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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税费负担一直是中央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问题,它不单是经济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问题:它涉及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更影响到农民与政府,农村群众与干部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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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农林部门的工作职能已经由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转换,实行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农业综合执法机制建设相对硬件而言,它是软件范畴,是一种工作的运作形式,是农业执法运行公正、廉洁、高效、有序的基础,是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机制的建设状况事关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全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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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转换改革的进行,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出现一种新的执法趋势,即综合执法。作为一种新的行政执法形式,综合执法实质是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制度的改革,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即是诞生于这一大的背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做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既是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的具体步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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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从1997年舟山市定海区成立全国第一家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来,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已走过了整整十年历程。这十年,是决策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的十年,是实践者艰苦创业、不懈奋斗的十年,也是农业综合执法理论与实践不断取得丰硕成果的十年。十年中,我们努力改革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扩展执法领域,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手段,[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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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为确保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楚雄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4年成立了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之后,全州10县(市)也相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目前,全州有专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11个,专业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113名(州支队22人,县(市)大队91人)。为切实加强乡村集镇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楚雄州积极探索基层农业执法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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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界定农业综合执法的法理内涵,明确了农业综合执法的实践价值。农业综合执法要确立具体目标和主要职能,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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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本情况1.福建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情况1998年初,福建省开始在少数市县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探索。1999年福建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5个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省份之一,在全省确定3个地市和9个县作为省级试点,制定了《福建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坚持“执法机构、执法职能相对集中”的原则,按照统一、集中、高效的要求,提出“省组建农业执法总队、地(市)组建农业执法支队、县(市)组建农业执法大队”的方案,并要求经过编办正式批准,统一确定编制和人员,统一行使农业行政部门为主体的行政处罚职能。在发展农业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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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 《新农村(黑龙江)》2014,(12):45-45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价值和法律意义。首先,在法律上,严格界定了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执法主体的关系。将日常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有助于改善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理顺和协调执法组织的内部关系。其次,综合行政执法直接确定了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整个行政活动的明确化和依法行政的开展。再次,保证了行政执法活动的纯洁性和专业性,减少行政执法的“利导性”,进而有助于减少利益驱动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滥作为”。最后,初步建立了长效行政执法机制,可以避免或减少“运动式执法”、“联合执法”等没有法律规范作为依据的执法活动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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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业行政部门的多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依照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综合起来,由农业行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统一行使的一种执法体制。目的是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专职执法队伍,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现代农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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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农业部门的三大职能之一,新颁布的《农业法》中专门规定有关农业执法方面的内容,而且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农业综合执法在我区已开展多年,笔者现将在农业综合执法中的一些实践心得提供出来,向同行讨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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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必要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建国以来,农业部门在农业法制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国农业法制工作起步较晚,由于体制不健全、经费无保障、执法无力度,不能适应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确保“三农”利益的职责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可以扭转农业执法的不利现状,解决我国原有农业执法体系存在的问题,消除其存在的弊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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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的作用,正确分析把握当前农村农资市场现状,研究探讨管理对策,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加强我县的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好“三农”利益,最终实现“十一五”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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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甘肃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分析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我国农业发展,有必要建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实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改善和加强农业执法、实现依法制农的有效途径,也是适应新形势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需要。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实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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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总面积1382km2.人口107.86万人,农业人口93.9人,耕地9.0575hm2。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也是农资生产和经营大县。目前全县有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资企业和经营门店500多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任务较重。农业执法大队成立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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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绍兴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通过依法行政、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农资市场全面放开,市场“多、乱、杂”,农资产品“假、伪、劣”也随之增多。劣质种子、肥料和未经登记、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自制修改标签的农药产品等农业投入品时有投诉,农业生产者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为此广大农民反映强烈,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依法治农,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确保“三农”利益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