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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2001年启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经过多年实践探索,辽宁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还不尽完善,如何建设生态公益林,如何管理生态公益林,如何科学确定公益林补偿标准等问题,是生态公益林事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分析了辽宁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必要性,探索和完善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从而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和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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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补偿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确定补偿标准。目前主流思想有两派,一派是以环境经济行为产生的经济效益为标准,即生态价值法,目前如何有效地评估生态价值从而科学准确界定补偿标准成为制约该方法实施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派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以产权主体环境经济行为的机会成本作为补偿标准,即市场价值法。本文从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由来出发,结合行政补偿与市场价值法来探讨生态公益林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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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秀县大瑶山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我国生态公益林保护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区是广西规模最大的水源林区,又是国家公益林区,在广西乃至全国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解决生态公益林补偿,本文在最近的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补偿与保护试点项目调研中进行了探讨,采用费用投入法,直接替代法、损失等额补偿法和银行本金折息法进行计算,并对4种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结果表明,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每年每公顷的补偿标准为36.39-41.58元。经过论证比较,建议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采用每年每公顷37.5元。按金秀县大瑶山生态公益林面积15.54万hm^2计算,全县每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为5830.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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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析了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形成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即农民对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从认识、参与到接受和拥护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指出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存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标准一刀切、起不到激励作用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分区域、分类型制定补偿标准,提高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水平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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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研究提出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计量方法、标准和要素,以及怎样确定对不同所有制森林的补偿金额。对全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对及对不同所有制或不同类型的生态公益林实施补偿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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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1999年广东省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以来,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同时也存在缺乏法律保障、补偿主体和补偿方式单一、补偿对象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补偿标准过于统一、补偿对象经营权受限程度与补偿标准不对等问题。文章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评价,并针对目前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即加快立法、引入市场机制、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经营方式、制定合理补偿标准和分类补偿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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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广东省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以来,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同时也存在缺乏法律保障、补偿主体和补偿方式单一、补偿对象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补偿标准过于统一、补偿对象经营权受限程度与补偿标准不对等问题.文章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评价,并针对目前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即加快立法、引入市场机制、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经营方式、制定合理补偿标准和分类补偿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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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对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意义,现行法律法规中虽存在大量的关于公益林生态补偿的规定,但长期缺少系统化的法律制度规范,存在着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不合理等不足。为了更好地实现其保护森林、改善生态环境的制度价值,需要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化的法律规范体系,创新政府补偿方式,引入市场化补偿方式,确定科学的补偿标准,用法律手段保障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的运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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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普洱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分布、管理机构、制度等情况,分析林农抵触情绪大,管护难度大,公益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群众参与管护积极性不高、欠缺激励机制等由公益林补偿标准低而产生的问题。提出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收费制度,建立公益林区非木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相应激励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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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昆明市公益林为例,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对昆明市506户家庭公益林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进行了调查,并对公益林生态效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昆明市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年经济价值为1.92×108元。最后将评估结果运用于昆明市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制定。提出了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应介于生产者成本支出额和消费者对公益林生态效益意愿支付额之间。基于消费者的生态需求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实际情况,补偿标准的上限是政府预算约束条件:W×P≤V+F,政府应在此范围内根据具体财力情况制定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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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员补偿机制问题研究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12月1日,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工作全面展开,开始对60.80万hm2生态公益林进行财政补助。三年的公益林补偿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林木覆盖率达到51%以上,同时解决了大量山区剩余劳动力,使山区农民纯收入增加了350元左右。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管护员管理机制不完善、补偿金过低、"鸡肋"等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了加强管护员责任,规范和完善补偿金管理、提高补偿金标准,专款专用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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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模式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通过对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分析,并针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即正确认识生态公益林的价值。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完善高效可行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对策措施,促进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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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发展畜牧业与兑现补偿基金比较效益差别大,给公益林管护带来困难的问题,提出了系列措施,分析了实施效果,以保障牧民群众稳定增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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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与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玉梅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9,32(5):9-11
生态公益林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维系国土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在对永安市生态公益林调查研究基础上,初步掌握永安生态公益林的基本情况。指出了永安市在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中存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公益林管护、生态公益林利用等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公益林经营管理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