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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是保证我国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措施.文章从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理论角度出发,指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必要性,即用财政政策调节存在于森林生态价值循环补偿中的“市场失灵”.运用博弈论理论和方法,构建了一个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下生态保护实施者与生态保护受益者之间的博弈模型.通过模拟现实中各方的行动策略和得益,分析均衡结果,以验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否安排有效,是否能使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符合集体理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协调政府与市场对森林生态资源的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江苏的森林生态效应 ,分析了森林生态资源市场配置的失灵以及比较利益的结构关联。从立法调节、司法调节和行政调节三个方面阐述了森林生态资源的政府配置 ,以期探讨协调政府与市场对森林生态资源的配置 ,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国家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存在明显的法律冲突问题。在国家没有消除这个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地方如何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浙江省在改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介绍了浙江省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并对这些做法进行了法律评价。  相似文献   

4.
应用森林经理基本原理及森林资源培育的“集约经营、永续利用”基本原则,提出商品林组织制度的改革与经营制度的改革必须同步进行。就林权制度改革后商品林经营小班细碎化问题,提出以“林场化经济模式、经营区经济模式、小班经营法模式”的三级经营组织制度,来适应“林场、经营区、小班经营法”三级区划的森林经营制度;在行政管理上,提出以林场为基础的“省--市--县--林场”四级行政传导体系、森林“三级分立”的采伐管理体系、以市场导向确定森林经营目标和限定最低采伐年龄等。  相似文献   

5.
森林生态服务是一种公共物品,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有效供给,即存在“市场失灵”问题。经济补偿是政府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所做的一种制度安排。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如何补偿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以免导致“政府失灵”。文章从补偿的额度、范围、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关于现代林业思想内涵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指出了世界各国林业经营思想的转变和发展战略的转移趋势 ,对以往的“现代林业”概念进行了分析 ,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现代林业 :即现代林业的森林经营应该以森林生态系统为经营对象 ;森林利用应该以实现“森林零废弃物”化为目标 ;木质资源开发应坚持“现代利用方式与传统利用方式相兼顾”的原则 ;森林经营理念应该扎根本地文化、走人与自然协调共生之路  相似文献   

7.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中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阐述了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过程中遇到的冲突问题,通过分析冲突的起因和表现,指出我国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中没有或较少有公众参与,各相关利益者之间缺少交流与沟通。通过对冲突中相关利益者的分析,提出了一套基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公众参与程序,指出公众参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可协调冲突并能提高经营方案的质量和实践性。  相似文献   

8.
自然保护区面临的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然保护区的兴起和建立,既是因为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环境破坏而不得不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也是反映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人类明进步的标志。但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保护区建立和管理方式,产生了与当地社区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为协调和缓解这些冲突,很多项目实践了“综合保护与发展”的模式,也就是开始考虑保护区周边社我的人的需求以及行为态度,尽量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以做到保护与发展的协调。但目前更多的是“交换行为”,很少使保护成为社区的内在动力。今后随着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的迅速增加,我们不得不考虑自然保护区这种经营模式所面临的挑战。  相似文献   

9.
商品林主要培育目的在于满足市场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我国现行的限额采伐制度已成为落实高品林经营权、处置权的主要障碍,采伐许可证制度冲击了森林经营方案的规范,指导作用。为找寻商品林采伐制度中赋权与规制的均衡,需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制作用,加快商品林采伐权交易市场建设等制度创新,完善商品林采伐制度。  相似文献   

10.
森林经营问题在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得到重视.以福建省邵武市和尤溪县作为研究区域,通过156个农户样本数据,分析农户造林、砍杂、施肥和管护4方面的森林经营行为现状;基于利润最大化理论,选择Probit模型,分析家庭、林地、非林生产、林业生产、制度因素5方面17个变量对农户森林经营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户造林、砍杂、施肥和管护4类森林经营活动的参与性分别为64.1%、36.5%、33.3%和46.2%;造林行为受户主受教育水平、户主是否主要从事农林业超过10年、用材林比重、林改前是否进行过造林、家庭耕地面积、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影响显著;砍杂行为受户主年龄、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是否距家庭远、林改前是否进行过造林、农户是否对经营制度改革满意的影响显著;施肥行为受户主是否主要从事农林业超过10年、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是否距家庭远、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是否对税费制度改革满意、是否对经营制度改革满意的影响显著;管护行为受新一轮集体权制度改革中获得的林地占家庭林地总面积比重、林地是否距家庭远、是否计划修建林道的影响显著.为提高农户森林经营积极性,需要关注农户家庭、林地、非林生产和林业生产方面的特殊性,优化有助于农户提高营林收益和降低营林成本的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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