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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19 毫秒
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产地检疫只能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的官方兽医到场到点执行。2020年武宣县启动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撤并,划归所在乡镇政府管理,职能并入新成立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承担动物产地检疫业务工作。新机构运行近一年来,原有官方兽医人员有所减少,影响产地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给畜牧养殖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深入,应及时定编定职,核定畜牧兽医人员编制,确保"人员不少、职能不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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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规范生猪、反刍动物、家禽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于2010年4月26日生效。1适用范围生猪产地检疫是指生猪离开饲养地之前,官方兽医接到畜主或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到场到户到点实施的检疫。标准由国家农业部制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生猪产地检疫、省内调运种猪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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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是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百姓食肉安全的关键环节,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有关规程的规定,动物出栏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到检疫申报后,根据情况给予受理或不受理,受理的派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对出栏动物进行检疫,称之为产地检疫.经官方兽医产地检疫合格的动物,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明上有官方兽医签名)方可出栏、调运和交易,为避免经产地检疫的动物与检疫证明不符,检疫证明上还专门填写了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所佩戴的耳标号码,以及该批动物的起运地点、目的地和检疫证明有效期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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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动物调运或出售,需要离开生产场地前,畜主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报,然后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指定的官方兽医到场对所申报畜主提出申报的动物进行检疫。因此,动物产地检疫可以说是检疫动物是否有疾病并进行疾病控制的第一机构。1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1.1畜主与执法人员对产地检疫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产地检疫一般来说涉及所有乡镇,地域跨度比较大,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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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是指官方兽医接到申报后,到场到户按照法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动物及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措施。动物检疫的对象是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人畜共患病,包括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三类。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对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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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国家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行申报检疫流程,即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运输动物及产品之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该机构接到检疫申请后,应按规定时间派官方兽医对所申报的动物及其产品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合格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基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本文分析了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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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动物检疫是指官方兽医接到申报后,到场到户按照法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动物及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措施。动物检疫工作直接关系到动物、动物产品的生产安全,关系到畜牧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所以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对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现代畜牧业发展中一个明显特征就是生产标准化,搞好动物检疫工作是推行标准化生产的一条有效途径,动物检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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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动物检疫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加大经费、人力和物力投入,开展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优化申报出证服务;做好官方兽医培训,加强检疫人员自身建设;建设畜禽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流通领域动物检疫工作等对策措施,为做好动物检疫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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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执法人员,笔者认为搞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应从以下六方面做起. 1 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检疫监管.认真推行"谁养殖、谁屠宰、谁申报"的检疫申报制度,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信息后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检疫出证."谁检疫谁出证,谁出证谁负责".二是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按照日常监督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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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动物的特种养殖业逐渐兴起,人工养殖动物的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加,特种养殖的动物和普通家畜家禽一样存在着传播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危险,在养殖、产品运输、上市交易过程中需要官方兽医对其进行检疫和卫生监督,但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还有许多空白,官方兽医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学习掌握新的知识.为此,我们将特种养殖的动物检疫问题和大家一起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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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在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到场或者到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是政府行为。1动物产地检疫的特点1.1法定性动物产地检疫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检疫规程》、《技术规范》在辖区内依法实施的权利和义务。1.2规范性动物产地检疫必须由2名以上的持有执法证件、佩戴统一标志的官方兽医依照法定的范围、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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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工作是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在养殖、屠宰加工和经营运输环节进行监管的主要手段。宁洱县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工作中存在痕迹资料管理不完善、官方兽医人力和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笔者建议,通过提高对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工作的认识,合理增加官方兽医人员及工作经费等措施,建立健全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控制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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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由法定机构,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和检疫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疫病检查、定性和处理。1产地检疫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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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接上期)六、动物检疫类(十六)出栏畜禽产地检疫《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1.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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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生猪准备屠宰之前,理应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报后,应安排官方兽医现场检疫屠宰动物及相关产品.加强生猪屠宰检疫,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就验证查物、瘦肉精抽检、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寄生虫检疫、检疫结果处理等几个关键环节,就提升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质量提供技术指导,以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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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梳理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在产地检疫实施主体、申报主体、检疫范围、对象及规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明确申报主体,出台官方兽医管理办法,加强"指定兽医专业人员"管理;明确检疫范围及对象、完善检疫规程,提升检疫技术水平;优化产地检疫模式,取消县境内产地检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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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申报点是官方兽医与养殖场户业务沟通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检疫申报点的成功建设对于促进本地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缺乏持续性资金投入和专职的检疫人员等因素,申报点在建设过程中日益显露的基础设施老化、申报点设置受限、人员不足等问题,可通过加大对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力度、加快公车使用等制度改革、转变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办公设施使用方式、加快推动基层兽医体制改革形式,不断提高基层检疫申报点的建设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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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动物检疫作为一项行政许可,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瘦肉精"、注水注胶肉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空前,通过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推广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等途径不断提升基层动物检疫工作能力,以适应新的社会背景下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整体水平较传统的检疫模式有了显著的进步。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认为取得的进步比照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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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是规范检疫主体。建立官方兽医制度,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具体检疫工作由官方兽医承担,明确官方兽医是指具备法定资格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二是明确检疫环节。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屠宰的动物,出售、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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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以来,官方兽医制度开始得到大力的实行,促使动物以及动物产品得到充分有效的检疫。由于官方兽医拥有非常强的法律性、严谨性、科学性以及强制性,所以在日常检疫检验的工作中,不仅应该加强动物以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同时还应该强化动物管理工作,在环境卫生、兽药使用、饲料供应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和处理。官方兽医对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围绕检验检疫机构官方兽医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进而对官方兽医体系的完善措施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促进出入境检验检疫官方兽医体系得到优化建立与严格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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