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民间组织是由农民自发组织或看是在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组织的民间团体,参与的主体主要由农民构成。旨在更好地实现农民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完成某种社会保障功能,它可以是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也可以是农民的自治组织.但绝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农村民间组织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相似文献   

2.
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型经济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农业合作社是一种把分散的农民联合起来 ,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新型经济组织。按照发展模式的不同 ,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载体之一 ,在三个层次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能够比较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利益 ,实现由农民获得农业产业化利益的经营目标  相似文献   

3.
<正>自检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己具有检测仪器,由本企业或本组织的检测人员自行进行检测的方式;另一种是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没有检测仪器、人员,通过委托有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方式。通过自检,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准确地掌握农产品  相似文献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这可以看作是政府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5.
1现状 岷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的萌芽起步阶段,90年代行业协会发展阶段,近几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起阶段。据统计,全县目前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95个、会员2066人;协会70个,会员1825人。主要存在四种类型。一是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牵头,联合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二是由能人牵头,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产业协会,带领农民办实体,搞加工,闯市场。三是由村委会牵头,吸收本村及周边村组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民参加,以提供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四是农业科研技术部门牵头,发挥人才、技术、设备优势,联合当地农民组建的合作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业生产领域的一种崭新组织形式,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不断发育、壮大,经历了由不规范到较规范、由松散趋向紧密、由服务型向实体型转变的发展过程,并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的基本手段,是建设现代农业、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王彩红 《吉林农业》2011,(11):15-15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时期农村的重要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相比国外的利益集团或者国内的其他群体性组织,是由农民参与的合作组织。文章试图研究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基层治理的政治参与问题,分析社员的政治认知度是否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相似文献   

8.
农民合作组织的异化问题,是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本文通过对韩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及运行逻辑的考察,分析了在农民阶层及经营分化的前提下农民合作组织如何避免异化。从本质上看,农民在分化过程中会迫于市场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合作组织可以将分化的农民进行联合而非绝对竞争。在分化过程中,经营与阶层的异质化导致了韩国农民合作组织在发展中,其目的是多层次的,合作组织内部尽量同质化,合作组织之间尽量异质化,政府支持尽量实体化,如此就可以实现农民与合作组织以及各合作组织之间能够克服异化,实现互利、互补、共赢与合作的格局,进而从根本上避免农民分化下农民合作组织的异化问题。  相似文献   

9.
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恢复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其方式是:由财政拨款、乡村集体经济的扶持资金和农民自愿缴纳费用相结合,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此解决农民住院看病经费困难.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主要为农民礼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与农村合作医疗组织一样,具有相同的合作性质.如果两方联手,由农村信用社代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这对促进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业生产领域的一种崭新组织形式,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不断发育、壮大,经历了由不规范到较规范、由松散趋向紧密、由服务型向实体型转变的发展过程,并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  相似文献   

11.
随着农业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为了适应农业发展的新需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随之产生。但是,一直以来,资金短缺成为限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组织内部融资能力欠缺,组织的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的主要原因。本文认为,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融资能力,增大国家和地方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力度,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金融体系可以成为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2.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政策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农民的身份也由参加生产的劳动者变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者。农民的独立性使得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参加各种经济组织,这也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这种以家庭生产为主体的小农生产方式越来越难以直接对接日益扩大的大市场,两者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各种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应运而生,经过40年的探索实践,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淮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提升农业、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的重要载体来抓。特别是去年以来,通过开展县(区)结对竞赛活动,强化督查考核,加强组织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数量激增向质量跃升转变。截至9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3675个,  相似文献   

14.
正处理该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一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2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  相似文献   

15.
<正>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  相似文献   

16.
陈静 《现代农业》2012,(5):124-125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7.
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概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的经济组织 ,是广大农民为了共同的利益自愿组织起来的利益联合体 ,是为解决联合体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而实行自我服务的经济实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 ,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 ,由从事某一专业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 ,在约定的项目上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经济组织 ,包括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农业、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供给不足向供…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组织体系当中,属于最基层的组织就是村级组织,其成员主要是由农民群众组成,直接肩负着引领广大农民群众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使命。因此,必须切实保障村级组织的利益,推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从而极大地降低农民的负担,促使农村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相似文献   

19.
社会资本失范是中国农民组织化水平低的主要原因,表现为:因为差序格局的农村社会网络关系分散;因为信任缺失以致组织契约基础丧失;因为互惠匮乏以致利益矛盾突显;因为共同价值迷失以致组织精神困乏。农民组织化在维护农民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资本可以促进组织的发展,是组织运行的深层社会基础,因而,可以通过重构网络关系,加强教育宣传,重构结构合理、功能积极的社会资本,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的低水平状态。  相似文献   

20.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可以得出我国的农村土地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在现实中集体主体行使权利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苏州也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试点工作,农民脱离了原来的土地,搬进安置的社区,农民的职业由单一的农业生产走向多样化,由农村户口变为城镇户口,社区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也因新型社区居委会的建立不能继续发挥其各项权利,使得这些决策权、监督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经济民主管理等各项权利行使困难,集体经济组织也面临解体的困境,集体土地将面临无主的境地,集体土地收归国家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