2005~2006年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确定并发布。第三条国家财政以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2005年11月1日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计息基数,贴息期间为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贴息期限均为8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5.58%的一半(即2.79%)计算贴息金额。第四条贴息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东部地区20%、中部地区50%、西部地区80%的比例负担(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提高10个百分点),其余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第五条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申  相似文献   

2.
《中国家禽》2006,28(3):57-5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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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文件财金[2005]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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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犤2005犦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l…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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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精神,为落实2005-2006年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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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精神,为落实2005-2006年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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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于2004年4月颁发了《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9.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的精神,2005年12月28日,农业部、财政部拟定了《使用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扶持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名单》和《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相似文献   

10.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的精神,2005年12月28日,农业部、财政部拟定了《使用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扶持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名单》和《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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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市场》2004,(12):48-4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精神,为落实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现在我们就将本办法的部分条例介绍给大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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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与畜牧》2004,(4):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精神,为落实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是指在我国家禽养殖、加工行业中占重要地位,并在此次禽流感疫情中受到冲击的家禽养殖、加工龙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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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与畜牧》2004,(4):4-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重  相似文献   

14.
禽业信息     
对家禽行业九个方面的扶持措施(一)继续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政补贴。(二)对有关企业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三)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暂时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对出口的禽类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四)对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以及种禽企业,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对疫情期间已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企业,银行免收贷款罚息。(五)努力扩大生产,保障疫苗供应。(六)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和家禽品种资源。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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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牧业通讯》2005,(24):18-18
据中国人民银行透露,中国人民银行11月2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相关贷款审批发放、资金调配清算等金融服务。要求各级机构切实做好防控禽流感相关金融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各相关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业、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疫情发生期间视企业实际困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决定。在疫情发生期间,对已经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贷款银行免收贷款罚息。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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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技术》2005,(12):43-43
中国人民银行11月28日宣布.央行已向各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要把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相关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央行表示.各相关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业.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疫情发生期间枧企业实际困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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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业资讯坊》2005,(12):29-30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中国人民银行28日宣称,央行近日已向各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要把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相关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央行表示,各相关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业、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疫情发生期间视企业实际困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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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     
央行宣布禽流感期间可延长家禽养殖企业还款期中国人民银行11月28日宣布,央行已向各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要把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相关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央行表示,各相关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业、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疫情发生期间视企业实际困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决定。央行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扶持家禽业,高度重视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政策规定。已经发生禽流感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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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推动生猪产业稳产保供,重庆市日前出台了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 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此次贴息范围重点是相关企业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年度安排一次。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相似文献   

20.
行业动态     
中国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家禽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2月15日宣布,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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