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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法律问答     
打工虽未签订合同 发生争议仍可仲裁 张某于2001年到一私营企业工作时,因不熟悉《劳动法》规定未能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将近三年时因业主拖欠工资发生纠纷,张某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裁决让业主补发拖欠的工资,裁决书送达后,张某与业主在《劳动法》规定的“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内均未到法院起诉。裁决书生效后,业主也不自动履行裁决事项,为此张某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张某在与业主发生劳动纠纷前未订有劳动合同和发生纠纷后双方也未订立可以申请仲裁的条款,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能否接受执行申请?  相似文献   

2.
<正>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但有以下几种情况,农民工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时效期  相似文献   

3.
<正>一、如何化解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上,我国实行的是"一裁二审"制度,即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劳动仲裁的办案期限为2个月,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服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我于2003年8月6日被本市一公司聘用.经3个月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工。2004年1月我结婚。同年5月.我怀孕。10月10日.公司以孕妇不能正常从事工作为由.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11月1日,我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我生完孩子后,于2005年5月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次要求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后.裁决驳回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5.
<正>【案例】谷某跟随同村的赵某,到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建筑工地从事瓦工工作,赵某安排谷某等人维修工地的工人住房和厨房,谷某在维修过程意外中从屋顶摔落受伤。随后,谷某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经审查裁决,谷某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建筑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6.
<正>【案例】谷某跟随同村的赵某,到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建筑工地从事瓦工工作,赵某安排谷某等人维修工地的工人住房和厨房,谷某在维修过程意外中从屋顶摔落受伤。随后,谷某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经审查裁决,谷某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建筑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农技服务》2006,(12):63-63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  相似文献   

8.
[咨询]我在遭遇工伤之后向公司协调赔偿,公司认为其与我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我就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公司基于对裁决不服提起民事诉讼,后又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仲裁、诉讼耗时7个月,当我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部门以超过1年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请问:工伤认定部门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原在广东一家公司打工十余年,去年春节期间(2月份),请假回家乡探亲。节后返回公司时,因春运期间车票紧张,延误了两天。公司声称为了严明纪律而强行将我辞退。后来我急于重新找工作,于去年6月份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可仲裁委认为已超过了期限,不予受理。请问,该仲裁委的决定合法吗?读者彭国亚彭国亚读者:从你的来信可知,你与原公司的争议是因该公司将你辞退而产生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及工资、保险、福利等发生的纠纷,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0.
盖州市万福镇(原罗屯乡)兴隆屯村孙朝晖来信说,该村发生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先是经过市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又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但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完全两样,群众不知道到底应该如何执行。  相似文献   

11.
问:我与同村村民发生土地纠纷后,打算向法院起诉,但我听说对方已申请了土地仲裁,请问法院会受理我的起诉吗?答: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  相似文献   

12.
随着仲裁作为解决国内外民商事纠纷的一种途径被越来越广泛地适用。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所存在的局限性也日益为人们所重视。本文旨在探讨仲裁裁决与法院监督的关系.结合归纳各国法律中有关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规定.加以比较研究.探讨了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监督规定的利与弊。  相似文献   

13.
<正>问:李强与张丽(均为化名)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2016年张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张丽抚养。判决生效后,因李强及其父母均不同意将儿子交由张丽抚养,张丽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法院应否受理张丽申请执行儿子的抚养权?  相似文献   

14.
张勇 《湖南农业》2005,(12):24-24
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1.协商协商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相互让步,协商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从而求得争议的解决。2.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解,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协商和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最方便、最常见的2种方法,但不是处理此类争议的必经程序。3.仲裁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  相似文献   

15.
过去,对于未领取结婚证而只举行订婚仪式的男女,一旦女方翻悔,男方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赔偿因订婚花费的有关经济损失时,人民法院一般将此种案的案由定为:“财物返还”,并规定只有男方有诉权,女方无诉权。在以往的此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也往往是男方起诉,女方则因怕经济上吃亏,不愿先起诉,而被动地等待应诉。现依据新婚姻法有关规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新规定,对上述情况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案由一律由原定的:“财物返还,”改为:“婚约财产纠纷”;并由原规定:“只有男方有诉权,女方无诉权。”  相似文献   

16.
过去,对于未领取结婚证而只举行订婚仪式的男女,一旦女方翻悔,男方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赔偿因订婚花费的有关经济损失时,人民法院一般将此种案的案由定为:“财物返还”,并规定只有男方有诉权,女方无诉权。在以往的此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也往往是男方起诉,女方则因怕经济上吃亏,不愿先起诉,而被动地等待应诉。现依据新婚姻法有关规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新规定,对上述情况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案由一律由原定的:“财物返还,”改为:“婚约财产纠纷”;并由原规定:“只有男方有诉权,女方无诉权。”改…  相似文献   

17.
春节过后许多农民工又要外出打工,找工作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当出现纠纷后,往往劳动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然而,一些求职者因为粗心大意,缺少经验或本身文化素质不高等原因,对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合同约定不清楚,从而掉进了合同陷阱。目前,常见的违反劳动法的陷阱主要有:“口头协议”用工者只是与劳动者订个口头协议,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当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或打官司时,陷入“口说无凭”的陷阱中。“空白合同”虽然合同书是劳动部门颁发的规范文本,但合同中应填写的项目没有填…  相似文献   

18.
为民 《农技服务》2005,(8):76-76
1、口头协议一些用工者只是与劳动者个人口头协议,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当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或打官司时,才发现自己陷入了“口说无凭”的陷阱中。  相似文献   

19.
《农村发展论丛》2001,(7):16-16
国家对职工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相似文献   

20.
华晓天 《农家顾问》2005,(10):64-64
2004年11月中旬,林某从好友李某手中购买了一批玉米,饲养生猪,仅付李某部分货款,余下2万元打了欠条。后李某多次索要欠款遭拒绝,于2005年5月9日到县人民法院起诉林某,并申请对林某养猪场里的生猪进行财产保全。根据李某的申请,法院人员来到林某的养猪场,按照当时生猪的市场价格,扣押了50头50千克以上的生猪,并规定:只准喂养,不准变卖。其后,法院判决林某以生猪抵付李某剩余货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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