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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之一,义乌市率先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置”路径,其实质是拓展宅基地的产权权能。通过落实农村集体所有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极大地拓展了宅基地所有权、占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利、权能。但是,也存在权能拓展不充分与权力运行失范的双重困惑,需要细分宅基地“三权权属”,加快相关法律衔接,规避“适度放活”风险。  相似文献   

2.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在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基础上适度放活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减少租值耗散,为农民融入城镇化生活提供新的保障。论述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功能,并立足"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中的农民宅基地流转效益低下,产权权能拓展有限、立法缺位等现实困境,提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三权分置"发展的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3.
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思路,为长期受阻的宅基地改革打开了新局面。目前全国多地已经开始积极探索。总结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有探索,提出落实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4.
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意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当下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封闭式自然经济的产物,而今,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变革及乡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制度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空心村、一户多宅、城乡二元结构等。而且,我国农村经济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而且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生产要素开始流动起来,使得适应于封闭式自然经济的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利于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5.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目的在于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梳理已有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方面的文献,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抵押制度的构建和改革提供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6.
正一场与土地有关的改革,将影响所有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引来许多关注。姜大明还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无论是对农村还是房地产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以提高宅基地及住宅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为目标.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行的过程中,面临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及权能不清、资格权的立法缺失和使用权的权能不完整等法律困境,同时宅基地流转的配套保障措施也存在空白.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  相似文献   

8.
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是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有偿使用、流转范围等关键环节仍未破题,迟滞了改革进程。根本问题是宅基地权能关系不清,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关系没有理顺。打破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困局,出路就在于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  相似文献   

9.
在未来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宅基地全面市场化的大胆预测下,基于对江苏省785位农民和市民的问卷调查,利用有序Logistic模型分析城乡居民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充分放活态度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46.8%的受访者支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32.9%的受访者对此持否定态度,20.4%的受访者保持中立态度;影响城乡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态度的主要因素为受访者身份类型、宅基地是否闲置、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了解程度、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的认知、对利用农房从事经营活动的态度、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态度.由此提出顶层设计宅基地制度改革近期和中远期目标、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由适度放活到充分放活进程、建立宅基地市场化流转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宣传引导力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中被提出,对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提出来宅基地制度改革,其是一重要途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对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保障,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其重点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对于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区内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很多村民在城镇买房落户,大量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同时埇桥区临近江苏省徐州市,吸引了一定规模的外来投资,大量的工厂开始涌现,吸引了一定数量的外来人员入驻,对房屋租赁有较大需求。埇桥区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仅可以解决外来人口的住房租赁需求,还可以利用宅基地房屋发展农家乐等旅游设施。本文将对宿州市埇桥区农村宅基地的改革的基本状况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及在宅基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对促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出有效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深刻理解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落实、农户资格权建构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造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明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思路与现实意义。以"用增量权利的中止,换取存量权利的完善"为指引,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从落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相关要求、多维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机制和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配套制度方面综合施策,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实现农业农村长效发展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12.
在深刻理解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落实、农户资格权建构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造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明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思路与现实意义.以"用增量权利的中止,换取存量权利的完善"为指引,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从落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相关要求、多维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机制和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配套制度方面综合施策,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实现农业农村长效发展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13.
<正>国家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强村富民的现实举措,也是破解用地矛盾、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盘活农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激活宅基地蕴含价值、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探讨“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其独特的价值。由于承载社会保障功能以及法律规定上的模糊和对宅基地权能的限制,宅基地所有权虚置的问题由来已久。本文从法律政策规定和现实风险两个角度检视宅基地所有权落实的现实困境,以宅基地改革试点实践探索为观察对象,针对宅基地“三权分置”过程中立法上权利主体和权利边界不明晰、权能被过度限制,管理职能未能有效区分形成的现实风险等困境,提出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完善宅基地所有权权能实现方式等法治进路。  相似文献   

15.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政府与市场两大关系。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正是处理上述两大关系的关键性"切口"。本文立足于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现实实践,明确提出应明晰宅基地权属,赋予宅基地更丰富的使用权权能,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维护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权益,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能。最后,就加快推进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央对宅基地改革采取“三权分置”部署。然而,不同学者对宅基地“三权”的法律构造存在分歧,确立宅基地使用权应确立“所有权+成员权+用益物权”的权利构造,其中新设资格权定性为成员权,“三权分置”改革后的第三权属于用益物权范畴,同时赋予其处分权能完善宅基地权能。“三权分置”改革,应以所有权为基础,依靠特有的身份属性保障成员权,通过宅基地资格权这一特殊身份属性实现宅基地在一定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的排他使用。宅基地改革需从法律层面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架构,具体应围绕“三权”法律构造和制度重构两条路径进一步探索,采取法律和政策途径盘活农村宅基地,促进乡村经济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17.
自承包地"三权分置"分置之后,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基本方向,改革之意旨在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以更有效率地利用农村土地,对于宅基地"三权"的设计路径众说纷纭,总体上分为"重塑说"与"分解说"。相较而言"重塑说"理论难以适应我国法律体系,并无法充分实现政策之意旨。为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使第三社会主体分享农村土地权利,应采用"分解说"中双层用益物权结构将"第三权"命名为"宅基地经营权",并明确其用益物权属性。同时,应明确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抵押权能,此外,为满足社会主体通过获得"宅基地经营权"利用宅基地之需要,应拓展宅基地用途,并在此基础上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以及宅基地试点相关经验对"宅基地经营权"的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期限等问题进行法律设计。  相似文献   

18.
宅基地退出是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紧张而农村土地大量闲置供需矛盾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背景下,全国各地探索出了多样化的宅基地退出方式,主要包括安置型、留权型、经营型3种不同的模式。不同模式的退出虽然可以将农村的闲置土地变废为宝,但在退出过程中农民在宅基地上的权利变动给农民住宅权带来巨大冲击,而"三权"的模糊定位尚不能全方位保障农民住宅权。将农民住宅权和"三权"进行权能对接,将住宅权融入"三权"的权利架构中,明确产权主体地位,丰富资格权和使用权的权利内涵,以期在丰富权能架构的基础上对保障农民住宅权提出可行法律制度的建设意见。  相似文献   

19.
张磊 《农业与技术》2021,(4):157-162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我国继全面脱贫工作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文章主要围绕如何在政策指引上分析我国宅基地确权问题以及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优化路径,从而为完善发展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提供建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已经将农村宅基地要推行"三权分置"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落实、在一定条件下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等表述写入...  相似文献   

20.
正作为农村专门用于建造住宅房屋为目的的部分土地,宅基地的改革进程和未来方向备受市场关注。笔者了解到,很多地区已明确选取部分区域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三权分置"的改革试点,自然资源部近期也派出多个小组对这项改革进行专题调研。目前,已有部分地区颁发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金融机构也加大了对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力度,宅基地的融资功能正在逐渐破题。这项201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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