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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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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以下简称《UPOV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公约》第39个成员国。日本于1947年制定了《种子种苗法》,当时的《种子种苗法》只是对种子实行登记制度,并不是保护育种者权益制度。1978年日本修改并实施的《种子种苗法》,建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7年 3月 20日,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23日,我国正式签署<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1978年文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 39个成员. 200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条例>实施 6年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产业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前,我国也正面临着加入 UPOV公约 1991文本的压力和挑战.  相似文献   

3.
刘莉 《种子世界》2004,(11):4-4
UPOV是国际植物新旧品种保护联盟的简称,是一个政府问的机构,是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扩公约建立的。UPOV主要活动是提供国际间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的平台,尤其是联盟内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平台,促进各成员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国际新品种保护公约于1961年在巴黎签署,1968年生效。此公约于1972年、1979年和1991年经过3次修订。截止2004年1月15日,UPOV共有54个成员国,其中加入1961年公约的有2个国家,加入1978年公约的26个国家,加入1991年公约的26个国家。目前我国加入1978年公约,根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的介绍,中国将在5年左右加入1991年公约。  相似文献   

4.
刘莉 《种子世界》2005,(10):8-9
目前,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适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文本(简称1978年公约)。与此同时,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适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简称1991年公约)。1991年公约在1978年公约基础上主要进行了保护名录范围、农民特权、进出口权、实质性衍生品种(英文:essentially derived variety)四大方面的修订,其中关于实质性衍生品种的规定内容最复杂、技术难度最大,直到目前仍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和加入1991年公约的国家热烈讨论和探索的焦点。  相似文献   

5.
1999年4月23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在UPOV现有的65个成员国中,40个国家加入的是1991版本,包括中国、哥伦比亚、肯尼亚、厄瓜多尔、意大利等国家在内的24个国家加入1978版本,1个国家加入1961/1972版本。  相似文献   

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通过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方式,保证培育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新品种拥有排他的独占权。1997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4月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公约1978年文本,经过5年的实施与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为了对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取得成就给予肯定,有意促进我国加入UPOV1991年文本公约,更加有效地保护育种者利益,UPOV于6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  相似文献   

7.
《作物育种信息》2005,(5):27-28
美国于1983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1994年国会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修订案,并于1999年2月22日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  相似文献   

8.
1997年3月20日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上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经过两年筹备,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  相似文献   

9.
1997年3月20日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上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经过两年筹备,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其第39个成员国。同一天,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申请。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在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从而使我国农业领域的这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渐完善。  相似文献   

10.
UPOV1978文本与1991文本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特有形式,在我国属于方兴未艾的事业。199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和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UPOV公约及成员国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其法文第一个大写字母缩写为“UPOV”),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是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建立的。UPOV公约于1961年在巴黎通过。从此,植物新品种育种者知识产权保…  相似文献   

11.
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公约),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与挑战.如何把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育种者权利,创建我国的农产品品牌参与国际竞争是我们农业科研院所科研工作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林琼 《种子世界》2003,(12):6-7
1主要进展 1.1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第39个成员国.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1999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施行.随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以及数十种申请文件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13.
植物新品种保护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分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于1968年8月正式成立,到2000年,UPOV成员国已达到45个.我国1999年4月23日正式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并从当日起开始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下面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知识作一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4.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为了促进植物育种研究和新品种开发事业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15.
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总体情况1.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即植物品种权制度,来源于植物选择者权利制度。《新西兰植物选择者权利法》于1973年立法,1975年实施。直到1978年修订替代了原始的法律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就是将“植物品种权”代替了“植物选择者权利”,从而产生了《新西兰植物品种权法》。1981年新西兰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此后又于1990年、1994年、1996年以及1999年先后对该法案进行了修订。1987年《新西兰植物品种权法》修订。但考虑到当时加入UPOV 1991年文本比较困难,直至今天新西兰还在执行UPOV 1978年文本,但已进行加入1991年文本的调研工作,于2006年执行UPOV 1991年文本。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中,我国目前加入的是UPOV公约1978年文本。UPOV公约1991年文本已于1999年生效,现有的50个联盟成员国中(至2002年3月),有20个国家加入了1991年文本。很显然,1991年文本的修订更加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相关运作以及新技术发展的现实要求。本研究在认真理解、核对英文版原文,订正几个中文译本的基础上,将UPOV1991年文本与1978年文本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了前者比后者保护水平提高、保护力度加强的12个方面。从中可以看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7年实施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按照分工分别制定了配套规章和保护名录。1999年4月23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UPOV)正式接纳中国成为该组织的第39个成员国。同日,我国开始接受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随着保护名录范围的逐步扩大和申请、授权保护品种的增多,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与日俱增。现就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其给未来农业种子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陈怡 《种子科技》2001,19(1):18-19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是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技术的排他独占权,1997年,国务院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即UPOV公约的基本内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从而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1999年4月23日,我国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正式与世界接轨,随着我国加入WTO,植物育种必将朝着国际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优良品种双向流动的新机制,过去我国没有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许多优良品种未申请国际保护,失去了很多互惠互利的的交换环境,大量的资源无偿流失,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对植物新品种给予国际保护,不仅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扫清了一道障碍,而且为我国科技人员国外申请品种权铺了平了道路,促进了植物育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带动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新发展,但是,由于很多科研人员并未意识到种权的重要性,许多宝贵的财富还在无形中丧失,为了实现农产品的增产、增收、增质促进成果转化,有效地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已是摆在农业科研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以农作物新品种研究开发为主的地市农科所在参与种业竞争过程中 ,必然面对新品种保护这一新课题。认清形势 ,正确决策应对 ,对其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面临的形势1997年 3月 ,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1999年 6月 ,农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 )》。此后 ,农业部又公布了三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 ,水稻、普通小麦、玉米、大豆、甘蓝型油菜、花生等…  相似文献   

20.
林琼 《种子科技》2004,22(5):267-269
1997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同年6月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称<实施细则>).截止2004年5月30日,近5年间农业部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 500余件,授权465件,申请量已跻身UPOV成员国前10名.随着授权品种数量的迅速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日益成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我国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时间不长,对<条例>的宣传、普及程度不够,各地在处理新品种管理事务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概念模糊、界限不清的现象.本文就行使品种权的两个重要行为--许可实施与转让进行分析,澄清混淆之处,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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