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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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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巩固阵地强化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检审工作铁岭市农机监理所(112000)国发(86)94号文件下发后,规定“农用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除专门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及驾驶员由农机部门负责管理外,凡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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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在我国经济转轨初期为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形势下,农用拖拉机上路运输日益增加,安全管理工作随之提上议事日程。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国发〔1984〕27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发〔1984〕1号文件及国发〔1984〕27号文件,批转省农机管理局的报告,下发了鄂政发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拼装、改装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而且呈发展之势,给道路交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为彻底取缔非法拼装农用拖拉机等农用运输车辆,从根本上遏制农机特大事故的发生,阳信县人民政府以阳政办发文件转发了县农机局、安监局关于取缔非法拼装拖拉机等农用运输车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上路行驶作业,并对其实行强制报废。  相似文献   

4.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沅江市决定,从2003年4月份起对“五小”车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市政府的通告指出:严禁无证驾驶“五小”车辆或驾驶与准驾资格不相符的车辆;驾驶“五小”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或农机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可驾驶车辆;严禁无牌证“五小”车辆上路行驶  相似文献   

5.
“委托”曾是让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系统苦涩难言的记忆,1986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86]94号)规定“农用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除专门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管理外,凡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由公安机关按机动车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6.
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对于规范机动车辆管理,确保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是,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于农机监理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它削弱了农机监理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公安交警的负担,将可能造成对拖拉机、农用车辆监管的真空,带来农机安全生产的新问题。一、部门职能不明晰和错位,农用车辆监管产生真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农机部门只能管理拖拉机,和该法施行前已发放牌证车辆,而对乡村道路上普遍大量存在的农用运输车辆无…  相似文献   

7.
农机监理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1984年农机监理成立,农牧渔业部和辽宁省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章相继公布实施.1990年按公安部、农牧渔业部文件精神,辽宁省公安厅、农牧业厅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农机部门受公安机关委托,办理农用拖拉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业务.随着形势的发展,1984年颁布的监理规章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根据农机监理工作特点,按照《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公安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施委托的工作要求,1995年《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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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资料     
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86]94号)规定:“农用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除专门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管理外,凡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由公安机关按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有关道路行驶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以及《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的规定,车辆(拖拉机)必须经车辆管理(农机监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核发)牌照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但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拖拉机的数量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无牌证拖拉机也逐年增加。为此,必须加强拖拉机牌证管理。  相似文献   

10.
搞清违章与事故的关系,对农机事故依法作出正确的责任认定非常重要。因为违章不一定引起事故,发生了事故也不一定都有违章情况存在。 违章是指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和其他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行驶或作业,以及  相似文献   

11.
由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订的桂公通[2003]56号文件《关于广西道路交通安全行车动态分类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解决了争执已久的多功能拖拉机上三级路行驶遭禁的问题,为今后农用拖拉机上路解决了后顾之忧,作为农机管理部门,在参与实行《方案》的制定时,我认为应注意几方面的问题: 一、注意对《方案》内容全面、准确的理解 该《方案》是由自治区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各部门都从自己的职能对机动车上路行驶分类管理提出了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分类管理,既有一般的控制要求,又有特殊的控制要求,作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人的审验由过去的1年1次改为6年1次。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江苏省农机、公安部门作出积极反应,结合本省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进行新的探索,着手建立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记分规定,走农机、公安对拖拉机驾驶人共同管理的路子。这是一种新的探索,将对农机部门在管理拖拉机驾驶人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怎样作用,值得我们农机人关注。  相似文献   

13.
《会东县乡村道路农用车、拖拉机安全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31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发布施行。主要内容如下:一、乡村道路(包括田间、场院、施工工地)的农用车、拖拉机安全由所在地的区公所、镇、乡人民政府和农机监理部门负责管理。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安全培训、技术检验、驾驶人员考核、牌证核发、检查、违章处罚和事故处理。区公所、镇、乡人民政府和农机监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后交有关部门处罚。乡、村道路安全实行属地管辖。二、县、区、镇、乡、村必须逐级成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小组由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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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修订。新修订的条款规定:“禁止除联合收割机、四轮农用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运输机械进入国道、省道行驶。”这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性质的规定出台,在农村、农机界引起强烈反响。这一规定首先是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用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农用三轮车、四轮农用车核发全国统一的行驶证、牌照,驾驶员考验发证、年检审由农机监理机关负责,上道路行驶接受公安交警统一管理。可以说,国家出台的法规及部门分工是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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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以及<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的规定,车辆(拖拉机)必须经车辆管理(农机监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核发)牌照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但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拖拉机的数量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无牌证拖拉机也逐年增加.为此,必须加强拖拉机牌证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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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农机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但是拖拉机安全管理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不少。一、关于拖拉机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是关于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强制登记制度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只有经过农机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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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1999年11月15日下发了《转发地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管理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指出:1全地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的牌证管理要按桂政发(1990)126号和桂政发(1997)33号以及柳署办纪要(1997)7号文件精神执行。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由农机部门负责牌证管理,以维护政府文件的严肃性。2根据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国经贸质(1998)123号文件和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给南宁手拖厂的答复精神,凡在18kW(…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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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区行政公署为贯彻执行广西区人民政府挂政发(1997)33号文精神。于1998年7月23日下发南署(1998)37号文对本地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管理工作作出规定:一、凡具备犁耙装置,并有烘干、加工、脱粒和短途运输功能,经自治区级农机产品鉴定机构或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鉴定达到国家专利局公告认定是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的,不论是前驱动拖拉机或局驱动拖拉机,均属公安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范围。二、今后新购置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属农民的统一由农机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已在公安交警部门入户的,公安交警部门要在1998年8月底前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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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湖南湘西自治州以拖拉机为主的农用运输机械共有8000多台,极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三难"问题却仍未得到解决,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执法难.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规定,农机部门仅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行登记、上牌、检验及驾驶人员的考试、发证、审验等静态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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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农机监理财务工作,是贯彻国家关于农用拖拉机安全监理工作由公安机关委托,农机部门具体实施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需要,是发展农机化事业的需要和必然要求。做为县一级农机监理财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怎样才能够做好此项工作呢?一、县农机监理财务工作的基本状况及特点有了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才有农机监理财务工作。就广西而言,农机监理业务委托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通知》(国发[1986]94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农用拖拉机管理,公安部门可以委托农机部门负责的精神,下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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