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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2017年5月,上海市洋桥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获了一起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乳鸽产品案,该案是执法机关首次办理当事人于5日内提交了动物产品来自非封锁区证明的案件。经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周某违法事实存在,被罚主体明确,推定该批未经检疫的乳鸽产品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补检条件,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本文对违法行为人认定,非封锁区证明格式要求,动物产品补检条件的可操作性,补检合格后出具检疫证明等方面的争议,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为官方兽医针对此类案件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补检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对没有实施产地或屠宰检疫而进入市场或流通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疫。1在实际工作中,补检还存在以下问题1.1补检时,动物及其产品应检项目不全,判定动物或动物产品是否健康的依据不充分在运输环节或市场环节对补检的动物,是否来自非疫区、免疫接种是否在有效期内两项内容了解不透,仅按临床检查健康出具免疫证明,这不符合出具检疫证明的三个条件;对动物产品没有进行宰前检疫,宰后应检部位又不全,如肉品,多是见不到头、蹄、内脏和必检淋巴结,仅通过看放血程度等个别检疫部位,不能…  相似文献   

3.
省际间或省内公路上设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肩负着经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任务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查证验物 ,对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者依发处理 ,实施补检、重检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即 :《出具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具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简称“二证”)。但本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如在出具“二证”的基础上还要出具某种疫病非疫区证明、动物免疫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甚至出具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  相似文献   

4.
补检是指对未经检疫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实施补检是为了及时发现患病动物 ,防止疫情扩散和病害产品进入市场。《动物防疫法》第41条规定 :“动物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任务时 ,可以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重检”。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强调了补检应遵循的程序 ,但实际执行的过程中 ,遇到的情况复杂 ,补检时没有或不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补检工作随意性很强 ,失去其科学性、严肃性 ,为整个检疫工作带来隐患。笔者就补检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个人看法 :1补检中存在的问题1.1对不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的 ,公路…  相似文献   

5.
1案由1999年4月,A县发生重大动物疫情,A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点、疫区予以封锁,在封锁区内设立了6个临时动物检查站进行24h值班检查。在封锁期内,B县个体贩运户2次从B县收购生猪运往A县屠宰。运输途中,持有B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B县出具的《非疫区证明》。但第一次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非疫区证明》的数量栏有涂改;第二次的车牌号与消毒证明上填写的车牌号不符,《非疫区证明》的头数与实际头数不符。在经过A县封锁区一临时动物检查站时被查处,2…  相似文献   

6.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脏器、脂、头、蹄、血液、筋等,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1、货主在5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2、经外观检查无病变、无腐败变质;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按照违反“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7.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脏器、脂、头、蹄、血液、筋等,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1、货主在5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2、经外观检查无病变、无腐败变质;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按照违反"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进行处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此项规定,是对《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的配套补充,现就有关内容探讨如下,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法律凭证,也是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结果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农业部《兽医卫生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规定,动物检疫员在出具检疫证明的时候,在检疫证明上要签署自己名字,以示对检疫结果负责,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检疫人员出证而签署检疫员的名字,盖章或者盖编号代替签名,冒充、代替检疫员签名的不规范行为,甚至伪造假检疫证明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监督工作秩序,我们实行了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签名备案制度,对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的出具,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9.
(接14期)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①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②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③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骨、角、生皮、原毛、绒的检疫还应当符合该办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即:①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②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③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场(厂、点)或者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相似文献   

10.
补检中存在的问题1.检疫员补检时只对车载动物作群体临床检查,观察其精神状态,摸摸体温,有无免疫标识并没有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必要条件。按规定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应暂时留置。留置需要场所,许多公路检查站不具备这个条件,而且留置后,涉及到吃、住,补免疫苗,15日内一旦发病,责任难以划分等一系列问题,即使有条件留置,检疫人员也不愿这样做,对承运人只做罚款处理,名曰补检,实际上既无补检的实质内容,也不出具任何检疫证明。2.对无凭证运输的生皮、原毛、绒等这类动物产品,补检方法更为简单,只对运输工具、产品的外包装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单…  相似文献   

11.
为满足兽用生物制品免疫攻毒试验需求,参照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相关国家标准及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设计和建设了一个双走廊模式、屏障环境、符合生物安全二级要求的动物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ABSL-2),可满足使用清洁级以上的实验动物进行的感染性试验的需求。本文针对ABSL-2的设施设计要点、生物安全控制等相关理念和内容进行了阐述,强调建设过程应高度关注生物安全防护问题,以期为建设相关单位建设实验室提供信息参考。  相似文献   

12.
监测是证明无疫状态的关键因素,是无疫区建设管理和评估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本文论述了无疫区监测的重要性,列举了国际国内无疫区监测要求实例,探讨了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思考,从而提出了在制定监测方案时明确监测目标、确定监测方式的建议,以期为无疫区建设提供相关参考。  相似文献   

13.
为了给犬副流感病毒(CPIV)疫苗研制提供支持,无菌采集有呼吸道症状病死犬的脑和肺脏样品,处理后接种Marc-145细胞,通过RT-PCR、红细胞吸附试验,对盲传3代的细胞培养液进行鉴定,成功分离到1株CPIV。该病毒能使Marc-145细胞出现细胞病变,且具有吸附鸡红细胞的能力,将其命名为CPIV-D121004株。对该毒株的F糖蛋白全基因进行克隆及核苷酸同源性分析并构建遗传进化树,发现分离株的F基因较为保守,未出现大的遗传变异。今后需要对分离株的免疫原性进行研究,以探究其作为候选疫苗株的潜力。  相似文献   

14.
强化新形势下动物疫病防控的主动舆论引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时代保障"四个安全"的更高要求,需要动物疫病防控舆论引导水平迈上新台阶。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主动舆论引导观念是科学防控动物疫病,提升动物卫生部门社会地位与形象以及协调舆论生态环境不确定性的需求。动物疫病防控主动舆论引导能力建设要围绕以下3个关键点:首先要加强面向公众和媒体的舆论引导体系和队伍建设,其次要尽快累积人兽共患突发病、外来病暴发时舆论引导的策略与技术,同时要充分发挥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为了解鸡群中I群禽腺病毒(FAd V-I)的流行现状,从山东、黑龙江、吉林等地部分大规模养鸡场采集病料,进行病毒分离、PCR鉴定及同源性分析。结果显示:从76份病料中分离到10株FAd V-I,分离率为13%;10株FAd V-I中,1株为血清4型,6株为血清8b型,1株为血清9型,2株为血清11型。结果表明,山东、黑龙江、吉林等地均存在一定的FAd V-I流行,主要流行血清型已由4型转变为8b型,因此需要评估当前的4型灭活苗能否有效防控这些地区的FAd V-I流行。  相似文献   

16.
为进一步弄清我国犬是否感染猪圆环病毒3型(porcine circovirus 3,PCV3),本试验对山东省青岛市某宠物医院采集发病犬的48份样品进行PCV3荧光PCR检测,发现7份病料呈现明显阳性,对这7株阳性样品继续用普通PCR扩增,有3份可以扩增出228 bp的特异性条带。这些条带测序后与圆环病毒的其他参考序列进行同源性分析,结果显示这3份样品的病毒序列与其他PCV3参考序列处于同一个进化分支,与PCV3的同源性为93.3%~99.5%,表明我国犬确实存在PCV3感染。  相似文献   

17.
为了解中国兽医现场流行病学基础培训效果,基于Kirkpatrick培训效果评估理论,从反应层和学习层两个方面,构建了CFETPV项目基础培训效果评估方法。以第五期CFETPV项目基础培训为例,运用SurveyMonkey在线调查工具对学员的反应评价、培训前后7项兽医流行病学知识的掌握情况、项目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方面进行调查。采用Excel和SPSS 25.0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反应层评估方面,学员对培训项目的综合满意度为81%(比较满意);学习层评估方面,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培训后学员对7项兽医流行病学知识的掌握度均显著提升(P<0.01)。基础培训经过多年发展,为培养具有流行病学技能的兽医人才搭建了权威平台,培训效果显著。建议项目组织方继续总结经验,跟踪评估,查找不足,促进培训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持续化发展。  相似文献   

18.
荧光原位杂交技术可快速鉴定病原菌,较传统病原分离鉴定方法具有明显优势。针对我国动物布鲁氏菌病和牛结核病这两个重要的人兽共患病,目前还没有标准的荧光原位杂交检测方法可供参考。为建立布鲁氏菌和牛结核分枝杆菌荧光原位杂交检测方法,快速诊断动物布鲁氏菌病和牛结核病,利用布鲁氏菌探针Bru-996和结核分枝杆菌探针MTB770,通过优化杂交温度、杂交时间和样品处理等关键条件,确定最佳检测程序;根据已知背景的菌株和临床样品,对Bru-996和MTB770探针的特异性和敏感性进行评价,最终建立了荧光复位杂交诊断方法。结果显示:反应条件优化后,该方法可在4h内完成布鲁氏菌检测;荧光标记Bru-996探针与布鲁氏菌待检菌株的杂交结果均为阳性,而与结核分枝杆菌、禽结核分枝杆菌和大肠杆菌杂交结果均为阴性,并从5个已知背景的组织病料中成功检出布鲁氏菌。牛结核分枝杆菌检测则需要6~8h,杂交前必须对样品用二甲苯和溶菌酶进行处理;MTB770探针可特异性识别并能从牛肺部结节中检出牛结核分枝杆菌。结果表明,荧光原位杂交方法快速、简便,而且Bru-996和MTB770探针分别在布鲁氏菌和牛结核分枝杆菌检测上具有较高的特异性,可替代传统的病原分离鉴定,作为动物布鲁氏菌病和牛结核病的实验室确诊方法。  相似文献   

19.
OIE参考实验室是特定动物疫病监测和控制的权威机构,旨在向OIE成员国提供科学技术支持和专家建议。本文对OIE参考实验室的最新管理规定,涉及实验室设立原则、申请程序指南规则、实验室除名程序及条件、实验室网络化等方面的最新要求进行了研究解读,分析了实验室管理的补充规定和变化背景,为推动我国完善OIE参考实验室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本文简要综述了土拉杆菌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等特征以及诊断方法和治疗措施,介绍了该病在国内外的流行状况。土拉杆菌病在国外主要流行于北美和北欧地区。我国的土拉杆菌病自然疫源地主要集中在西藏地区,近年来人间报道病例极少,动物土拉杆菌病仅有零星散发。我国应对啮齿类经济动物和水貂等进行病原学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土拉杆菌有较强抵抗力的动物进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提出土拉杆菌病向人间传播的预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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