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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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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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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11月1日大限的到来,中国乳业史上迄今牵涉最广、争论最久的“禁鲜令”(《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下称《指南》),在历经两次延期后即将正式实施。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一直反对“禁鲜令”的各地奶协正在联手制定一份暂定名为《液态乳标签实施准则》(下称《准则》)的材料,准备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或修改有关液态奶标签、标识等规定的时候,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奶协副会长王丁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希望这份文件能代替原来的《指南》,最  相似文献   

2.
《中国奶牛》2007,(11):2-3
2004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率先发布了两个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以分别取代1994年版的《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1992年版的《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同时与之配套出版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指南》中明确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所以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以防止企业利用标签进行商业炒作。《指南》规定,“鲜奶”的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奶”,即国际标准所称的原乳.即刚刚从奶牛身上挤出的奶才称得上是鲜奶。因此,该标准也被业界简称为“禁鲜令”。  相似文献   

3.
王丽 《北方牧业》2006,(11):3-3
2004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率先发布了两个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同时与之配套出版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该标准也被业界简称为“禁鲜令”。  相似文献   

4.
2004年5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为此编写、由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年8月1日出版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对《通则》的内容、条文逐句进行了详尽的释义并在编书过程中引用了目前国际上较为前沿的食品理论“凡是经过热加工的食品,就不能称‘鲜’”的观点。并将其引为己用。规定“巴氏杀菌乳”不准标为“鲜乳”、复原乳可作为“巴氏奶”的原料奶,对此标准行业人士把它称为“禁鲜令”。[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北方牧业》2007,(3):5-5
(上接第3页)准对液态奶的分类过于笼统,众多奶业专家对此表示出强烈质疑。“新标准是变相‘禁鲜令’。是有人在‘禁鲜令’无法继续实施的情况下搞的一个新动作,是‘禁鲜令’的翻版和继续”,广东省奶协副会长王丁棉近日指出。[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一书于2004年8月作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统一宣贯教材”出版,其中对乳及乳制品的释义,不仅违反了现行国家标准,也不符合国际惯例,而且还下达了不准对巴氏杀菌奶标识为“鲜奶”的“禁鲜令”,至今已被两次“推迟执行”。  相似文献   

7.
对于各大牛奶生产企业来说,“禁鲜令”三个字是今年奶业中点击率最高的词语之一,这三个字在各大网站及相关人士口中出现频率之高、该规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延期执行的实施之难,在奶业中是绝无仅有的。继2005年10月1日和2006年6月1日两度延期之后,原定于11月1日实施的“禁鲜令”再度宣告“流产”,执行日期延至明年的1月1日,“禁鲜令”再次被延期执行,让业内人士唏嘘不已,“禁鲜令”也成了一盘难下的棋。  相似文献   

8.
王伟民 《广东奶业》2007,(2):10-14,28
2007年元旦,喧嚣一时的“禁鲜令”终于尘埃落地。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网站上再也没有出现延期实施的通知,按传统的理解习惯,这就意味着连续三次推迟实施的新版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应该视为正式开始执行了。但出乎所有人预料之外的是“禁鲜令”并没有同时开始执行,市场上标“鲜”的奶品照样在卖,质检部门也没有进行任何处罚。  相似文献   

9.
备受争议的牛奶“禁鲜令”在经过三度推迟后,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开始制订新乳品标准,并就草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就此,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  相似文献   

10.
2004年即开始讨论实施的牛奶“禁鲜令”被业内人士和市民争论了3年多。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终结了这些争论。《通知》对液态奶的标志做出了新规定: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士杀菌乳应标注“鲜牛奶/乳”。  相似文献   

11.
《北方牧业》2007,(11):10-11
“禁鲜令”夭折了,不因其他,只为它与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国发[2007]3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精神完全背道而驰!谓予不信,请君拭目以待![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北方牧业》2007,(11):9-9
从中国奶业协会获悉,1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液态奶的标识做出新规定。此举也表示,争论了三年多的“禁鲜令”终有最后明晰。[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相似文献   

14.
<正>背景链接"禁鲜令"是指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文件规定,我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  相似文献   

15.
《牧业资讯坊》2005,(10):3-3
从10月1日起绝大多数光明牛奶外包装上的“鲜”字将逐渐消失。昨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表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今年10月1日如期执行,不会延后。备受关注的“禁鲜令”之争将告一段落。  相似文献   

16.
《北方牧业》2007,(11):8-9
据最新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已经正式签发文件,允许“巴氏杀菌乳可以标鲜”,这就意味着叫喊了几年的“禁鲜令”最终未能实施,已胎死腹中。[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针对乳业巨头们对关于“禁鲜令”的激烈争吵。日前,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召集全国各地乳制品行业协会和食品协会的领导在京召开了乳制品工业联席会议,会议的唯一主题就是要澄清关于“禁鲜令”的种种争论,统一整个行业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吉林畜牧兽医》2005,(9):63-63
饲养垃圾猪最高罚款3万元一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中作出了这一规定。有关人士透露,如果这一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将成为目前辽宁省内最严厉的垃圾猪“禁养令”。  相似文献   

19.
饱受争议的乳业“禁鲜令”能否落地出现变数,近日业内盛传,“禁鲜令”还没正式实行就将取消.  相似文献   

20.
《北方牧业》2007,(7):4-4
<正>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通常称‘常温奶’)”两个标准归入了同一个标准,统一用“液体乳”标准来代替,这意味着新标准草案和“禁鲜令”一样,对“鲜奶”予以否定,认为巴氏杀菌奶(鲜奶)与常温奶可用相同标准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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