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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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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现代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种子本身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效益与农村的稳定.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切实维护了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农作物种子经营渠道越来越多,农作物品种层出不穷,农民盲目购种,经营者昧心赚钱,种子管理部门在某些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区种子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使呼和浩特市的种子生产、市场经营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了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稳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呼和浩特市的种子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实施农业种子工程,全市的种子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加强种源建设,加快了新品种的更新更换速度,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了97%;加大种子执法力度,保证了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以及<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及种子市场的放开搞活,种子经营者日趋增多,种子市场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为了防止种子质量事故的发生,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必须完善市场管理机制,加大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力度,避免就市场抓市场,做到规范秩序,依法治种,从源头抓起,对种子生产、加工、贮藏、经营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4.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现代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种子本身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安全。《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近几年实践来看,农作物种子经营渠道越来越多,新品种层出不穷,种子市场发生新的变化,给种子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西瓜、辣椒是江苏省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也是我市种植的大宗农作物.为加强西瓜、辣椒种子管理,规范品种引进及种子经营行为,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西瓜、辣椒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东台市西瓜、辣椒种子市场的新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西瓜、辣椒种子市场管理.  相似文献   

6.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市场秩序的好坏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种子市场进一步开放,市场上种子经销户、代销户越来越多,农作物品种也越来越多样化,使种子市场管理工作量不断加大,管理成本不断增加.如何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为企业服务,让农户用上高产、优质、放心良种,成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种子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种子市场的逐步放开,种子经营主体增多,有关部门针对种子经营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以规范种子市场,保证种子质量和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经营者点多、品种杂和规格不一,加之有时自然灾害造成个别作物的种子供应偏紧,个别地方种子市场出现混乱,制售假劣种子和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种子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质量纠纷屡见不鲜.现就<种子法>中有关种子质量的规定和种子质量纠纷的处理、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种子使用者购种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种子质量纠纷时应如何处理谈谈自己的看法,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质量纠纷发生,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相似文献   

8.
种子经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中的独立章节,而依法经营也是广大种子经营者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种子法>和农业部等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论述了农作物种子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9.
王萍  王爱民 《中国种业》2004,(12):27-27
1 必须实行经营许可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种子条例>)的规定,经核发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销种子.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无书面委托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市场准入权,不得参与种子经营活动.进入种子经营环节的主体由三部分组成,其一是持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其二是接受委托方委托的受托经营者;其三是持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在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置的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10.
管理与经营彻底分离塑造种子管理新形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建国  徐斌 《种子科技》2004,22(5):274-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施行后,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打破了传统的种子经营格局,种子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的作物品种迅猛增加,种子市场非常活跃.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农民带来价廉质优的良种,农民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各种不规范现象甚至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也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为了维护全县种子市场秩序,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公正管理,切实保护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者利益,我县认真落实<种子法>关于种子行政管理必须与经营分开的有关规定,于2002年实现了种子管理站与种子公司的彻底分离,各自分设,使种子行政管理工作适应了改革开放的形势,为公平、公正管理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塑造了种子行政管理新形象.  相似文献   

11.
周治华 《种子科技》2005,23(5):270-271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将种子市场放开、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今天,种子管理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因此,深入探讨新形势下的种子市场监督管理、种子经营行为规范和农业生产用种质量保证的有效措施,维护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广大用种农民的根本利益,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和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2.
高素青 《种子科技》2004,22(6):331-331
近年来,种子市场格局发生了极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由政府指定的单位统一供种的格局,把种子企业全面推向了市场.优势企业异军突起,一种"以大基地生产优势企业为依托、以优势销售企业为桥梁、以乡村农技组织和种子经销商为供种主体"的经营局面正在形成.优胜汰劣,竞争激烈,市场无情,十分残酷.为此种子管理部门要以规范开放型种子市场,保护种子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为宗旨,以<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依据,以实施五查(即查标签、查包装、查档案、查质量、查未审定品种)为主要内容,以组织联合检查、拉网式检查和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实行重点检查为措施,组织开展种子市场整顿和执法检查工作.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农作物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相似文献   

13.
<种子法>第二条规定"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或者繁殖材料,包括子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但在实际生活中种子容易被生产、经营者片面地理解成为"子粒或果实类型的繁殖材料".近年来种子管理部门对苗木类种子(包括根、茎、苗、芽、叶等种植材料或繁殖材料)的管理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分工的细化,农作物苗木类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越来越多,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逐年加大.加强农作物苗木类种子的管理也变得尤为重要,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1 执法依据 种子执法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达数十部之多,大体分为三类: 1.1 种子法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等.  相似文献   

15.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种子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增多,竞争日趋激烈.种子违法、侵权案件也日渐增多,种子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对种子新技术和相关服务的要求更加迫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种子监管和服务力度,建立正常的种子市场新秩序,是促进种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相似文献   

16.
浅谈如何减少或避免种子企业的经营风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种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不仅和广大农民利益息息相关,而且和种子经营企业关系极为密切.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出台后,这种关系显得尤为突出.然而,种子在大田生产中能否满足广大农民的愿望,不仅与种子企业的质量管理有关,还离不开自然环境条件的束缚和制约.种子经营企业稍一疏忽,轻则会使农民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重则会使农民和种子经营者对簿公堂索赔损失.如果这样,不仅会影响种子企业的经营信誉,一定程度上还会威胁着种子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相似文献   

17.
林琼 《种子世界》2001,(1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种子产业史上的第一部法律,标志着种子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还颁布实施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对我国种子产业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特别是对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作出了重大改革,对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种子市场格局发生了极大变化,优势企业异军突起,一种以大基地生产优势企业为依托、以优势销售企业为桥梁、以乡村农技组织和种子经销商为供种主体的经营局面正在形成.种子管理部门要以规范开放型种子市场,保护种子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 ,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以<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依据,以实施五查 (即查标签、查包装、查档案、查质量、查未审定品种 )为主要内容,以组织联合检查、拉网式检查和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实行重点检查为措施,开展种子市场整顿和执法检查.使种子生产、经营更加规范,农作物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相似文献   

19.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施行,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对<种子法>进行细化,大大增加了<种子法>的可操作性.<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对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鼓励种子企业依靠市场规则运营,鼓励竞争,推进改革,对我国种子企业与国际接轨,迎接WTO挑战,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实施,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法规,对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种子法>的实施,极大保护了广大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推动我国种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有的不法之徒趁新旧法规交替之际,制假售假,坑害农民,严重影响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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