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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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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机化促进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给农机监理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农机监理是农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如何做好农机监理工作是每一个农机管理者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当前,农机监理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发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各项法律、行政法规的陆续颁布实施,赋予了农机安全生产前所未有的地位。农机监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目的是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  相似文献   

3.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备受广大农民和农机工作者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形成了较完善的农机安全监理法规体系,随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治机,依法管机的轨道。  相似文献   

4.
农机监理工作是依照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具体工作是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发证、定期检验,确保农机安全生产。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农机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2004年5月1日以来,与农机安全监理直接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继实施。一方面国家法律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明确授权,职能地位和责任明显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对原有职能及现状也显现出重大调整和法规的不完善,农机监理工作进入了新的调整转折阶段,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需要重新调整和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已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随着《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发布实施,表明我国已向法制国家迈出了重大的步伐,依法治国也成为时代的主旋律。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行政机关重要的职能活动。农机监理法规作为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中有着重要的“法治”作用。由于农机监理法规兼有专业性与法制性的双重特性,加上当前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法制素质普遍较低,使农机监理法规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违法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因此引发行政诉讼并且在诉讼中败诉。这不仅严重影响农机监理机关的执法形象,也使依法治国的主旋律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给农机监理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农机监理是农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如何做好农机监理工作是每一个农机管理者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做好农机监理工作对提高农业机械的技术状态,保护农机生产力,提高农机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农机经营者和农机户的合法权益等都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呢?  相似文献   

8.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陆续实施,学习、贯彻这些与农机监理工作有着十分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成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农机监理工作要尽快适应这些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农机监理职能真正转到服务上来。  相似文献   

9.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农机监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机监理事权变小,管理对象变少,农机监理机构人多事少,人浮于事,出现了举步艰难的局面。怎样搞好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摆在农机监理机构面前的新课题,下面从农机监理机构适应新形势,转换职能,强化服务方面谈点看法和认识。一、新形势下农机监理职能转变的客观必要性1.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兴机富民”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机监理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农机安全监理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实施对农机化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已面临严峻挑战。现就博州农机监理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对策作简单论述。1行政执法的现状1.1立法不完善给农机行政执法造成困难现在的有关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不配套,互相冲突的事情时有发生;已颁布的法律、法规也规定存在不明确、不具体,法律责任不清以及缺乏法律程序性规定等问题。(1)执法范围不断缩小。根据《道路交…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发展的要求,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这四部法律是规范政府行为执法部门的重要法律,特别是行政许可法从设定、主体、实施、程序和监督等方面,对行政许可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不仅使行政许可行为有法可依,也必将有力地促进政府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机监理执法也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施行,确立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地位和执法内容。然而,却给现行的农机监理机构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是农机监理机构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二是农机监理机构无上道路执法的权力;三是农机监理机构的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现行的农机监理机构是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而非行政单位。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转变农机监理机构的事业性质,纳入依照公务员管理序列,并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本文从“两法”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如何自觉运用“两法”规范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调整农机监理工作重心等观点。同时,笔者也强烈呼吁省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确定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  相似文献   

13.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两部法律的出台,使农机监理的机构、职能、职责产生了很大变化,这也给农机监理工作正常开展提出了新的问题。按照“两法”的要求,如何搞好农机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避免农机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一、转变观念  相似文献   

14.
农机监理工作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进行以牌证管理为基本内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其内业管理体现在牌证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随着《行政许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继实施,要求农机监理内业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也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好两部法律,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当前存在的几个问题需亟待解决。1.尽快修订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有法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打破了部门利益,结合我国的国情,赋予了农机主管部门对行驶的拖拉机相应的管理职权,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在法律上得到了相应的确认,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农机运输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这部法律对于机动车的安全注重的是道路安全,就拖拉机安…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继施行,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和实现自我约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机母法,但却与我们的农机监理工作息息相关。对于农机监理部门来说,无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行政许可法》都是我们的上位法,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学习两法,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必须结合我们的农机监理…  相似文献   

17.
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与农机监理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两部法律是农机监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农机监理工作要尽快适应这两部法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拖拉机的界定标准要尽快出台、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地位需要确定、行政许可资格需要落实,以及农机监理工作如何转变自身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天津市农机监理站的有关人员对“两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我们刊发他们的一组文章,以供各地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18.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不断深入,由于涉及农机监理行政执法的法律缺位,造成农机监理行政执法手段缺失,权责不一致。这是对农机监理工作的严峻挑战,也是我们农机主管部门面临的一大难关。我们不能放弃应有的监管职能与责任。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由农机部门管理,而原来由农机与交警部门共同管理的农用运输车则由公安部门管理.这样农机部门监督管理范围大幅度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监理人员生存面I临严峻的考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又给农机监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如何缓解管理职能缩小与当前农机发展的安全隐患,使农机化步人一个平稳健康的发展道路,是摆在我们所有农机人面前的课题.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用法律和法规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第三十二条:“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规定,论证了进一步完善农机监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是法律必然要求,从而促进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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