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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程序汤水生(江西省万载县植保植检站336100)《植物检疫证书》是检疫机关准予调运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文书,是检疫机关行使检疫执法权力的一种形式,是防止人为传播检疫对象的关键措施。但是在《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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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2019,(6)
<正>我国植物检疫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起步成长于50年代,为防止传入危险性病虫和杂草,1954年对外贸易部颁布了《输出入应检验种类与检疫对象名单》,1966年农业部制定了《进口植物检疫对象名单》。为配合上述《名单》的检疫实施,1958年开始,原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室编印了不定期内部连续性出版物《植物检疫参考资料》,专题介绍这些检疫对象,文革曾中断。1979年恢复并定期出版,1982年更名为《植物检疫》,1987年起向国内正式公开发行。《植物检疫》创刊至今已经40年了,是我国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较广的一本专业学术期刊,在我国植物检疫事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现为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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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之后,林业部公布了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20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也相继提出了本省区市的补充检疫对象名单,计70种,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是根据1984年以前的历史状况和当时林业生产实际制定的,加之首次制定检疫对象名单缺乏必要的审定程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补充检疫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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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是防止危险病虫杂草传布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植物检疫条例和法令,重视检疫工作。然而在工作中经常有些单位和个人,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例如有些农业科研机关、农林院校等单位,未经检疫,任意向外地引种、推广或交换种苗,致使一些检疫对象或危险病、虫、杂草迅速传布蔓延,给生产带来很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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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第五条规定,“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农业植物检疫和农业病虫害防治,是当前植物保护学的组成部分,但二者目标任务不同,作法上也存在一定差别:农业植物检疫是根据国家发布的植检法规,对局部地区发生的检疫对象,在作好疫情普查基础上,按照发生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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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和贵州省农业厅黔农发〔2004〕196号《关于加强种子调运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应加强种子市场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严把种子调运检疫关,防止未经检疫或漏检的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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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发生情况及检疫对策邱名榜(烟台市植保站烟台264001)为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摸清植物检疫对象疫情,控制消灭为害,防止传播蔓延,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烟台市植保植检站于1989~1994年组织1000余人骨干力量,对全市11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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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植物检疫是市、县一级检疫机构履行检疫职责,签发检疫证书等一系列工作。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从外地传进来,阻止本地局部发生的检疫对象向外地扩散蔓延。随着市场经济建设发展,基层植物检疫工作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作为一名基层植物检疫人员,结合实际工作浅谈一点看法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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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订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是检疫界一个争论已久的学术问题。1989年《植物检疫》第3卷第1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县订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势在必行”的署名文章,文章认为,目前全国和省级的植物检疫对象名单限制了基层检疫工作的开展,呼吁全国各县制订自己的检疫对象名单。那么,县级农、林行政部门有没有权力、该不该制订本县的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呢?笔者认为,县订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实不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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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植保导刊》2006,26(8):43-44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结果,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现予发布施行。1995年4月17日我部发布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同时废止。附件:1.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2.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2006年3月2日附件1: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昆虫:1.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Say)2.柑橘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Hendel)3.柑橘大实蝇Bactrocera minax(Enderlein)4.蜜橘大实蝇Bactr…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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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是一项依法防止危害植物危险性病虫草害传播蔓延的行政执法工作。这里所说的“依法”中的“法”,具有广泛的含义,是一种广义的法律定义,除了我们熟知的《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条例》和这两个条例的实施细则以及依《植物检疫条例》为据制订的“五部一局通知”、《产地检疫规程》,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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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梅 《中国进出境动植检》1995,(4)
最近,在有关植物检疫的文章、报告、总结中见到了几种检疫用语或提法,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1.检疫对象 自50年代以来,“检疫对象”一直是我国的习惯叫法,在有关植物检疫法规、文件、文章以及教科书中也都用这个名称。农业部1966、1980、1986年三次公布了《进口植物检疫对象名单》。但是,国内有关专家教授和检疫人员对这个名称一直有争议,认为“检疫对象”提法不确切,国外也不叫“检疫对象”。1991年国家颁布的《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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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检疫对象的调查,编制当地检疫对象的分布资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检疫对象进行封锁、防治和消灭,是县级植物检疫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1983年以来,松滋县植检站一方面组织基层干部和农民学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