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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猪产地检疫是指调运或出售的生猪离开饲养地之前,畜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对生猪实施的检疫。生猪产地检疫的作用是通过检疫能够及时发现生猪疫病,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防止患病生猪进入流通环节,把疫情消灭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生猪疫病所造成的危害。从而促进生猪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猪肉”,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相似文献   

2.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离开饲养地前,由畜主向所在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检疫项目、检疫标准和检疫方法对动物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控制点,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情的传播。本文从法律视角出发,对动物产地检疫的有效性进行研究,以期促进动物产地检疫规范。  相似文献   

3.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出售或运输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养殖场户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检疫申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检验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对维护养殖业和环境公共卫生起着重要作用,动物产地检疫不仅能及时发现动物(动物产品)中存在的疫病或病原,以控制疫病的蔓延扩散和病害产品的流通,更能有效落实各项防疫制度.  相似文献   

4.
动物检疫是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百姓食肉安全的关键环节,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有关规程的规定,动物出栏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到检疫申报后,根据情况给予受理或不受理,受理的派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对出栏动物进行检疫,称之为产地检疫.经官方兽医产地检疫合格的动物,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明上有官方兽医签名)方可出栏、调运和交易,为避免经产地检疫的动物与检疫证明不符,检疫证明上还专门填写了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所佩戴的耳标号码,以及该批动物的起运地点、目的地和检疫证明有效期等.  相似文献   

5.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国家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行申报检疫流程,即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运输动物及产品之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该机构接到检疫申请后,应按规定时间派官方兽医对所申报的动物及其产品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合格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基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本文分析了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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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接上期)六、动物检疫类(十六)出栏畜禽产地检疫《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1.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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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出售或调运,离开饲养、生产场之前,由畜主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由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进行的检疫。这是一项重要的基层检疫工作,是直接将染疫的动物及产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有力措施,也是搞好整个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正如果养殖户未及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采取急宰措施屠宰的动物及其产品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获,则养殖户的行为违犯了《动物防疫法》。如何对养殖户急宰动物的行为作出处理,笔者现提出一些看法。1.正确受理的急宰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申报。《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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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出栏动物申报检疫义务主体,是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的前提。本文借助法律分析,认为动物养殖者和动物贩运者都负有出栏动物申报检疫义务,如果双方违反以上法定义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分别作出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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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由法定机构,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和检疫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疫病检查、定性和处理。1产地检疫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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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在调运、销售前,货主应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官方兽医按《犬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调运、销售。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货主不知道检疫程序无法取得检疫证明而影响工作和生活,本文对犬产地检疫工作的现状、建议提出了几点意见,旨在促进犬产地检疫工作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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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及监督力度,依法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为保障畜禽食品安全和维护人体健康发挥了重大作用。自暂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后,减轻了养殖户和屠宰户的经济负担,红河州主动进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养殖户、屠宰户大幅度增加,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申报检疫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然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却面临检疫经费严重不足现象,给今后的动物检疫工作带来较大的挑战。为全面掌握红河州暂停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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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8月16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将进行重新修订。《条例》规定,黑龙江省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实行申报制度,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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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检疫是指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的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项目、程序和标准,对动物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技术性、行政性措施,是动物卫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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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辽宁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移动智能识读器已经在78个县(区)的动物防疫环节进行使用,为更好的促进移动智能识读器在产地检疫等环节的应用,笔者将工作中使用移动智能识读器的经验与读者共同分享。1移动智能识读器在产地检疫环节中的应用当畜主进行申报检疫后,产地检疫员要对申报检疫的牲畜进行临栏检疫,利用移动智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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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设立的,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的制度,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立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启动"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程序"的前提,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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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出售或调出产地前由畜主向所在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前报检,由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临栏检疫,即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的检疫,是动物检疫监督的重要环节和第一道关口,也是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主要措施,是保障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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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监督的重要环节和第一道关口,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境内流动的动物在离开饲养地之前所进行的检疫,也就是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的检疫。本文通过会泽县多年产地检疫工作的做法和作者的体会,从产地检疫现状、问题、对策建议几方面谈一点初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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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安徽省霍邱县畜牧业生产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该县在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以期为动物检疫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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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安徽省霍邱县畜牧业生产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该县在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以期为动物检疫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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