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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续上期)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相似文献   

2.
一、法律法规安排上存在一定缺陷 1.含糊的法律规定对流转形成较大的限制.例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相似文献   

3.
农用地非法转为建设用地,在一些地方呈蔓延之势。对这股风,要不要刹,该怎么刹?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态度,就是“严格”: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土地执法监管。  相似文献   

4.
近日.国家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相似文献   

5.
政经信息     
国务院要求坚决遏制乱占农用地国务院最近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6.
大珂 《新农业》2008,(3):6-7
国务院办公厅新近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各地变着法儿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问题.  相似文献   

7.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分配,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相似文献   

8.
农用地非法转为建设用地,在一些地方呈蔓延之势.对这股风,要不要刹,该怎么刹?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态度,就是"严格":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土地执法监管.  相似文献   

9.
中国农村的土地既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又是农民的生活和社会保障。因此,土地政策的制定应当着眼于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的演进,农民的土地权益也有着不同的发展和表现。(一)相对宽松政策下的农民土地权益这一时期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比较宽松,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农村大量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该对农民给予补偿和安置.  相似文献   

11.
所谓农村宅基地主要是指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因为建设住宅需要而利用或占有的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又称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它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来进行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由此看来,他们都属于农村集体用地,必须进行确权登记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隶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畴,必须采取权利登记方式。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农地使用权确权的质量和规范,必须突破不动产权确权登记的法律障碍,依法处置有关权利归属的争议。本文首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发证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处理策略,其次提出要全面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问题必须制定出规范系统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2.
《新农村》2008,(2):1-1
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3.
刘玲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2):955-957
总结了国外学者在土地流转制度对农村贫困者、妇女等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的一些研究成果,综述了国内学者关于承包地流转制度、宅基地流转制度、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和土地征收等相关制度对农民权益保护的研究。通过比较分析,从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等方面对上述研究进行了简要述评。  相似文献   

14.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演变的3个阶段,即相对宽松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严格管制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试点阶段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并考察相应阶段的农民土地权益的表现,提出在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创新的基础上,切实保护好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1)明晰产权,确保农民成为流转主体;(2)实行征地价格市场化;(3)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4)细化耕地保护,完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5.
一、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 农村集体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物权法》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物权法》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以及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同时,《物权法》第60条还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物权法》第59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四川省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从2015年3月才开始实践的,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滞后、融资难、流转收益分配配套机制不完善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通过积极引导农户组建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法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后监管和农民收益分配的监管等机制,探索出一条农民自主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新路径是郫县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物权法》反映和体现了现阶段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民的一系列权利,同时对普遍关注的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1.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农村集体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和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  相似文献   

18.
城镇化发展中的村镇建设用地整理--以河南省沁阳市为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采用实地调查法对沁阳市村镇建设用地的现状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结合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利用定性判定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沁阳市村镇建设用地的潜力进行了预测。结果显示,沁阳市村镇建设用地的内部潜力为861.6hm^2,城区建设用地潜力为166.0hm^2,闲散地的潜力为225.7hm^2,建设用地潜力合计为1253.3hm^2。提出了村镇建设用地整理的途径:可以通过撤乡并镇、迁村并点,调整村镇等级结构,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为村镇建设提供大量用地;可以通过改造村镇内部的闲置土地,盘活建设用地存量;通过乡镇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非农人员进住城镇居民区,农民留在现代农业园区实现土地集中利用,避免占用耕地;制定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政策,保证村镇建设用地整理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对我国农用土地的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笔者认为,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必须在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在农民享有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前提下,通过赋予农民交易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有偿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实现土地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经营效率。在这些制度性创新研究中,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制度创新中的几个制约因素和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20.
土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素之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法律保障。探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趋向、面临的困境,探索切实有效的纾困对策,盘活土地资源,维护和增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利益,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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