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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天津市农机化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有利因素增多,依法行政,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得到了各级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也应该看到,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还滞后于农机化发展的整体形势,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农机监理的新途径。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一)农机监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增强,为进一步发展农机监理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1、从直接关系到农机监理的法律法规来看。2004年11月1日实施的《农机化促进法》对农机化工作起到了强基固本的作用,农机监理工作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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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下称“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之后,一部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广西农机监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年4月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广西农机监理条例》以贯彻《道交法》和《农机化促进法》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为理念,是农机监理工作15年具体实践的结晶,是社会发展和进步与依法治国的必然结果。纵观中国地方农机法制历史,《广西农机监理条例》其地方性特色、适用性、权威性、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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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以来,与农机安全监理直接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继实施。一方面国家法律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明确授权,职能地位和责任明显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对原有职能及现状也显现出重大调整和法规的不完善,农机监理工作进入了新的调整转折阶段,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需要重新调整和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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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法定了农机安全监理职能,确立农机管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农业部集中出台了一批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农机规范化管理得到加强,我国农机安全生产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在新的一年里,如何更好地适应我国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近期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站长丁翔文。《中国农机监理》:在刚刚过去的猴年,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农业机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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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04年11月实施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确定了我国农机化发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方向,这必将促进我国农业的大发展.在这种新形势下,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普及和推广应用,势必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如何管好、用好现代农业机械,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农业机械的正常安全生产,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同时,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给农机监理部门带来了新的机遇和考验,笔者试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难点和不利因素入手,以寻求解决办法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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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相继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机化促进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给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问题,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下面就江西省宜春市贯彻“三法一条例”搞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农机监理工作的发展作出如下的汇报:一、学习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使广大农机手对农机事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化农业,国家颁布了《农机化促进法》。并出台了一系列购机补贴的好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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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疆塔城地区农机化事业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及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机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时期,新的法律法规使农机监理工作有法可依。但在基层执法工作过程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仍存在着一些执法不力的现象及问题。为此,改善执法作风,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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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机化事业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机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时期,新的法律法规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工作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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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机化促进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给农机监理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农机监理是农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如何做好农机监理工作是每一个农机管理者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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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国家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是加强农机监督管理、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证。它不仅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农机化事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业机械化事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农机监理工作处于一个新的转型时期.对农机监理档案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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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及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经历了按照部门主要任务和职责管理、委托管理和授权管理三个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实施起,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即授权管理阶段。这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立起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保障农机化快速持续科学发展的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清晰、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得到强化为基本内容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运行机制。就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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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农机化促进法》等农机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冲击着原有的农机安全监理体系,给农机安全监理带来行政许可范围缩小、管理手段弱化、收费标准降低、体制不顺等诸多困难和矛盾,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仍然大有文章可做。因为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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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及各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于1984年初开始相继建立。在这22年里,农机安全监理及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经历了按照部门主要任务和职责管理、委托管理和授权管理三个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实施起。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即授权管理阶段。这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立起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保障农机化快速持续科学发展的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清晰.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得到强化为基本内容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运行机制。就江苏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而言.经过十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及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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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法》、《农机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监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机监理部门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一、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现状多年以来,农机监理系统开展了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随着“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六个一”活动的开展,即在每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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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及各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于1984年初开始相继建立,在这22年里,农机安全监理及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经历了按照部门主要任务和职责管理、委托管理和授权管理三个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实施起,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即授权管理阶段。这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立起符合法律规定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保障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清晰、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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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机安全监理作为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农机化发展保驾护航、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责任,始终处在农机化工作的最前沿,是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保障。《道交法》、《农机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农业部相关工作规定、工作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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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监理档案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从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而且农机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工作是农业机械化管理的基础工作,实现农机监理档案的现代化和正规化,对于较全面地反映农业机械发展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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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建立及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域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地变化。当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了农业(农机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授权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五项职权。同时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都规范和调整了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这些法律的实施,使农机监理战线工作的人们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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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由农机部门管理,而原来由农机与交警部门共同管理的农用运输车则由公安部门管理.这样农机部门监督管理范围大幅度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监理人员生存面I临严峻的考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又给农机监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如何缓解管理职能缩小与当前农机发展的安全隐患,使农机化步人一个平稳健康的发展道路,是摆在我们所有农机人面前的课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