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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政策法规     
国家林业局对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为切实规范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秩序 ,加强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林业局决定对主要林木商品种子 (含苗木 ,下同 )的生产和林木种子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林木种子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林木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生产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领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各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3.
国家林业局2003年第1号公告关于限期申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发布后,湖北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采取措施,迅速作出部署,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局2003年1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以下要求。一、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增强全民依法生产经营种苗的意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宣传资金,采取多种形式,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切实搞好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宣传。一是广泛张贴《《公告》。省林木种苗站统一印制《公告》逐级下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种苗管理机构要组织专班…  相似文献   

4.
国家林业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的意见》,就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水平提出多项要求。《意见》提出,一要进一步落实林术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定期对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查,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鼓励育苗户组成合作社联合体申办许可证;严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程序,对申办要求、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进行公示;加强许可事后监管,建立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  相似文献   

5.
《新疆林业》2002,(3):16-19
天西、阿山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通知》(林场发[2001]1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行为,促进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从3月中旬开始启用全国统一印制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两证的核发工作。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两证的核发管理,认真执行《种子法》和我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和发放。要认真做好新、旧“两证”的更换衔接和旧证清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换发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三、换发和实行“两证”制度是一项新的、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两证”发放审核、审批的登记造册、存档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实行新证后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  相似文献   

6.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根据《种子法》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和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注册所在地省级林业行政…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和祝列克副局长在全国林木种苗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要求,制定本方案。一、目的通过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增强对种子法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良好氛围;切实理顺林木种苗管理体制,实行林木种苗政企、政事分开,依法行政;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全面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标签制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净化林木种苗市场,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完善《种子法》配套法规,为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和国土绿化提供品种对…  相似文献   

8.
《广西林业》2005,(4):30-31
《种子法》施行以来,区杯业局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各地在各种媒体上开展种苗法律法规宣传.举办种苗执法.检验、育苗技术等专项培训班,普及种苗法律知识,提高公众依法生产经营种苗意识。二是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办证程序,抓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全区共发放“两证”1884份(其中:生产许可证951份.经营许可证933份)。三是加强跟踪检查和质量抽检。  相似文献   

9.
《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表现在:《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步伐加快,种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逐步维护。2004年,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4.5%,苗木样品合格率为90.1%,比上年度75.2%和79.4%分别提高了9.3和10.7个百分点;全国已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15.08万份,发证率由2002年的13%提高到75.4%;30个省区实行了标签制度;17个省(区、市)出台了《种子法》实施办…  相似文献   

10.
《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表现在:《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步伐加快,种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逐步维护。2004年,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4.5%,苗木样品合格率为90.1%,比上年度75.2%和79.4%分别提高了9.3和10.7个百分点;全国已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15.08万份,  相似文献   

11.
《河南林业》2003,(2):8-10
2002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公布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于2002年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本刊现予以刊登。  相似文献   

12.
一是把好生产、经营准入关。区林业局严格按照《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规范办证程序,公开办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提高办证效率。同时,加大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加快发证,  相似文献   

13.
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林木种苗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林木良种化、标准化进程,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二、第十六条修改为:“经营商品林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条件。”三、第十八条修改为:“经营商品林木种苗应当持有林木种苗质量检…  相似文献   

14.
每月看台     
国家林业局确定2003年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与质量监督年国家林业局确定2003年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林木种苗工作的重点是抓好林木种苗的行政执法与质量监督,促进林木种苗生产尽快走上法治化轨道。(点评: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的基础,也是社会林业的一个重要窗口。国家林业局在林木种苗的管理方面出重拳,有助于巩固林业基础。)学习贯彻《退耕还林条例》座谈会在京召开1月20日,《退耕还林条例》开始施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学习贯彻《退耕还林条例》座谈会。座谈会提出,…  相似文献   

15.
<正>(2010年7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行为,维护林木种苗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6.
正一、"十二五"全区林木种苗工作成绩(一)依法治种工作进一步强化。积极推动林木种苗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种苗产业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取得显著成效。切实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网络化管理。以石嘴山市和灵武市2个林木种苗执法示范市(县)建设为重点,推进我区林木种苗执法标准站建设。(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得到提升。争取并实施中央投资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11个,获得批复资金  相似文献   

17.
种苗标签是林木种子和苗木的身份证,是全面记载种子、苗木信息的主要载体,对它的使用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林木种苗的质量,加强林木种苗标签的使用管理是保障种苗质量的关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河北省林木种苗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无论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都应重视种苗标签的使用和管理,种苗标签的管理者也应该按着规定认真检验,如实准确地填写,不应该只流于形式。如何加强林木种苗标签的使用管理,笔者认为应从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种苗标签管理者三方面入手,加强林木种苗标签的使用和管理。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为加强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林木种苗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林木良种化、标准化进程,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种苗选育、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林木种苗是指用于林业生产和国土绿化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等繁殖材料。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林…  相似文献   

19.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郴州市种苗生产初步实现了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得到加强,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造林用种用苗质量得到全面保障,在连续3年的国家和省级抽查中,种苗质量合格率达80%以上。2004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在完善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建设中,郴州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种苗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使林木种苗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全市已有40名持有上岗合格证的种苗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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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看台     
我国林木种苗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今年国家林业局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活动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施行《种子法》,加强种苗执法、质量监督和队伍建设,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使林木种苗管理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林木种苗检验机构102个,其中国家级种苗检验机构2个、省级23个、地级和县级77个,初步形成了三级种苗检验网络。对27个省(区、市)和内蒙古、吉林、大兴安岭森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于工程造林的种苗质量抽查显示,林木种子合格率由去年的35.1%提高到今年的75.2%。近一年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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