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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还是我国地价管理中的空白,探索和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评估工作迫在眉睫。结合具体的评估试点工作,介绍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特点和评估流程,分析了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评估范围的划定、级别边界的处理、估价资料的收集、估价参数的选取、基准地价的确定、基准地价的衔接等关键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期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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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18,(5)
在锦江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定级的基础上,以实地调研收集的商服样点的市场资料为依据,采用收益还原法测算样点地价,运用样点地价算术平均法和建立地价模型两种方法分别测算各级别基准地价,然后取二者平均值作为锦江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商服用地各级别基准地价,并与锦江镇城镇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对比分析。结果表明:(1)锦江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Ⅰ级299元/m~2,Ⅱ级203元/m~2,Ⅲ级156元/m~2,Ⅳ级105元/m~2,随着土地级别的降低,级别基准地价与其变化幅度均呈降低趋势;(2)在参数取值、模型构建合理的基础上,参照城镇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方法来评估农村集体经营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方法科学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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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放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限制.2014年底中央确定了33个试点县,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这些改革顺利进行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价值.该研究详细分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值影响因素、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以及评估方法运用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一些特殊性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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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试点工作,从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思路出发,在实践的基础上探讨了评估技术中的一些主要问题,以期对即将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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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从2015年3月才开始实践的,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滞后、融资难、流转收益分配配套机制不完善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通过积极引导农户组建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法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后监管和农民收益分配的监管等机制,探索出一条农民自主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新路径是郫县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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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随后,国家相继出台了其他法律文件,并对原《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在各省区设立土地改革试点,对入市的模式进行探索,加快土地的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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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构建打开了新局面.该文分析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流转范围及交易主体、入市中交易平台及交易规模以及交易后收益分配等问题,并对逐步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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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对佛山市南海区带来的影响。2014年拟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了农民收入。【方法】运用超效率DEA模型测算1995—2001年、2012—2018年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效率,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佛山市南海区试点政策实施前后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绩效差异。【结果】2015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政策实施后,2017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比2015年提高0.78,反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预期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率具有正向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农业总产值和耕地面积均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率具有负向影响,分别在5%和1%水平上显著。【结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试点区应当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打通"改革试点的壁垒,增进改革试点协同合作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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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是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流转,但并未明确如何入市流转。长垣县是河南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唯一试点地区。因此,研究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路径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针对长垣县各乡(镇)具体情况,该研究采取系统聚类法得到长垣县直接入市、到产业集聚区入市、城中村整治后入市3种入市路径,并针对不同入市路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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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文献资料法、实证研究法,对甘肃省陇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进行实证研究,指出法律不完备成为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制约因素,收入分歧已成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难点,主体不明、产权模糊、缺乏统一流转平台、不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等因素严重制约着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法有序流转,必须修改完善《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流转利益分配机制,加强规划管控,完善流转机制,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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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涛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24,33(1):30-42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用地市场的供应以政府为主,农村土地难以直接进入用地市场,因而农村集体可获得的土地收益较为有限。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制度,需要立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安排以及实际出让情况。当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临出让主体制度不完善、增量范围不清晰、出让收益分配制度不明确、处分权能不健全、统一交易市场未形成等方面的制约。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应当从完善出让主体制度、增量机制、出让收益分配制度,以及保障处分权能、构建统一用地市场等方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制度加以完善,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助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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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入市对于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产权、市场化程度、法规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制约入市的顺利实现。武进区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探索较早的地区,制定了一系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进行了相关制度创新以明晰土地产权、降低入市交易费用、保障入市合法有序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