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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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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牟督 《森林公安》2004,(3):15-16
鉴定结论是涉林案件中证据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案件的最终判决起着关键作用。涉林鉴定主要包括:对珍贵树种的鉴定;树木年龄的鉴定;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鉴定;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林木、故意损(毁)坏树木直接经济损失的鉴定;盗伐、滥伐林木在原物灭失后立木蓄积的鉴定;对假、冒、伪、劣林木种子鉴定等。只有准确作出涉林鉴定,  相似文献   

2.
试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概念,刑法修正案(四)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原因,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关系。探讨林木司法问题,为执法、司法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3.
为了查清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性质和法律责任,根据涉林案件的不同情况,提出用重量、单价的换算法测算涉林案件的木材材积。  相似文献   

4.
刘斌  陈晓梅 《湖南林业》2008,(11):32-33
安化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达67.8%的林业资源大县,现有林地面积372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167万立方米。近年来,随着林业经济的发展,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发生率也高,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2006年,安化县检察院所查办的滥伐、盗伐林木案件为23件,占当年“涉林”案件总数的57.5%;2007年,该院所查办的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案件为21件,占当年“涉林”案件总数的67.7%:2008年1~8月,查办滥伐、盗伐林木案件25件,占已查处“涉林”案件总数(42件)的59.5%。笔者拟结合这些“涉林”案件,就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进行初浅分析。  相似文献   

5.
在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被伐林木的材积数量是对案件定性处罚的主要依据。盗伐滥伐现场一般只留下伐桩,通过伐桩测量(即根径)测算被毁坏林木的材积是常用的方法。但是现实中由于条件限制等原因,根径测量位置很少能从地面0cm处测量,导致测量误差的出现。通过研究发现,根径测量位置不同,计算的林木材积也不同,但各类树种都有影响较小的根径测量点,值得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吉林省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违法犯罪方式从以往的以盗伐、滥伐林木为主,发展为目前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无证采挖树木违法犯罪为主,虽然盗伐、滥伐林木在当前涉林违法犯罪总量中还占一定比例,但该类案件的发案数现已呈现出逐年下降和所占比例逐年减少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数码成像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数码成像产品的普及和应用,数码照相技术在涉林案件中逐步得到广泛使用。一、数码照相技术在涉林案件中使用的优势(一)随拍即显,提高拍摄效率。涉林案件多发生在山高路远的林区,往返非常不便。使用传统胶卷照相技术拍摄的现场照片在短时间内是不能制作出来的,如果发现拍摄失误想进行补拍更是困难。如果使用数码相机进行拍摄,则能  相似文献   

8.
所谓“执法林”是指由盗伐、滥伐等毁林的违法分子依法补种(或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的林木。它对于惩罚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等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的很少,在实施中也尚有一些问题待进一步探讨,下面笔者对“执法林”建设谈一些个人看法。一、“执法林”建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  相似文献   

9.
森林案件涉案伐倒木材积惟一性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材积是盗伐、滥伐等森林案件定性和处罚的主要依据,要求具有惟一性。用马尾松、杉木和杨树的伐倒木资料,分别按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其材积,结果表明:在3种树种中,中央断面区分求积式(区分段段数为5以上)的材积都最接近实际材积,误差也都较小,可作为森林案件中涉及伐倒木材积的惟一认定结果。  相似文献   

10.
目前,随着各种传媒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犯罪案件信息的传播和交流非常迅速,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化、智能化、专业化,作案和流动区域也在不断扩大。在作案的过程中,为了逃避打击,犯罪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和消除作案时留下的痕迹,在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情况大为降低,采用常规、传统的取证方法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涉林刑事案件中,最具代表性的盗伐、盗猎案件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难题。  相似文献   

11.
设立林业案件的技术鉴定机构势在必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目前林业案件中盗伐、滥伐蓄积量鉴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林业案件中技术鉴定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来,株洲市在贯彻《森林法》,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整治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毁林犯罪活动的成效是显著的。目前,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基本稳定,刑事案件发生率有所下降。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少数村的支部书记、主任们以集资办学、搞活经济等为借口,大肆滥伐林水,此种现象愈演愈烈,屡禁不止,这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决不亚于群众性的哄抢、盗伐,当地群众强烈呼吁,要求严肃执法,决不能让这种自毁家园的悲剧发生了。一、滥伐林木的借D及表现形式(-)借口。1、以办公益事业为借口滥伐林水。15起案件中,以办公益事业为借口滥伐林…  相似文献   

13.
一、当前涉林刑案技术鉴定存在的问题 1、林业技术鉴定难做 在办理涉林案件时,侦查机关经常会遇到一些困惑:涉林案件中树种、林木株数、蓄积量、野生动植物种类与数量、涉林面积等应当由谁鉴定?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鉴定?为什么公、检、法机关对此方面经常意见不一?  相似文献   

14.
林业案件查处过程中,滥伐或盗伐的林木无法测定树木胸径,通常是根据经验直接估计树木胸径后查阅《一元立木材积表》算出材积。如何利用树木地径科学地计算胸径和材积,本研究选择了马尾松、杉木、柏木、麻栎4个常见树种,通过实地随机抽样测量、数据分析、建模估算、分析汇总、实地验证,在三峡库区秭归县分析得出各树种地径与胸径的关系,编制出4个树种地径一元立木材积表,并在Excel中编制程序代入相关数据,制作出了地径一元立木材积计算表,选择树种后输入该树种的地径数值即得该树木的胸径和材积,实现了在办案过程中科学、快速、准确地测算立木材积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一个举报电话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通过侦查,终于破获了一起特大滥伐、盗伐森林案件,斩断了伸向森林的“黑手”。 2002年5月6日,当犯罪团伙嫌疑人俞建民、黄积红、郑国杉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涉案嫌疑人王某某、黄某某、蒋某某也一一归案后,发生在福建省建瓯市龙村乡吴地村的一起特大滥伐、盗伐森林案件自2001年9月12日至2002年5月6日历经8个月的艰苦侦查、缉捕,终于被破获。与此同时,从该案还深挖出一起重大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相似文献   

16.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犯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经常交织在一起,为了准确认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有必要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罪名作细化分解,把握各分解罪名中"明知"含义的特殊性,正确处理"一罪"与"数罪"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所谓“执法林”,是指由盗伐、滥伐等毁林的违法分子依法补种(或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的林木。它对惩罚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在实践中贯彻落实还很少,在实施中也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本文试对“执法林”建设作些探讨,望能促进这项工作。  相似文献   

18.
在办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等毁林案件中,林木数量是区分违法与犯罪、犯罪情节轻重和选择法定刑的重要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  相似文献   

19.
2001年4月22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重新确定了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19类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2.滥伐林木案件;  3.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  4.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件;  5.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件;  6.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  7.失火案件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  8.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的案件;  9.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  相似文献   

20.
林业公检法机关在查处森林案件中,如果对盗伐滥伐林木和毀坏幼树的数量在计算方法上不一致,就会影响林业公安机关的立案和林业检法机关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林检法[1989]1号文件《关于确定盗伐滥伐林木、毀坏幼树数量计算方法的意见》,提出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一、立木材积计算。立木材积即为立木蓄积,计算方法是: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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