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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信息快讯》2014,(1S):7-8
<正>韩长赋:有两点不能误读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013年12月6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进行了全面部署,但一定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有两点不能误读。第一,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是为解决城市建设的用地指标,不是让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盖房子,也不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去圈地。第二,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无论是承包地的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还是住房财产权的流转,都要先搞试点,规范有序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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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改革三条底线不能突破: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误读一:农村土地都可以入市。文件解读: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我们所说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指内在机制、定价原则等方面的统一,而不是说各种不同用途、不同类型的土地都在一个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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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邦琴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17,29(6):26-27
2008年至今,国家相继在重庆市开展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地票"交易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两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土地改革进程的两种途径,同在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改革背景下展开,改革目标同样剑指盘活农村资产,统筹城乡发展;让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让农村、农民共享改革红利。但两者处于不同的改革时点与深度,改革的入市主体与入市方式不尽相同。对于两种改革方式异同点的总结,有利于把握当前"三条底线"是否得以坚守,切实把维护农村集体所有者权益作为出发点,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落脚点,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积极探寻改革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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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4,(3)
<正>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可因地制宜试点【报告】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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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进行了梳理,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了从均衡到不均衡然后重新走向均衡的变化过程,下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应该坚持"同地同权同价"、用地管制与总量控制和正确处理土地增值收入分配等基本原则,并要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3条底线,从法制建设、用途管制、确权登记、市场管控、共同责任等方面整体设计、配套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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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一:农村土地都可以入市。文件解读:
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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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是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流转,但并未明确如何入市流转。长垣县是河南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唯一试点地区。因此,研究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路径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针对长垣县各乡(镇)具体情况,该研究采取系统聚类法得到长垣县直接入市、到产业集聚区入市、城中村整治后入市3种入市路径,并针对不同入市路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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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科学》2016,(11)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采用实证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在现行产权制度下,以重庆市"地票"交易模式为例,分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显示:(1)重庆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在产权交易信息不完善、流转基准地价缺失、流转收益分配不规范、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为推进"地票"交易,需要创新与完善制度与机制,在制度层面要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普查制度、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制度,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等;(3)为活跃"地票"交易市场,需要建立"地票"购买主体激励机制、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机制等;(4)针对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的运行实际,提出规范地票交易主体、建立中介服务体系、优化地票交易环境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