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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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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际间或省内公路上设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肩负着经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任务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查证验物 ,对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者依发处理 ,实施补检、重检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即 :《出具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具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简称“二证”)。但本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如在出具“二证”的基础上还要出具某种疫病非疫区证明、动物免疫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甚至出具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为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都在邻省主要公路干线上设立了公路运输检疫站,对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过往车辆严格检疫消毒,最大限度地控制疫情传播,保证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公路运输检疫站在检疫监督执法中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广大检疫执法人员的形象,亟待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3.
动物及动物产品公路运输监督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路是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在一些主要公路干线上设立了临时公路运输检疫监督站(点),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过往车辆进行查证验物、消毒等检疫监督。但随着公路运营能力的日益增强和各地对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管理上的差异,在公路运输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复杂。  相似文献   

4.
生猪屠宰检疫包括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两大环节,而目前生猪屠宰检疫中宰前检疫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现就生猪屠宰宰前检疫有关问题提出笔者的意见,供同行参考。宰前检疫是指对即将屠宰的生猪在屠宰前所实施的临床检查。1宰前检疫的内容1.1查证验物、查验待宰生猪的检疫证检疫人员对进厂(场、点)待宰的生猪索要检疫证明。县境内的索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外县运来的索要《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对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和证物不符的要进行…  相似文献   

5.
目前,在我国的动检工作中使用的检疫证明有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用于县境内交易、运输的动物.此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动物畜主。  相似文献   

6.
所谓动物防疫证照,它包括《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等。动物防疫证照是货主合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法律依据,也是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监督货主所经营动物合法的重要凭证。依据有关规定,各省在主要省际公路干线设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消毒站,主要查验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三证一标(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及动物免疫耳标)”和消毒工作。笔者从事312国道陕西商南段过境动物及动…  相似文献   

7.
我们在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长途贩运户向我们索要《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但青海省对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环节未实行《合格证》制度。据贩运户反映,外省有的公路动检站向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贩运户查验《出县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三证外,还索要《合格证》。根据贩  相似文献   

8.
动检执法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神圣职责,但笔者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发现一些地方以执法为借口,搭车乱收费、乱设障、乱罚款,为本部门谋私利。在此提出个人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一、准调证制度应该废止。笔者在长期的到户检疫中发现外省一些地方要求本地从事动物及其产品运输、销售的经营者在运输之前必须到该地动检部门办理动物和动物产品准调证,一次收取30-50元。否则,其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得进入该地市场。这种准调证管理制度在一些地方做为好的经验进行推广,但笔者认为此举也有明显的负面影响: 1、准调证制度与国家政策相违背。国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提倡的是商品的大流通,禁止地方搞贸易堡垒和做出干预市场的行政行为。而实行准调证管理制度无疑是为动物、动物产品的交易、流通设置障碍。 2、准调证制度与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不相符。《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验讫标志出售和运输。”作为动检部门就是要严格把关,确保无疫病动物、动物产品流通。难道畜主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法定程序检疫合格,还有准入与不准入之分? 3、出具准调证进行收费缺乏依据。全国动检部门的收费依据是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发出的[1992]价费字452号文件,文件中对此项收费并无规定。而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多是自行制定,任意性很大。 4、实行准调证管理制度是想通过准调运调控,促使经营者自觉在本地报检,而且也便于在销售地接受动检部门的检疫监督。其实现有的动检管理模式通过免疫证、产检证、检疫证、消毒证等法定凭证已然形成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检疫监督控制的网络,完全可以控制疫病的传播,准调证制度的推行只会使检疫手续更加复杂化。 二、非疫区证明不妥当。为控制疫病的传播,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边境设立了动检监督检查站,对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查验的证件有以下五种: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准调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据反映出具非疫区证明,有的地方一车猪收5元,有的地方收10元。 检疫员对动物检疫出证的前提条件有:(1)经检动物来自非疫区;(2)免疫接种证明在有效期内;(3)临床检查健康;(4)实验室规定项目检验阴性。表明经检疫合格出售的动物必定是非疫区的。那么对持有检疫证明的动物索要非疫区证明就是画蛇添足。同时,国家法律对封锁疫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是禁止流通的。《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第一、二款明确规定:禁止经营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所以对封锁疫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员是根本不会检疫出证,允许其运出县境的,更不用说会出具非疫区证明。 三、边检站对无证经营者进行处理(罚)是错误的。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资格证,只有办理《合格证》,才可从事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饲养、经营、运输、屠宰、加工等。因此有些省际动物检查站进行查物验证中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办理《合格证》。有时经营者忘了带《合格证》,当地边检站就要求补办,还有的当场进行数额不小的罚款。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笔者查阅《动物防疫法》,觉得适用于对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经营户未办理《合格证》的处罚条规也只有第五十二条规定。但这一条明确规定在处罚之前必须要先警告、责令改正,如果其未在限期内改正方可进入处罚程序。所以边检站检查《合格证》,不是真正在贯彻落实法,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了有钱罚、为部门谋福。这种超出职权的乱执法行为如果不制止,势必影响动物、动物产品的正常贸易往来,不仅会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畜牧产业化协调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 (编者注:本文内容纯系作者个人看法,不代表本刊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动物检疫证明有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这5种检疫证明的使用,增强了在产地、运输、市场等环节对动物疫病的监督作用,降低了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机会,有力地促进了检疫、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但这5种检疫证明在实际应用中尚存在一些不妥之处,以下是个人的一些想法,希望与广大同行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0.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家禽检疫条例》 ,荔浦县加强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实行申报检疫制度 ,在各乡镇设立申报检疫点。一、凡在我县经营牲畜的单位和个人 ,须持《动物防疫合格证》到各乡镇兽医防检站或申报点检疫点报检、消毒 ,登记好姓名和运载牲畜车号 ,并持有效的车辆、笼具的消毒证明后 ,方可到产地收购牲畜。二、经营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到产地收购牲畜后 ,必须到各乡镇兽医防检站和申报点的检疫员处缴验《产地检疫证》经临床检查健康合格并证物相符 ,由后者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方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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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发现和处理1.12004年10月25日,我站收到相邻市动物检疫站转来的一份动物检疫证明,经查《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号码是76900922,《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号码是54846501,出证动物检疫员是徐某,出证日期2004年10月16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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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检疫规定,动物从产地到运出县境需办理三个证明: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以下简称①证);②《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下简称②证);③《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以下简称③证)。①证、②证"畜主"一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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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宰前检疫 1.1查证验物 1.1.1查证向畜主索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口蹄疫非疫区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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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1检疫证明种类多,项目繁,签发要求复杂我国现行的检疫站证明包括五种: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分别是《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它们是动物检疫员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后出具的证明,也是经营者运输、屠宰动物和经营加工动物产品重要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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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宰前检疫1.1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向货主索要《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对外地运来的生猪需查验《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同时对生猪实行临床感官检查。凡检疫证明符合规定、证物相符、动物经临床检查健康者,方可进入屠宰场饲养圈舍;检疫证明不符合规定(证物不符、证过期、涂改证明)或无证的需补检、重检、加倍收费,涂改证明的需给予适当的惩罚。临床检查患一类传染病的,需将病猪到指定地点在检疫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将一般病猪隔离观察,待处理。1.2检疫员驻在屠宰场1~2小时对生猪实施群体检查,观察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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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证明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检疫行政许可的法律标志,是相对人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运输等活动的法律凭证,又与检疫收费紧密相关。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个别检疫员卖检疫证明(卖盖好印章的检疫证明、以检疫证明丢失为借口实则卖证)、不按规定收费(按车收费、降价收费)扰乱检疫秩序等违法行为;检疫单位因管理制度缺位而无法处理违纪人员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使检疫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检疫作用,反而严重地损害了动物检疫行业形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固然有个别检疫员素质低、责任意识不强的原因,但用证单位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也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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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证明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及其产品健康、卫生状况作出鉴定的法定证明 ,是检疫合格的有效凭证。现行检疫证明在使用过程中却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检疫证明使用混乱目前 ,一些省、市使用“准调证”和“非疫区证明”等非法定检疫证明 ,在流通环节进行查验 ,严重干扰了正常检疫秩序。如 ;A地实行“准调证”制度 ,B地活畜及产品被A地查出有疫情取消准入资格 ,B地的牲畜调运户便从C地买来检疫证明 ,仍然在B地收购牲畜调往A地 ,不仅达不到控制疫情的目的 ,而且造成检疫票证管理混乱。又如个别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除检查“检疫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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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宰前检疫 1.1活猪接收 所有到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运猪车辆必须先停在大门口入场消毒池前.由畜主或承运人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向宰前检疫值班室报检,符合手续、证物相符、证与耳标相符、无明显病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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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动物及其产品交易活跃,运输频繁。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运输检疫对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促进产地检疫开展,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运输检疫逐渐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接受和认可,主动接受检疫和监督。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养殖户和经营户不按要求配合做好运输检疫工作,检查中未经检疫、证物不符、伪造检疫证明等现象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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