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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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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盖州市万福镇(原罗屯乡)兴隆屯村孙朝晖来信说,该村发生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先是经过市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又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但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完全两样,群众不知道到底应该如何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问:我因孩子上学将户口迁到北京市,妻子的户口还在村里,村委会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强行把我的承包地收回另行承包给了他人。我不服,向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返还收回的承包地。但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法院与县土地仲裁委员会有约定,本县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先经县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再提起诉讼。"我  相似文献   

3.
2003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何仲裁土地承包纠纷?目前我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相似文献   

4.
《农家致富》2015,(4):53
江苏省溧阳市上沛镇读者魏某来电:我几年前外出打工将一块地交给金某种植,今年我想要回这块地,但金某不同意。请问:我可以通过土地仲裁的方式要回承包地吗?答:当前凡是涉及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和征地补偿费分配这三方面的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裁决。申请人首先要提出书面申请,承办人审查受  相似文献   

5.
由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日益突出。目前,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来看,主要呈现出多元化、复杂性的特点。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资料,对于广大农村居民而言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公正、及时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特点,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8):184-185
商事仲裁具有权力性,法院对于商事仲裁的干预具有其必要性,但是法院对于商事仲裁的干预必须要兼顾公平和效率,遵循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依法干预的原则,在适当的契机中进行干预,明确商事仲裁管辖权、撤销、重新仲裁和执行的干预边界,明确对商事仲裁的实体事实和程序违法的监督。  相似文献   

7.
《农家致富》2012,(20):55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陈集乡读者刘某来电:本村徐某在我承包的耕地里种豆子,并不听劝阻,我申请土地仲裁。请问:仲裁裁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期限是多长?答: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  相似文献   

8.
正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是我国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的一种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式。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10.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9):149-150
近年来,农民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农民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明显增多。为积极探索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妥善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通县2005年成立了青海省第一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仲裁机制的建立,有效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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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致富》2012,(5):55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分割江苏省盱眙县官滩镇读者刘某来电:我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果园及责任田耕作权。有人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属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土地经营权可以要求分割吗?答: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  相似文献   

12.
网上仲裁这一新型的争端解决方式与传统仲裁相比有着诸多不同,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仲裁地点的确定。本文通过分析网上仲裁的仲裁地点的各种学说,提出在当事人对网上仲裁的仲裁地点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目前的各种观点都无法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应当鼓励当事人对仲裁地点进行选择,考虑"非内国化仲裁理论",加快对网上仲裁的国际立法脚步。  相似文献   

13.
调解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中的重要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较为常见,其产生原因相对较多。因此,仅选用单一的法律仲裁无法有效解决诸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此时便需要及时将调解有效地融入到现有仲裁工作中,通过有效的调解与分析来做好土地纠纷仲裁方案,从而在仲裁过程中承包双方均能有效受益,以便于发挥出调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也随之增加。如何积极探索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的办法成为当务之急。结合全国试点单位——磐安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工作实践,提出完善土地承包仲裁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正>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但有以下几种情况,农民工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时效期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土地承包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土地承包纠纷成为较为常见的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有效的调解仲裁十分重要。对此,本文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王华 《农家致富》2005,(23):46-46
自2003年起,江苏省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已从东台、丰县等5个县级单位.扩展到目前的13个单位,今后全省每个县(市)都将成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为农村土地纠纷服务。  相似文献   

18.
问:张超于2001年到一私营企业工作时,因不熟悉劳动法规定未能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一工作将近三年时因业主拖欠工资发生纠纷,张超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裁决让业主补发拖欠的工资,裁决书送达后,张超与业主在劳动法规定的“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内均未到法院起诉:裁决书生效后,业主也不自动履行裁决事项,为此张超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9.
在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纠纷事关重大,影响了区域内的和谐稳定。农经部仲裁委员会应当负起责任来,对农村土地土地承包纠纷实施适当的调解,完成仲裁。下文对调解过程中仲裁委员会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的利益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20.
宣威市在省农业厅、曲靖市农业局的支持下,建立了土地纠纷仲裁庭,健全了土地纠纷仲裁制度,规范了土地纠纷调处程序,强化了纠纷仲裁档案管理,初步建立了一个土地纠纷仲裁高效运行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工作。2007年,共接待来信来访650人次,接到纠纷上访277件,调处260件,占纠纷总量的93.8%。其中,土地承包纠纷228件、土地流转纠纷49件,依法裁决的有5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的承包经营权,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稳定和社会安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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