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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0,(4):33-36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境内从事兽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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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199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2号《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1997年12月23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部长刘江一九九八年一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新品种培育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农户(包括农场职工)自繁自用种畜禽除外。第三条种畜禽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持证上岗。第二章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第四条畜禽品种资源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保护。国家级畜禽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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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04,(11):47-4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布局认定的国家重点种畜禽场及畜禽原种(纯系)场、曾祖代场、种公牛站,均按本办法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三条畜禽原种是指经国家及省级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并公布的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良种,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引进的国外优良畜禽原种(纯系)和曾祖代配套系。第二章种畜禽场应具备的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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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6,27(9):36-3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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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巴黄牛原名竹山庙垭牛(役肉兼用型),系我国长江以北秦岭以南、巴山地区优良品种,属粗状型,是1982年5月经全国畜禽品种志牛种编辑组邱怀(已故)教授率川、陕、鄂畜牧专家对十堰地区黄牛品种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查分析后,命名为郧巴黄牛,并于1985年收录人《湖北省家畜家禽品种志》,2004年再次录人《湖北省家畜家禽品种志》,是湖北省优良的畜禽地方品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