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难免会碰到消费纠纷,在向经营者讨说法时,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你购买贵重物品或大件耐用消费品时,应收存好购物或接受服务的各种证据.
发票是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有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票据.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或诉讼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商店)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票据,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相似文献
2.
在消费纠纷的诉讼中,“证据”起着重要的作用,消费者应注意收存购物或接受服务前后的各种证据。票据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有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证件。票据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有效,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或诉讼的首要条件。票据的内容应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商店)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消费者应主动向商家索要票据,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或没有加盖公章,应该拒收。合格证证明某种商品质量达到设计和制造标准并经过检验达标的凭证。它是… 相似文献
3.
<正>发票是购物的重要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了问题,可以凭发票向商家索赔或退换。所以提醒广大读者:购物不仅要商家提供发票,而且要注意发票上的内容,谨防不法商家玩猫腻,坑害您。 相似文献
4.
发票作为一种购物凭证,是农民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然而.有些不法经营者却故意在发票上做“手脚”,以减轻或免除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较常见的“花招”有: 相似文献
5.
在涉及消费纠纷的诉讼中,"证据"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些不法商贩为欺骗消费者,往往在双方交易中不提供商家的真实情况及所售商品的有关证据,使消费者吃亏后又有理讲不清.而要避免这一点,消费者应注意收存购物或接受服务前后的各种凭证. 相似文献
6.
近来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屡禁不止,产品类别也由医药保健品向手机、“金”饰品等中高档商品转移。值得注意的是.从2008年以来.富裕起来的农民逐渐成为了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的受骗主体.专家建议:治理虚假电视购物广告要实行“问责制”,一旦播出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所造成消费者的一切损失都应由播出媒体承担。 相似文献
7.
8.
9.
10.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为了农村消费者”的主题活动,旨在着重抓好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但遗憾的是,许多农村消费者并不知道怎样向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投诉,或者投诉无证据,给消协维权工作增加了难度。 相似文献
11.
12.
春节将至,商品购销开始进入旺季。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的短斤缺两现象时有发生,一到旺季更为严重。一些不法商贩心术不正,乘节日之机,挖空心思在秤上做手脚,克扣份量,坑害消费者。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购物要特别谨防“黑心秤”。“黑心秤”其手段变化多端,令你防不胜防:有不用配套秤砣,大秤配小砣的;有一秤两砣的;有挖去秤砣上的封铅或用其它办法减轻秤砣重量,虚增商品重量的;有将磁铁放在秤盘暗处或吸附在秤盘下面的;有在 相似文献
13.
“购商品房送轿车”、“购彩电送电脑”、“买空调赴新马泰游”、“买100送100”,漫步街头,诸如此类购物送大礼的宣传不时冲撞消费者的耳膜,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让不少消费者心跳加速,购痒难捺,恨不得马上就抱上大礼回家。其实,一些商家高喊购物送大礼往往只是促销之举,消费者不可全当真。首先,不少商家在抛出这些动人口号之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农村.农业.农民》2014,(3)
<正>从3月15日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网络购物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但由于网购的远程性和非接触性,很多购物中需细细考量的细节,就易被忽视。于是,在网购收到实物之后,就可能出现消费者后悔的情形。同时,又由于网购系统诚信有待提高,消费者想要更换或维权就变得比较麻烦。所以,很多人网购后即便货不对板,通常也只能自认倒霉或陷入无休止的维权之中。 相似文献
18.
如今。商家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赠品、抽奖等促销花样不断翻新,换季、过节时更甚。知情者透露打折多存在以下问题。
1.假打折先抬价后降价哄骗消费者。一些商家的折扣价可能比原价还高。
2.假赠送。假抽奖以购买一定金额商品可参加抽奖或得到赠品,吸引消费者购物。“买一赠几”往往都是美丽的谎言,有的名为赠送实为搭售。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眼下,"双十一" "双十二"的购物热度还没完全消退,元旦、春节的购物高峰又如约而至,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随之增多.在商家让利带给消费者实惠的同时,不法分子也伺机而动.对于下列诈骗招数,消费者在"买买买"时需要慧眼识别,以防上当受骗. 相似文献
20.
消费者在消费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几条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和解。和解俗称“私了”,是不经过其他人或机构,由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就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但侵害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则不能私了,应由司法机关处理。2、调解。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调解;也可以请求其他人出面调解,调解中如消费者与经营者意见达成一致,就可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即告解决。3、申诉。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申诉,请求解决。行政部门受理申诉后,可从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