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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正>1种子纠纷的种类与田间表现症状1.1因种子内在原因引起的种子纠纷1.1.1由假、劣种子引起种子纠纷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笫四十六条规定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是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以此品种种子冒充他品种种子;二是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违反上述条款而引发种子纠纷较多的现象如小麦,以商品小麦充当种子;水稻A品种冒充B品种(借包装上市)、两系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根据该规定,只要符合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即认定为假种子。其中,  相似文献   

3.
正种子质量,决定于种子的种植即播种性能、繁殖即遗传性能、推广栽培使用性能。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修订前《种子法》)为保障种子的播种性能,规定了劣种子;为保障种子的遗传性能,规定了以非种子冒充种子和种子种类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假种子;为保障种子(又指品种)的推广栽培使用性能,规定了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和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假种子。决定种子使用价值的核心,是品种的推广栽培使用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假劣种子”案件不断发生,其中有非法经营以假劣种子坑害农民的问题,但也有因气候、技术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情况,或两者兼有多个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为更好的按《种子法》规定,“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应明确划定假劣种子的界限,分析总结造成损失的非种子原因,研究探讨对策,慎重对待“假劣种子”案件是十分必要的。1假劣种子的概念和范围1.1假种子的概念和范围《种子法》明确划定:“(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  相似文献   

5.
种子质量是决定品种寿命及企业信誉的主要因素,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收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多年来国家一直把种子质量作为种子管理的重点,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作物种子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作物种子国家标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相似文献   

6.
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和实施,种子市场显得更加繁荣和规范,日益活跃。但依然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给我们购种带来了困难,增加了安全用种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未审先推《种子法》严格规定未经审定的品种不得上市销售,但市场上依然能见到不少未经审定的品种,显然是某些公司随便起的名字,这一现象在今年玉米种销售上表现尤为明显。(二)品种多、乱、杂多数种子经营单位销售的品种在10个以上,有的多达20个以上,加之各种广告宣传,农民购种时茫茫然,不知所从。(三)假冒伪劣种子有所抬头不是该品种冒充该品种,冒充其它品种审定号、引…  相似文献   

7.
鞠金玉  范金泉 《种子科技》2003,21(3):142-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品种(系)利用问题我市以稻、麦两熟作物种植为主,在小麦生产上还能循规蹈矩地利用审定品种,但在水稻生产上往往推广利用一些新品系,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市周围有众多的水稻育种机构;二是种子部门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满足农民求新猎奇的心理需要。这种现象在我省的沿江及苏南地区较为普遍。根据《种子法》十七条之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  相似文献   

8.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显然,《种子法》规定的销售和推广,概念不同、责任不同。《种子法》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这是种子销售者的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向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伪劣种子有三类,第一是假的种子;第二是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第三是以不合格种子冒充合格种子。其中的不合格种子,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劣种子,就属于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农业生产用种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用种安全程度不断上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种子事故、质量纠纷、种子案件还时有发生,销售未审定品种、质量不达标、包装不规范、品种越区种植、虚假广告宣传、品种侵权等问题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11.
种子作为一种有生命的特殊商品 ,随着市场经济的放开搞活 ,各作物种子广泛使用 ,种子质量纠纷等售后问题也随之增多。作为种子的生产经营单位 ,应将种子售后易出现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 ,正确对待 ,否则将使企业信誉受到影响 ,严重的甚至造成单位破产 ,责任人受到经济、刑事处罚。如何妥善处理这方面的工作 ,结合本人这些年的经验 ,谈几个看法与同仁商榷。1 生产、经营通过审定 (认定 )的品种审定通过的品种遗传稳定 ,不易分离 ,按制种规程操作不会出现纯度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进一步明确了未经审定或审定未…  相似文献   

12.
徐艳  盛焕银 《种子世界》2009,(10):15-16
1常见的违法行为 1.1经营假种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并考虑日常术语,对假种子进行界定,包括以下5种情形:(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的。(2)以此种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的。(3)种子类别与标签标注不符的。(4)品种与标签标注不符的。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在品种管理方面继续沿用了原《种子管理条例》的品种审定制度,品种审定在我国已实行了20多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原《种子管理条例》规定了所有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都应当通过审定,导致审定范围过大,实际操作中工作量太大,无法做到全部作物品种都审定,种子管理法规无法得到全部严肃执行;另外审定程序较繁杂,审定时间过长,一定程度影响了新品种的推广.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实行品种审定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因此目前《种子法》仍规定品种推广前应当审定,但也对原审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4.
近几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和实施,种子市场显得日益繁荣和规范,但由于经营主体多,新审定农作物品种不断增加,新老品种大量涌向市场,造成部分农民购种盲目,给农民科学用种带来了困难,这种混乱现象给种子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  相似文献   

15.
<正>1顺应形势转变职能,切实搞好品种监督管理多数州市级以上种子管理部门均内设"品种管理组"或"品种管理科",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修订后《种子法》)实施以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省级安排的各种作物的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和推广工作。修订后《种子法》和《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实施以后,国家、省级品种试验将逐渐减少。此时,  相似文献   

16.
吴本法 《种子科技》2010,28(6):12-13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未经审定品种是指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经营推广前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包括虽经国家或经省级审定通过,但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市场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导致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现  相似文献   

17.
张晓  王小红  张慧  强成波 《种子科技》2012,30(10):2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实施,保障了品种育种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既活跃了种子市场,也给用种农民选择质优、高产、适应性强的品种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种子又是经营销售的一种特殊的生物商品,种子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种子管理意义重大而深远。  相似文献   

18.
浅谈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贯彻深入执行《种子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种子市场检查管理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执行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市场上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违法经营未审定农作物品种,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制作不规范,拆包销售等问题,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反馈的意见中,品种审定是科研机构和种子企业关注度最高、争议最集中的问题之一。有没有必要延续对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机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是不是给更多品种套上了"紧箍咒"?面对各方的关注和争议,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保护农民用种安全  相似文献   

20.
<正>品种审定是种子管理的重要制度,为引导农作物品种选育、促进种业发展、保障用种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国家和省两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两万多个,为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和种业的快速发展,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管理制度、试验条件、服务能力等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些作物存在试验容量不足、品种评价不够全面以及部分试验不够公正、数据失真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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