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动物保健》2014,(9):88-89
国务院:兽药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将进行后置审批;畜牧业提档升级凸显六大成效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相似文献   

2.
<正>为促进兽药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改革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放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日前,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通知明确,自2015年2月24日起,农业部停止受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申请,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承接。2015年2月24日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农业  相似文献   

3.
《中国饲料》2015,(7):3-4
为促进兽药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改革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放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日前,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相似文献   

4.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1):52-52
项目名称 :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审批内容 :1 .是否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 .是否具备兽药生产条件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办事条件 :1 .《 <兽药生产许可证 >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 ;3.《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还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的《 <兽药生产许可证 >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 ,并进行初审。2 .项目审查。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一项在列。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未来农业部将指定相关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四川省人民政府7月1日发布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该批共计32个厅、局、委、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实施的164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其中涉及畜牧兽医行业的有2项:种畜禽场建场审批和兽医医疗单位兽药制剂许可证核发。从7月1日起,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办理与164项行政审批项目相关的审批业务。同时,7月1日省政府还发出紧急通知,全省取消122项行政许可收费,其中畜牧部门取消“畜牧诊疗从业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企业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家畜人工授精员合格证”等6项许可(合格…  相似文献   

7.
兽药行业作为关系公共安全的一项行业,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目前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主要采取事前监管的方式,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如《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这在《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但相对来说审批程序复杂,取得准人资格不易。《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将会给兽药的监管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根据部领导要求,新年伊始,兽药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办公。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兽药行政许可部分)包括12项:1、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2、兽用新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3、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4、兽药产品批准号核发;5、新兽药注册;6.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7、进口兽药再注册(兽药再注册);8.兽药变更注册;9、兽药进口许可证审批;  相似文献   

9.
正国务院于1月2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涉及农业部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8个子项。其中,农业部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项目被取消。国务院取消农业部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项目,是否会对现有的兽药安全性评价制度带来影响?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副  相似文献   

10.
2019年2月27日,国务院决定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内容与兽药有关。1)取消由农业农村部进行的已经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审批。2)取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改为备案。3)取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改为备案。笔者梳理了取消的三项审批程序的主要影响。  相似文献   

11.
《兽医导刊》2014,(3):5-6
国家取消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审批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一项在列。“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的政策依据始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兽药管理条例》。该《条例》要求,从事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遵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5年发布的《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也同样要求,承担新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具有农业部认定的资格,执行((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相似文献   

12.
《甘肃畜牧兽医》2019,(3):74-74
3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共25项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其中有3项涉及兽药与饲料的行政许可。一是取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改为备案,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取消农业农村部已经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审批.农业农村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相似文献   

13.
《动物保健》2005,(1):14-14
新年伊始,兽药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办公,有12项“审批、核发、注册、审查、认定”等将实行综合办公,这是农业行政审批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就是把原来分散在部属各有关司局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统一受理和回复《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明确规定了行政审批的审批内容、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中国猪业》2014,(3):24-24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4年2月17日,农业部公布了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农业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包含了46项审批事项。其中与养猪业相关的子项目有7项,分别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汪书核发,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从境外引进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向境外输出或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审批,家畜遗传材料生产审批,向中国出口兽药注册和兽药  相似文献   

15.
《中国动物保健》2019,(6):13-14
2019年4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与兽药相关的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包括以下六类:涉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类(表1):1)申请新兽药临床试验所需的证明文件,试验承担单位资质证明、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使用一类病院微生物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2)申请进口兽药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兽药注册证书、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  相似文献   

16.
王爱华  俞铮 《兽医导刊》2008,(12):66-66
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部日前公布了100项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畜牧兽医类有5项。即: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不含检疫费)、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据悉,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7.
《农村养殖技术》2015,(2):11-12
下放"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日前,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年2月24日起,农业部停止受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申请,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承接。农业部要求,审批标准保持"三统一",即全国统一的兽药GMP检验验收标准、统一的尺度把握标准、统一的兽药GMP检查员遴选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检查验  相似文献   

18.
要闻     
<正>农业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消息:为促进兽药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改革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放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3月20日,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相似文献   

19.
《中国家禽》2004,26(22):29-29
农业部已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MP,这就意味着所有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在2005年后必须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否则将取消生产许可证。我国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实行双重许可,即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批准文号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指的是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获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20.
政府要闻     
根据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向中国出口兽药注册和兽药进门审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及标签、说明协审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及新兽药注册审批等项目仍为农业部保留审批项目,而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命业审批等多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