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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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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珍贵树木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保护珍贵树木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当前我国保护珍贵树木的法制体系中设计了一系列的行政许可制度,在充分强调保护珍贵树木资源的前提下,客观上存在着忽视所有者或经营者相关权益等问题,文章从法制的角度对进一步完善珍贵树木保护的若干法律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浅议我国保护珍贵树木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珍贵树木是我国林木资源中十分宝贵的一部分,它不仅关系到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而且许多珍贵树木记录着人类社会演变的历史,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科学文化价值。为此,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珍贵树木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基本案情] 2002年3月,L县农民罗某承包了本村已废弃的小学校舍及周边旱土,为便于在此搞养殖,准备在学校周边隙地栽植树木。罗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就在该学校附近他人的责任山场盗挖常绿乔木200多株,其中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香樟17株。罗某知道香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在移植过程中,挖断了树根,裁去树尖和树枝。造成16株香樟死亡。[处理意见] 在审查本案时,对罗某是否构成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罗某不构成非法采伐、毁环珍贵树木罪。其理由:一是主观方面罗某想把香樟栽活,…  相似文献   

4.
珍贵树木是国家的宝贵自然资源,也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国家林业部就已明文规定:银杏等37种树木为国家一级珍贵树木,楠木、红豆树等95种树木为国家二级珍贵树木;采伐一级珍贵树木须经林业部批准;采伐二级珍贵树木,须经省林业厅或其授权单位批准。那么,农民砍伐自留山上或房前屋后的珍贵树木是否要审批,回答是肯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边远地区的农民对此不重视,认为树木是自己家的,想什么时间砍伐就什么时间砍伐,审批只是程序,未经批准就砍伐珍贵树木,自己违反法律却浑然不觉。  相似文献   

5.
采挖树木、采伐“火烧枯死木”是否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这一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称《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中均找不到直接的答案。目前,规定采挖树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3]41号)(下称《通知》),规定采伐“火烧枯死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范性文件则是《国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火烧枯死木”行为定性的复函》(林函策字[2003]15号)(下称《复函》)。  相似文献   

6.
《森林与人类》2005,25(10):33-33
(1)1998年9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相似文献   

7.
孙明 《森林公安》2005,(2):37-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定明确指出,盗伐、滥伐珍贵树木行为,如果既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又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不能按数罪认定,  相似文献   

8.
刘宏明 《国土绿化》2005,(10):22-22
林木采伐权是权利主体对林木依法享有的、按照法定方式进行采伐获取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目前.我国制定的有关林木采伐权的规范性法律件主要表现为《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法》的第五章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第五章都对林木采伐权的产生、变动和消灭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由于《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在法律部门上属于经济法,而经济法较多地体现公权力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因此,《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对林木采伐权的规定更多的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更注重对林术采伐权的规制。  相似文献   

9.
论对被盗伐林木的法律适用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盗伐林木行政处罚案件中(盗伐林木刑事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的规定,盗伐的林木应当返还被害人,故刑事案件不存在本文所讨论的问题),如果被盗伐的林木在未被变卖和加工使用的情况下,就要对被盗伐的林木作出处理.  相似文献   

10.
关于森林的内涵,目前林学界没有统一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四条只对森林的外延进行了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进行分解和对森林的外延划分并不科学,导致法律规定互相矛盾,森林的个人所有权不明,破坏森林行为的违法犯罪对象模糊。  相似文献   

11.
关于森林的内涵,目前林学界没有统一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四条只对森林的外延进行了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进行分解和对森林的外延划分并不科学,导致法律规定互相矛盾,森林的个人所有权小明,破坏森林行为的违法犯罪对象模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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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价值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和法学理论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它既被用来指称各种有价值的事物,如幸福、财富、安全、荣誉、技能等等。也被用来指称人们用以评价各种事物的价值标准和价值  相似文献   

14.
法释[2000]36号,就是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2000年12月11日起施行.笔者就学习和运用此解释开展工作谈点体会,请教于同行,以求获得提高.  相似文献   

15.
广义上的毁林其内涵非常广泛,包括盗伐,滥伐在内的一切人为因素对森林,林木造成损害的行为,但本文所指的毁林仅为狭义上的解释,即我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损坏”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生长在海边的红树林,在抵御台风、抵挡海浪对海岸的冲刷和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海上森林”之称。红树林中的大部分组成树种都是世界珍稀、濒危物种。我国红树林目前仅分布在广西、广东、海南、福建、浙江等地的沿海滩涂,资源非常稀少,应该得到重点保护。近年来,濒海房地产的开发,沿海工业园区和其他项目的建设,一些群众进入红树林内捕鱼、捞虾、捉蟹或放牧,承包商大量围海修建海水养殖塘等行为,致使红树林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局部消亡。据统计,从1999年10月到2000年4月仅半年多时间内,在广西  相似文献   

17.
如何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军 《中国林业》2011,(7):37-37
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已经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要求我们必须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个层面,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关于林业的单行法主要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18.
论林木所有权法律制度对办理涉林案件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鹏 《森林公安》2007,(5):28-29
从现行法律制度看,森林(林木)所有权规定看似明确.实则含混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这说明森林资源所有权形式只有两种: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亦即公有。但另一方面,法律规定林木可以为非公有制主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林地是林木及其它野生植物、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依法保护、管理和发展林地资源,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林地是具有与耕地同等法律地位的农用地我国把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林地在农用地中与耕地是具有同等地位的一种专用土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是“包括郁闭度"'!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二、林地管理适用森林法等专门法林地同耕地一样要先行保护,加强管理。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相似文献   

20.
对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我国目前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从1989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15年了,执法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状况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在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很多问题,导致有些案例无法可依或难以把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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