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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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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施行,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对<种子法>进行细化,大大增加了<种子法>的可操作性.<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对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鼓励种子企业依靠市场规则运营,鼓励竞争,推进改革,对我国种子企业与国际接轨,迎接WTO挑战,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林琼 《种子世界》2001,(1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种子产业史上的第一部法律,标志着种子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还颁布实施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对我国种子产业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特别是对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作出了重大改革,对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关于种子执法实践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海龙 《种子科技》2005,23(1):2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种的新阶段.在促进规范的基础上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但随着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种子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种子法>也呈现出了不和谐的一面.下面,就我们在种子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做一分析,同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了广大种子使用者的利益,对推动种子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高速发展,使种子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现结合菏泽市实际,谈谈<种子法>贯彻落实情况.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使种子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当作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业结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举措来抓.2002年至2004年,赤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全市12个旗县区,连续三年对<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重点是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执行行政管理与生产经营机构分开的规定、加强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种子规范经营,扶持良种选育推广,落实种子产业扶持政策等情况.  相似文献   

6.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实施,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法规,对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种子法>的实施,极大保护了广大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推动我国种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有的不法之徒趁新旧法规交替之际,制假售假,坑害农民,严重影响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以及<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及种子市场的放开搞活,种子经营者日趋增多,种子市场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为了防止种子质量事故的发生,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必须完善市场管理机制,加大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力度,避免就市场抓市场,做到规范秩序,依法治种,从源头抓起,对种子生产、加工、贮藏、经营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对种子企业的经营行为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使种子企业的经营行为由自由无序到自律规范.但是,由于一些企业对法律法规的条文理解不够准确,往往无意识地出现过各种各样的违法经营行为现象.笔者根据多年从事种子管理工作的实际,总结归纳出几点要素,为企业自觉规范种子经营行为,保证企业经营活动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开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种子系统面临着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种子档案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种子法>的实施与执行,关系到种子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秩序,关系到种子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立和完善种子行业档案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王鹏飞 《种子科技》2005,23(6):320-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贯彻实施,规范了种子经营行业,实现了种业生产经营由垄断到竞争、计划到市场的转变.但在种子经营质量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我们了解、分析与应对.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随着种子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种子市场的进一步放开,种子的推广和销售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彻底打破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子公司一家独有局面.在不违反<种子法>规定的前提下,谁都可以推广和销售玉米新品种.  相似文献   

12.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市场秩序的好坏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种子市场进一步开放,市场上种子经销户、代销户越来越多,农作物品种也越来越多样化,使种子市场管理工作量不断加大,管理成本不断增加.如何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为企业服务,让农户用上高产、优质、放心良种,成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高素青 《种子科技》2004,22(6):331-331
近年来,种子市场格局发生了极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由政府指定的单位统一供种的格局,把种子企业全面推向了市场.优势企业异军突起,一种"以大基地生产优势企业为依托、以优势销售企业为桥梁、以乡村农技组织和种子经销商为供种主体"的经营局面正在形成.优胜汰劣,竞争激烈,市场无情,十分残酷.为此种子管理部门要以规范开放型种子市场,保护种子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为宗旨,以<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依据,以实施五查(即查标签、查包装、查档案、查质量、查未审定品种)为主要内容,以组织联合检查、拉网式检查和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实行重点检查为措施,组织开展种子市场整顿和执法检查工作.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农作物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相似文献   

14.
马跃 《种子世界》2001,(8):1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作为我国关于重要单项农业生产资料的专业法,<种子法>及其已颁布的配套法规对合理保护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均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这些法规条款内容对提高我国种业的整体水平,推动种子的产业化,促进我国种植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深远而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新形势下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实施,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的选育和种子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所有者和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促进种植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是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必须按规定要求标注,标注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种子标签管理制度体现了保护种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而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大多数违法行为都会在标签上得以表现.因此,严格种子标签执法可以有效地规范种子市场,探讨如何开展种子标签执法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查春宏 《种子科技》2004,22(1):2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为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种子,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将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提高了,无论是杂交种还是常规种,育繁销一体化企业还是从事进出口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经营所需的检验、加工、贮藏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外,企业还需要具备100万~3000万元的注册资金.这样就将经营许可的关口放小了,但在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和扶持种子经营,搞活种子市场,方便农民购种,同时还规定了四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行为.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就是其中之一,并在市场上占很大份额.但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种子委托代销市场还需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18.
寿国光 《种子科技》2004,22(3):149-149
在农作物种子经营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未经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而专门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店家,根据购种者的要求擅自拆开种子外包装,随意称量、粗糙包装后出卖.此类现象在农作物种子销售中发生得比较普遍,符合少量购种者的实际需求.但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法律禁止行为.在农业行政监管过程中,如何正确把握该类行为的违法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实践中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1)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属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2)属经营种子的包装或标签不符合<种子法>的规定;(3)同时具有以上两方面的违法性.笔者认为有必要加以统一,以便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种子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9.
管理与经营彻底分离塑造种子管理新形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建国  徐斌 《种子科技》2004,22(5):274-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施行后,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打破了传统的种子经营格局,种子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的作物品种迅猛增加,种子市场非常活跃.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农民带来价廉质优的良种,农民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各种不规范现象甚至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也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为了维护全县种子市场秩序,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公正管理,切实保护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者利益,我县认真落实<种子法>关于种子行政管理必须与经营分开的有关规定,于2002年实现了种子管理站与种子公司的彻底分离,各自分设,使种子行政管理工作适应了改革开放的形势,为公平、公正管理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塑造了种子行政管理新形象.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对搞活种子市场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种子法>第29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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