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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经营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分散的小农户难以成为完整而有力的市场主体和产业化经营主体。因此,创新农村市场主体和产业化经营主体十分必要。农业合作组织掌握市场信息充分,有资本、技术、人才优势,它们能有效地组织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因而是最强有力的市场主体和产业化经营主体。中国“入世”之后,农业合组织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关注和推动中国农业合组织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是一个极具有价值的课题。笔者通过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研究南贵昆区域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策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相似文献   

2.
股份合作制是新时代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理论基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法具有现实基础、历史渊源和制度基础.在立法框架下设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治理结构较为简单,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参考企业治理结构设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此外,可以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  相似文献   

3.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11):138-14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对自治区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现状、空间分异规律及其空间分异的成因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推动新疆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制定扶持政策和缩小地区间差异为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新疆龙头企业培育的政策扶持措施及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基于天津市4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数据,运用DEA模型测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效率。研究发现,天津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经营效率水平较高;经营主体未达到经营完全有效状态主要是源于纯技术效率低;经营主体规模不是经营效率的决定性因素;约七成农民合作社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约六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农民合作社内部的效率差距较小,发展较均衡,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部的效率差异开始显现;经营主体投入冗余不多,改进比例较小,但净产出明显不足,尤其是带动农户的效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出改进空间远大于农民合作社。  相似文献   

5.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发布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对2016年农业补贴变化作出了说明. 农业补贴的申请有哪些变化?对农业经营主体有些什么利好? 变化一、农业大户能申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  相似文献   

6.
农户家庭既是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的主体,同时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文章在浅析农户家庭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适应基础之上,提出了几点关于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建设方面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农业企业化经营路径研究——农业企业化创新研究之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主体错位、政府行为越位和服务缺位等现象。文章重新明确了农户、农业企业和农业企业化等相关概念,并从企业化经营农户、准农业企业、农业企业、产品农业企业化、区域农业企业化等方面,对农业企业化经营路径进行了研究。认为:农户是农业企业化经营的主体,扶持农业企业是企业化经营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应优先发展农业大户、联合农户等内生性农业企业;"企业 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 企业 企业"是企业化经营的最高形式;产品农业企业化即为农业产业化,区域农业企业化是企业化区别于产业化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8.
息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已成为息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不可或缺的生力军.据调查,目前全县3.33hm2以上的专业大户1986个,家庭农场6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81家,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3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息县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蓬勃发展.  相似文献   

9.
针对当前及今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成本—收益决策的视角构建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得出不完全信息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的动态机制和稳定均衡条件。结果表明:农业龙头企业选择组建联合体的条件是合作收益大于合作成本;生产型经营主体或服务型经营主体选择参与联合体的条件是参与联合体时的期望收益大于不参与的收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的稳定均衡条件,受生产型经营主体或服务型经营主体愿意参与的边际成本以及农业龙头企业选择组建联合体的合作成本、生产型经营主体或服务型经营主体的合作收益以及博弈双方合作收益的差距制约。  相似文献   

10.
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政策引导,农村大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尤其以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规范化也是其经营与发展的必要。本文首先阐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的现状,并诊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尝试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规范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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