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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5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前,各级各地政府正在深入学习《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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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第536号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鹿奶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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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和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授权农牧渔部制定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会议于10月5日至10日在哈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行署、市畜牧局长和各县(市)畜牧局(总站)长及有关单位、新闻记者共147人。会议首先由省畜牧局副局长张秀芝同志传达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两个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经委主任李瑞山以及农牧渔业部副部长肖鹏的讲话。与会同志认真地学习、领会了《条例》和《细则》的基本精神,修改了《黑龙江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畜禽防疫法规,《条例》的颁布使今后畜禽防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受到法律保护。做好畜禽防疫工作,不但可以防止畜禽疫病的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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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对照现行《条例》,就学习新《条例》谈一点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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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畜牧兽医》2004,28(4):42-46
2004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04号国务院令,颁布《兽药管理条例》。《条例》共分九章七十五条,分别为总则,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兽药使用,兽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紧急调用国家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可以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另外,《条例》还建立了新兽药研制管理和安全监测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研制新兽药,还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在兽药生产、经营方面,《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准入条件。符合这些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相应的地方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条例》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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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8日,国务院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为了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界首市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广泛宣传《条例》,认真把握《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积极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