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生猪经营放开后 ,个体屠宰户大量增加 ,为菏泽市农贸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 ,加之对农贸市场管理经验不足 ,致使一些个体屠宰户不按畜禽加工卫生要求 ,造成肉品污染。1 实行“定点屠宰 ,集中检疫”《动物防疫法》已明确规定“生猪实行定点屠宰 ,集中检疫”。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应当坚决执行这一规定。2 开展产地检疫、加强市场监督按照检疫规定 ,判断家畜肉尸疾病 ,必须进行头、蹄、内脏、胴体的全面检查 ,进行综合判定。肉品卫生检验必须强调在屠宰产地进行而且应当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定内容和标准对辖区内动物诊疗、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防疫活动,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的行政行为,是事关养殖业发展、人体健康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一件大事。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相似文献   

3.
《动物防疫法》已经颁布 3年了 ,由于有关配套法规尚未出台 ,许多具体的检疫环节未能落实。本人就本镇水盆鸡鸭的检疫、饭店肉品检查情况谈一些看法。1 办证结合 2 0 0 1年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与年审 ,本站对全镇的水盆鸡、鸭经营户、饭店、饮食摊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其中水盆鸡、鸭共 1 7户 ,2 0 0 0年已办证 1 5户 ,申请新办 2户 ,饭店 58家 ,已办证 48家 ,申请新办 1 0家 ,重新申请中有的《兽医卫生合格证》已经过期。2 检疫情况2 .1 水盆鸡、鸭 由于现在上市水盆鸡、鸭尚未开展定点宰杀 ,只是经营户在家中加工 ,地点较为分…  相似文献   

4.
《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下发的一种有效的法律凭证 ,起到动物防疫监督作用。宾馆、饭店、餐馆作为肉品加工、购销的经营者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能否对其监督检查并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这一问题 ,近几年来 ,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因向宾馆、饭店、餐馆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而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推上被告席 ,打起“行政官司”的案件也时有报道。那么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否可向宾馆、饭店、餐馆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呢 ?笔者认为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对上述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其依据如…  相似文献   

5.
1存在问题1.1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等场所应当符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而有些连锁店连最起码的冷藏设备都不全,只有一台小型冷柜,出售不完的肉品很难全部放进去;有的生熟肉不分;有的店内卫生情况太差,没有防蝇防尘措施;有的工作人员不穿戴工作衣、帽;甚至有的还与副食品、香烟等在同一柜台处销售。这种情况下,肉品卫生很难保证。1.2不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按照规定,连锁店必须首先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然后凭证,工商部门才能给予办理《营业执照》。然而,他们开业前往往…  相似文献   

6.
打击收购、加工病死动物及产品违法经营活动,杜绝动物疫病流行,保证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品,是《动物防疫法》赋予我们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神圣职责。  相似文献   

7.
洛宁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在查处无检疫证明经营肉品时,依照《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规,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采取立案处理的办法,有效地打击了逃检、拒检等无检疫证明经营肉品的违法行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1案例介绍1999年6月20日早上7时,洛宁县监督员在对县城肉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个体猪肉经营户徐某正在出售无检疫证明猪肉。按照《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当即责令徐某停止经营,到县定点屠宰检疫点接受补检,徐某拒不接受并将一头猪肉销售一空。为此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决定立案查处。(1)查…  相似文献   

8.
正8.查处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三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违反本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9.查处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  相似文献   

9.
《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 ,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 ;同时通过《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申领、检查验收、审核发放等一系列手续的办理 ,是宣传《动物防疫法》的最佳途径。杭州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在几年的实践中 ,通过法制化管理 ,摸索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 ,拓宽了动物防疫监督范围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 监督管理法制化2 0 0 0年 ,杭州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共发证 2 52 6份 ,其中屠宰厂 (场 )、白肉交易市场、生猪批发行、养殖场、畜产品加工厂等生产经营单位 2 34份 ,农贸市场个体屠工肉商 2 2 92份 ,分别占发证总数…  相似文献   

10.
2002年上半年农业部依据《动物防疫法》出台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即14号令) ,将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纳入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的范围 ,对10种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具体规定。实质上就是将《动物防疫法》对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具体化。并明确规定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 ,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由此 ,对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屠宰、加工、贮存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有了法律依据。根据农业部14号令规定 ,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未取得《动物防…  相似文献   

11.
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确立《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这是在总结《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强监督,有利执法而作出的规定。1985年发布施行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规定,农牧部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农牧部门对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执行条例和《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农牧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对凭检疫证明出售,调运家畜和上市买卖、运输畜禽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992年发布施行的《家畜家禽…  相似文献   

12.
屠宰检疫是 《动物防疫法》赋 予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的工作职责, 但因缺乏相应的 配套法规和有关 的行政规章,执行 中工作较为被动, 大多数地方仍延 用1959年由农业 部、卫生部、外贸 部、商业部联合下 发的《肉品卫生检 验试行规程》,笔 者认为其中弊病 很大,特别是宰前检疫后的处理,早已不适用当今社会发展,给人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留有隐患,也悖于《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等现行法律精神。1历史局限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颁布之时正值我国经济困难时期,物质极度匮乏,带有明显历史特点,40年后仍用过去标准来…  相似文献   

13.
《食品卫生法》规定各种肉类的卫生指标,并且明确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也明确规定,要做好畜禽售前、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这对搞好肉品卫生,  相似文献   

14.
2000年11月7日,内江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动物防疫监督员一行5人进驻内江市招商引资引进的私营企业——四川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保证肉类卫生质量。 原内江市肉联厂被南京两润公司收购后,更名为四川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过多方努力和前期准备,于11月8日正式开式,从事肉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为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理顺监督管理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为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证肉品卫生质量,保护大面积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吃上…  相似文献   

15.
冷库等仓储场所是肉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藏匿病害肉、变质肉的重要场所。为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或进入加工环节,确保人民的食肉安全,结合我市“放心肉工程”的实施,自1999年10月起,廊坊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采取有效措施,对市区17家冷库仓储场所进行治理整顿。共清查各类动物产品3000余千公斤,处理变质肉及其它不符合动物卫生要求的肉品8.6千公斤,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案件15起。通过治理整顿,形成了经营者持证经营、自觉报检、报验、定期消毒等良好秩序。1背景《动物防疫法》实施后,我…  相似文献   

16.
《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6周年以来,动物防疫工作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取得很大成绩。但仍有一小部分经营者逃避动物防疫监督,严重威胁着我省人民群众的食品和生产安全,必须严加制止。  相似文献   

17.
书评:介绍一本肉品学方面的专著──《畜禽肉品学》由山东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畜禽肉品学》系由孙玉民、罗明教授主编,组织跨省区20位从事动物生产、肉品品质研究、肉品加工利用和肉品卫生检验等多学科教学、科研、生产单位的专家编著完成的。该书获得“泰山科技专著出...  相似文献   

18.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高度重视,实现了几代老一辈兽医工作者的宿愿,标志着我国兽医工作法制化进程进入一个历史新阶段。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畜牧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1深入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提高全民对本法的认识《动物防疫法》是我国从事动物饲养、屠宰、仓储、运输、买卖;从事动物产品生产、加工、贮存、买卖、运输以及动物、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和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规范,关系到社会各个方面,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本法,是贯彻实施好…  相似文献   

19.
《行政许可法》第23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动物防疫法》第45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他定点屠宰场等单位,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20.
《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屠宰检疫,《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都是《兽医卫生检验学》、《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肉品科学及肉品卫生检验》等专业著作中提到的专用名词,下面就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论述如下:1屠宰检疫包括宰前检疫...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