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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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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盗伐林木罪.目前理论上尚没有形成表达统一的概念。笔者认为作为概念.应当尽量简洁.并能够反映罪名的基本构成要素.根据有关法律解释.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受国家森林管理制度保护的、行为人不具有林权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周某,系通道县某镇一个体木材经营户,吴某系当地一林农。2001年3月初,吴某找到周某问是否要收购木材,周某说:“我手上有去年的指标,要收木材,你可以去买青山,砍树卖给我”。过后,吴某便找到本镇某村田某等人并以2720元的价格买下他们责任山上的松树。在采伐前吴某到该村委会以田某等卖山人的名义打了两份木材指标申请报告(共18立方米),经该村联合林场批准后,报告交给了周某,周某后转交给了该镇分管林业的领导杨某(杨某当时未就该报告表明态度)。在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伐区作业设计的情况下,吴某便于2001年4月20日至5月4…  相似文献   

3.
曹涌 《江苏绿化》2000,(6):25-25
邗江县霍桥镇陈巷村滥伐林木案,由邗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当事人姚成桃滥伐林木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日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首开我县因砍伐林木而被判刑的先例。那么什么是滥伐林木罪?它又有哪些特征?  所谓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保护森林的有关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相似文献   

4.
5.
森林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一笔宝贵的遗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环境因素之一,没有森林覆盖的地球,人类可能难以存活,正因为如此,人们才高度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列为法律约束和禁止的范畴之内。我国更是以刑罚手段对犯罪分子加以严惩。但是,作为一名森林执法人员,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7.
不久前,房山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张××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扈××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出卖林木的所得6万元,也依法被追缴。经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是北京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扈××是该公司承包管理的芦沟桥林场工作人员。1998年11月至2000年1月间,张在没有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授意扈安排他人在该公司承包管理的北京矿务局所属芦沟桥林场内,砍伐林场的林木200余株,立木材积477立方米,张、扈将所砍伐的林…  相似文献   

8.
论滥伐林木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伐林木违法犯罪是森林遭受破坏的主要原因,也是山区多发性犯罪之一。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对滥伐林木罪的规定较为原则,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和危害性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本文试从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认定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农村居民滥伐自留山或者自己承包经营的  相似文献   

9.
泾县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结伙盗伐公路行道树案,被告人江某、曹某及吴某等四人因犯盗伐林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及管制两年的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10.
李黎 《新疆林业》2004,(6):16-17
阿某,44岁,新疆某县农民。1999年11月至2001年4月期间,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数次偷砍他人自留地里种植的林木,折合材积3立方米,价值2400元。同时,阿某还先后数次盗砍他人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折合材积5立方米,价值4000元。阿某将其所盗砍的林木,全部非法出售牟利。人民法院在这起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阿某盗砍他人林木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毁坏林木罪。《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加急明电[1998]8号)要求对毁林行为数量巨大.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伐、滥伐林术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1991年10月17日法[研]发[1991]31号)中有关规定。毁坏林木,  相似文献   

12.
试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概念,刑法修正案(四)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原因,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关系。探讨林木司法问题,为执法、司法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3.
如何理解“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岚 《江苏绿化》2002,(5):19-20
  相似文献   

14.
在浦北县林业局和浦北县公安局的领导下,浦北县森林公安分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团结协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共依法打掉6个滥伐、盗伐林木团伙,逮捕11人,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有力地刹住了滥伐、盗伐林木的歪风,保护了森林资源,受到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相似文献   

15.
李铭 《安徽林业》1997,(2):27-27
宁国县中溪镇九岭村,素有“八山一水半分田,还是半分是庄园”之称,是个典型的山区小村,全村山场林木葱茏,木材蓄积量相当丰富,山上绿树成荫,山溪碧水长流,人民安居乐业,林区秩序稳定。  相似文献   

16.
林木施肥是短轮伐期工业用材林的基础技术措施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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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何国喜 《湖南林业》2001,(11):16-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在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刑法的有关条款作出了修正和解释。 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作的解释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刑法第四…  相似文献   

19.
什么是滥伐林木?滥伐林木就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是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是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在林木采伐证规定的地点以外砍伐自己所有的森林、林木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某村村民委员会为偿还到期债务,将村集体所有的一条农防林带内的全部林木作价抵顶债务,村民委员会主任郭某代表村民委员会与债权人解某签订协议如下:因甲方(该村委员会)欠乙方(解某)款,今年5月份经研究用周地树171棵×35元=6000元顶欠款。采伐证及一切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协议签订之后,2002年10月初,解某雇人到该村村委会要求采伐树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郭某向解某索要采伐证,解说未办,并说有事也找不到村上。之后,解无证采伐上述协议中杨树247株,合立木材积52.46立方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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