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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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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7]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1997]70号文件《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我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  相似文献   

3.
总结了土地承包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提出了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应坚持30年不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治活田三权分离、严格控制和管理机动、承包合同管理、依法办事等六项原则.  相似文献   

4.
因势利导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二轮土地承包时,土地不俏,延包工作不完善。现在土地俏了,有利于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我们要因势利导,把调解土地纠纷与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结合起来,把调解土地纠纷与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结合起来,做到调解一例纠纷,完善一批农户的手续和合同。  相似文献   

5.
晓城 《新农业》2001,(6):4-4
一位城市居民10年前到农村承包了集体土地搞大棚生产和经营,合同已满.这位读者问,我是城市居民,但我从事农业生产已经10年了,我是否能继续承包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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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对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农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以及规模经营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由此,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为农业和农村进步发展的必然。所谓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农户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转包、转让、入股和继承等。按照流转权属划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流转土地承包权:一类是流转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7.
承包方享有自主的承包土地流转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是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体制。就如何规范性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以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公正和效率目标,须明确相关法律概念,把握原则,强化指导,保证规范有序地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坚持农户自愿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农业用途原则和登记的原则.对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加以完善,同时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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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细荣 《今日农村》2002,(12):2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颁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它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明确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这必将大大提高农民对土地进行长期性投资和稳定性经营的积极性,为维持整个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着极端重要的作用。《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规范承包当事人的行为。这部法律明确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承包法》肯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第一,我国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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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确定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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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贤钦 《山东农业》2001,(11):38-39
各地农村开展的第二轮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总体上看,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政策,做了大量工作,保持了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绝大多数农民是满意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对保障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重视不够,对一些侵害和影响妇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解决不力,引发了一些群众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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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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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豫县埠子镇肖志强读者来信:本村农户土地流转比较多,请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几种,土地流转程序是咋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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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周某是北海乡某村的一农民,三年前承包了该村中的一块土地。现在乡政府想要征用他承包的土地建一个电站。他想知道政府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才可以征用他承包的土地?周某周某同志:对土地的征用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基本农田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其它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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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争要好地是一种利益驱动 ,同等面积的土地所能带来的级差效益是农民争要好地的原始驱动力。在有必要调整土地的地方 ,可以按级差效益原则进行调整。使承包者无论是承包优等地还是劣等地 ,同等投入获得的收益大体相等 ,从而实现土地的联片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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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千 《新农业》2006,(11):10-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的经营方式。自1982年农村生产队组织全部解体后,1983年我国对农民实行了第一轮15年的土地承包,1998年随着中央和省市县(区)对土地承包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农民又实行了第二轮30年不变的土地延包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农民首先从农田地里走出来,到农工商企服运等各个领域里发展,由此便产生了以下8个方面的土地承包纠纷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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